1、新疆伊犁兴源有限公司氧气站项目(1 台 20/5T)行车安 装 工 程施 工 方 案编制: 吴小平 审核: 董建勇 批准: 刘继全 新疆建工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犁兴源工程项目部2008 年 3 月审 批 栏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代表:年 月 日目 录1.工程概 况 2.行 车 安 装 位 置 平 面 图3.施 工 部 署4.施 工 进 度 计 划5.施 工 工 艺6.质 量 保 证 措 施7.安 全 技 术 措 施8.施 工 过 程 的 监 督 检 验9.特 种 设 备 的 验 收10.特 种 设 备 的 交 付11.主 要 参 考 文 献12.附 录附录 1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图附 录 2
2、劳 动 力 计 划附 录 3 施 工 机 具 需 用 计 划附 录 4 施 工 进 度 计 划附 录 5 施 工 平 面 布 置 图1 工 程 概 况 1.1 本次行车设备安装工作范围包含 1 台 双 吊 钩 箱 型 双 梁 桥 式 板 坯 夹 钳 起 重 机 ( Q(t)=20/5t, Lk=16.5m, 从设备开箱、现场倒运、吊装、组装、组拼、机电安装及无、静、动荷载试验,提据交工验收资料,交竣工验收为止。1.2 质 量 目 标 : 一 次 交 验 合 格 率 100%, 工 程 履 约 率 100%。1.3 安 全 目 标 : 不 发 生 重 大 的 人 身 安 全 和 设 备 安 全
3、事 故 , 一 般 性 事 故 发 生 率 控 制 在 千分 之 十 五 以 下 。1.4 工 程 内 容 : 安 装 1 台 氧 气 站 桥 式 起 重 机 及 其 电 缆 。1.5 安 装 地 点 : 新疆伊犁兴源有限公司氧气站1.6 工 期 : 2008 年 3 月 20 日 2008 年 5 月 31 日 2.行 车 安 装 位 置 平 面 图1 台 双 吊 钩 箱 型 双 梁 桥 式 起 重 机 ( Q(t)=20/5, Lk=16.5, 安 装 在 氧 气 站 主 厂 房 。 ( 见附 录 5)3.施 工 部 署3.1 管理方针: 管理方针: 精心施工 保护环境 以人为本、遵章守法
4、 管理务实 持续改进。3.2 管理目标3.2.1 质量目标:工程(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工程合同履约率 100%。,吊装一次合格率100,顾客满意率 90%以上。3.2.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重伤、避免轻伤,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3.2.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标:工伤频率低于 1.5%;避免火灾、交通、管线、设备、中毒等事故;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 100%;3.2.4 项目环境管理目标: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实现污染物达到排放;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3.2.5 项目环境管理指标: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 100%;节能降耗保护资源
5、,主要材料定额消耗率控制不超过 4%;固废物按规定 100%分类;3.3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详细内容见附录 13.4 工程项目施工机具需用计划。详细内容见附录 34 施工进度计划为保证总目标的实现,要以质量、安全为第一,以进度为核心。首先,以总进度网络为依据,按施工进展阶段的不同,分解为多个层次,再按各层次分解为不同的进度分目标,建立起一个分解进度目标为手段,以进度控制为目的,进度控制目标系统。(详细内容见附录 4)5.施工工艺5.1 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5.1 起重机安装工艺的一般规定5.1.1 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5.1.2 起重机在组装时,应检查起重机设备的外形才尺寸及主要零部件,如发现
6、变形和超差等缺陷时,应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制造厂家,不能随意调整。5.1.3 起重机在安装时,应检查钢丝绳的型号、规格和长度,不应有损伤、硬弯、腐蚀、扭曲、压偏等缺陷。在钢丝绳长度不够时,不得接长使用,应及时更换同型号的钢丝绳。钢丝绳在工作过程中,不应有卡阻或与其他部件相碰等现象。5.1.4 在装配联轴器时,两轴的不同轴度和端面间隙应按 GB50231-98 中的规定执行。注:运行机构、起升机构运行之前应复查联轴器装配情况。齿 式 联 轴 器 装 配 允 许 偏 差联 轴 器 外 形 最 大 直 径 D(mm)两轴心径向位移(mm)两轴线倾斜断面间隙 s(mm)170185 0.3022025
7、0 0.450.5/1000 24290430 0.65 1.0/1000490590 0.9057680780 1.201.5/10007105.1.5 起 重 机 制 动 器 的 调 整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5.1.5.1 制 动 器 应 开 闭 灵 活 , 制 动 应 平 稳 可 靠 。5.1.5.2 起 升 机 构 的 制 动 器 应 为 额 定 负 荷 的 1.25 倍 , 有特殊要求的 1.4 倍,在 静 载 下 应无 打 滑 现 象 。5.1.5.3 运 行 机 构 的 制 动 器 调 整 不 应 过 松 或 过 紧 , 以 不 发 生 溜 车 现 象 和 冲 击 现
8、象 为 准 。5.1.5.4 起 重 机 试 车 之 前 应 复 查 制 动 轮 的 装 配 情 况 ;1、 主 小 车 上 装 配 好 的 制 动 轮 径 向 跳 动 值 不 得 大 于 下 述 规 定 :制动轮 直径(mm) 315 630径向跳动(mm) 0.12 0.12端面跳动(mm) 0.25 0.252、 制 动 闸 瓦 中 心 线 对 制 动 轮 中 心 线 的 位 移 不 超 过 3, 两 闸 瓦 与 制 动 轮 之 间 的 间 隙 应相 等 , 松 闸 时 应 满 足 下 列 范 围 :制动轮 直径(mm) D 315 630允许间隙(mm) C 1.25 1.355.1.
9、5.5 起 重 机 在 组 装 时 , 小 车 四 个 车 轮 应 同 时 与 轨 面 接 触 。5.2 起 重 机 在 安 装 前 的 检 查5.2.1 设 备 技 术 文 件 应 齐 全 。5.2.2 按 设 备 装 箱 单 进 行 清 点 设 备 、 材 料 及 附 件 的 型 号 、 规 格 和 数 量 应 符 合 设 备 技 术文 件 的 要 求 , 并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书 及 必 要 的 出 厂 试 验 纪 录 。5.2.3 吊 车 梁 和 安 装 预 埋 件 等 的 坐 标 位 置 、 标 高 、 跨 度 和 表 面 的 平 面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和 安装 规 范
10、要 求 。5.2.4 起 重 机 的 行 走 机 构 和 起 重 运 转 机 构 转 动 应 无 损 伤 、 卡 阻 现 象 , 应 灵 活 。 ( 大 车车 轮 装 配 后 跨 度 偏 差 不 能 超 过 4)5.2.5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应 完 整 、 可 靠 。5.2.6 金 属 结 构 的 焊 接 质 量 应 符 合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的 规 定 。 5.3 施 工 步 骤施 工 准 备 开 箱 检 查 轨 道 基 础 复 验 端 梁 及 大 车 吊 装 组 对 驾 驶 室 安 装 小 车 安 装 大 车 、 小 车 车 轮 跨 距 及 装 配 质 量 检 查 总 体 尺
11、寸 检 查 电 器 安 装 及 调 试 起 重 机 静 、 动 负 荷 试 车 交 工 验 收5.4 机械设备安装5.4.1 安 装 前 的 准 备 工 作5.4.1.1 施 工 图 纸 会 审 并 技 术 交 底5.4.1.2 根 据 现 场 设 备 平 面 设 计 图 , 弄 清 楚 起 重 机 安 装 位 置 ( 操 作 室 方 向 及 滑 线 方 向 )将 起 重 机 运 至 车 间 内 进 行 预 组 装 检 查 。5.4.1.3 起 重 机 可 分 为 大 梁 、 端 梁 、 支 腿 、 腿 纵 梁 、 小 车 等 几 部 分 解 体 运 输 ,对 大 梁 之类 的 大 件 下 面
12、 垫 上 道 木 。5.4.2 开 箱 检 查5.4.2.1 开 箱 前 必 须 有 建 设 单 位 、 安 装 单 位 和 设 备 厂 家 参 加 , 三 方 一 起 检 查 , 一 起 验收 行 车 设 备 及 配 件 , 并 作 好 记 录 作 为 移 交 凭 证 。5.4.2.2 检 查 箱 号 和 箱 数 (包 括 散 装 件 )及 包 装 情 况 , 设 备 技 术 文 件 应 齐 全 。5.4.2.3 按 设 备 装 箱 单 检 查 设 备 、 材 料 及 附 件 的 型 号 、 规 格 和 数 量 , 且 应 符 合 设 计 和 设备 技 术 文 件 的 要 求 , 并 有 出
13、 厂 合 格 证 书 。5.4.2.4 对 所 有 部 件 、 零 件 、 电 气 设 备 、 附 属 材 料 等 , 进 行 表 面 质 量 检 查 , 发 现 问 题及 时 跟 业 主 联 系 。5.4.3 清 洗 和 检 查5.4.3.1 设 备 拆 卸 清 洗 前 应 做 好 标 识 , 以 便 组 装 辨 认 。5.4.3.2 对 需 清 洗 的 零 部 件 和 传 动 机 构 进 行 清 洗 加 油 。5.4.3.3 部 件 清 理 完 毕 后 要 分 类 存 放 , 以 防 混 装 和 丢 失 。5.4.3.4 大 车 组 装 用 的 联 接 板 要 与 大 车 车 体 认 真
14、校 对 , 保 证 联 接 螺 栓 孔 的 准 确 性 。5.4.3.5 一 般 情 况 下 , 大 、 小 车 行 走 轮 , 减 速 机 、 卷 扬 机 构 等 都 是 组 装 件 , 都 要 开 盖检 查 , 经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确 认 设 备 内 洁 净 无 杂 物 , 如 设 备 未 超 过 技 术 文 件 规 定 的 免 拆 洗 天数 或 不 需 解 体 清 洗 时 可 加 油 , 否 则 要 解 体 清 洗 。5.4.3.6 在 拆 卸 检 查 过 程 中 要 做 好 各 种 记 录 , 并 由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签 字 认 可 。5.4.4 轨 道 复 验5.
15、4.4.1 检 查 起 重 机 轨 道 安 装 质 量 是 否 符 合 起 重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50278-98 的 要 求 ;5.4.4.2 起 重 机 轨 道 跨 度 的 允 许 偏 差 不 得 大 于 10mm。5.4.4.3 轨 道 顶 面 对 其 设 计 位 置 的 纵 向 倾 斜 度 不 应 大 于 1/1000, 每 2m 测 一 点 , 全 程内 高 低 差 不 应 大 于 10mm。5.4.4.4 轨 道 顶 面 基 准 点 的 标 高 相 对 于 设 计 标 高 的 允 许 偏 差 为 10mm。5.4.4.5 两 平 行 轨 道 的
16、 接 头 位 置 应 错 开 , 其 错 开 距 离 不 应 等 于 12.60 米 。5.4.4.6 轨 道 接 头 高 低 差 及 侧 向 错 位 不 应 大 于 1mm, 间 隙 不 应 大 于 2mm。5.4.4.7 伸 缩 缝 处 的 间 隙 应 符 合 设 计 规 定 , 其 允 许 偏 差 为 1mm。5.4.5 吊 装 运 输 方 案 的 确 定5.4.5.1 吊 装 主 梁 : 本 台 桥 式 起 重 机 主 要 采 用 70 吨 汽 车 吊 和 25 吨 汽 车 吊 吊 装 安 装 的方 法 。 采 取 先 吊 装 后 组 对 的 方 法 , 先 吊 装 被 动 主 梁 ,
17、 利 用 汽 车 吊 再 吊 另 一 大 梁 ( 地 面 组对 司 机 室 ) 。5.4.5.2 小 车 吊 装 : 用 70 吨 汽 车 吊 将 小 车 从 侧 面 直 接 吊 装 到 行 车 主 梁 上 。5.4.5.3 吊 车 选 择 : 吊 装 选 用 1 台 70 吨 、 1 台 25 吨 的 汽 车 吊 。5.4.6.起 重 机 安 装 ( 关 键 过 程 )本 工 程 的 双 粱 桥 式 起 重 机 有 1 台 , 安 装 位 于 氧 气 站 主 厂 房 。5.4.6.1 用 30 吨 拖 板 车 拉 运 桥 式 起 重 机 到 厂 房 后 , 按 照 安 装 位 置 摆 放 ,
18、 同 时 在 主 梁 下用 道 木 垫 起 一 定 的 高 度 , 进 行 总 体 尺 寸 检 查 , 合 格 后 , 用 70 吨 和 25 吨 吊 车 进 行 抬 吊 吊装 作 业 。5.4.6.2 将 大 车 吊 装 的 绳 扣 绑 扎 好 , 仔 细 检 查 所 有 绳 扣 等 索 具 是 否 都 已 绑 扎 牢 固 可 靠( 主 梁 吊 装 用 55 的 钢 丝 绳 ) 。5.4.6.3 一 切 工 作 就 绪 后 开 始 吊 装 , 设 备 吊 离 地 面 100200mm 时 停 止 吊 装 , 使 钢 丝 绳和 索 具 均 处 于 载 荷 状 态 , 并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19、 , 检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继 续 吊 装 。5.4.6.4 起 吊 高 度 达 1.5m 时 停 止 吊 装 进 行 隔 热 板 安 装 。5.4.6.5 起 吊 高 度 达 5m 时 停 止 吊 装 进 行 驾 驶 室 安 装 。5.4.6.6 用 2 个 3t 倒 链 把 驾 驶 室 吊 起 后 组 对 , 然 后 经 质 检 员 检 查 确 认 后 , 方 可 焊 接 。焊 接 完 成 后 , 应 经 检 验 合 格 , 否 则 必 须 返 工 。 把 操 作 室 组 装 上 后 继 续 起 吊 ,超 过 行 车 轨 道表 面 时 停 止 起 吊 ,采 用 松 紧 溜 绳 的 办
20、 法 把 大 车 转 正 放 在 轨 道 上 。5.4.6.7 当 第 一 个 桥 架 吊 装 就 位 后 , 端 梁 上 的 大 车 轮 放 在 轨 道 上 , 端 梁 的 两 端 下 用 垫木 垫 起 , 同 时 临 时 固 定 , 然 后 吊 装 另 一 桥 架 组 对 端 梁 , 完 成 后 把 螺 栓 上 紧 。5.4.6.8 组 装 好 的 桥 架 应 按 下 列 技 术 要 求 进 行 检 查A 主 梁 上 拱 度 用 拉 钢 丝 绳 法 进 行 测 量 , 并 按 下 述 公 式 计 算 。 主 梁 上 拱 度 :F=h-h1- g其 中 :F-上 拱 度 测 量 结 果 (m
21、m)h-上 翼 缘 板 至 钢 丝 绳 间 距 离 (mm)h1-上 拱 度 测 量 值 (mm) g -钢 丝 绳 自 重 影 响 值 (mm)见 起 重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50278-98 附 录 二 中 附 表 2.2B 对 角 线 相 对 偏 差 :正 跨 箱 形 梁 5mm。C 主 梁 旁 弯 度 ; Sz /2000( Sz第 一 块 箱 板 之 间 的 距 离 应 现 场 确 定 )D 同 一 载 面 上 小 车 轨 道 高 低 差 : 同 一 载 面 上 主 小 车 轨 道 高 低 差 值 为 10mm, 副 小 车轨 道 高 低 差 值
22、为 4.5mm, 大 车 轨 道 高 低 差 值 为 10mm。5.4.8 安 装 栏 杆 和 小 车 滑 线 ,检 查 栏 杆 和 小 车 滑 线 的 平 直 度 , 如 有 如 发 现 变 形 和 超 差 等缺 陷 时 , 应 通 知 甲 方 、 监 理 单 位 、 制 造 厂 家 , 在 接 受 书 面 修 改 通 知 单 之 前 不 能 随 意 调 整 。5.4.8.1 主 梁 组 对 完 成 后 , 经 质 检 员 检 查 合 格 后 方 允 许 进 入 下 一 道 工 序 。5.4.8.2 起 升 机 构 安 装起 升 机 构 运 到 安 装 现 场 后 , 经 对 其 进 行 检
23、 查 , 合 格 后 吊 至 主 梁 上 , 以 免 在 吊 装 时 移 动影 响 吊 装 。5.4.9 安 装 质 量 标 准 如 下起 重 机 跨 度 S 允 许 偏 差 3.2mm, 主 梁 上 拱 度 37.824.3 mm, 对 角 线 相 对 差 +7mm,主 梁 旁 弯 度 f 的 值 现 场 确 定 Sz 长 度 后 定 。5.5 电 器 安 装 及 调 试5.5.1 建 立 完 善 的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 坚 持 持 证 上 岗 , 杜 绝 违 章 操 作 ,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施工 的 规 定 , 避 免 一 切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确 保
24、 人 员 、 机 械 、 设 备 的 安 全 。5.5.2 所 有 试 验 及 调 校 仪 器 、 仪 表 等 的 精 度 必 须 满 足 调 试 要 求 , 并 经 计 量 部 门 鉴 定 , 而且 在 有 效 期 内 使 用 。5.5.3 施 工 中 所 有 的 各 种 主 要 材 料 、 消 耗 材 料 除 有 特 殊 规 定 外 , 必 须 是 镀 锌 制 品 。5.5.4 所 有 安 装 调 试 记 录 必 须 完 整 ,并 符 合 要 求 ,并 请 有 关 人 员 签 字 。 有 特 别 要 求 的 重 要的 施 工 内 容 应 请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公 司 检 查 并
25、当 场 签 字 方 可 有 效 。5.5.5 施 工 中 遇 到 的 难 解 决 的 问 题 , 应 会 同 设 计 部 门 、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公 司 等 协 商 解 决 ,并 具 备 有 效 的 书 面 文 字 记 录 方 可 组 织 施 工 。5.5.6 现 场 工 机 具 材 料 排 列 整 齐 , 临 时 有 电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 并 做 到 安 全 可 靠 。5.6、 施 工 前 准 备5.6.1 准 备 好 施 工 中 所 需 规 范 ,施 工 图 册 等 有 关 资 料 及 施 工 所 需 各 种 记 录 表 格 。5.6.2 组 织 施 工 队 和 小
26、组 熟 悉 图 纸 和 规 范 , 做 好 图 纸 初 审 记 录 。5.6.3 会 同 公 司 技 术 部 门 对 图 纸 进 行 会 审 并 将 会 审 中 的 问 题 做 好 记 录 。5.6.4 会 同 公 司 、 建 设 部 门 和 设 计 部 门 对 图 纸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将 发 现 的 问 题 提 交 设 计 部门 , 并 由 设 计 部 门 和 甲 方 做 出 解 决 意 见 ( 书 面 ) 并 做 好 记 录 。5.6.5 施 工 前 所 有 工 具 、 器 具 设 备 准 备 齐 全 , 材 料 房 , 工 具 房 均 就 位 , 电 器 设 备 及 安 装材
27、 料 应 80%以 上 到 货 和 进 入 现 场 , 施 工 现 场 基 本 上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5.6.6 电 器 设 备 会 同 甲 方 专 业 代 表 共 同 开 箱 检 查 , 核 对 , 对 电 器 设 备 要 求 外 观 及 包 装 完好 , 无 碰 擦 、 损 坏 、 缺 件 , 说 明 书 、 合 格 证 齐 全 、 型 号 、 规 格 、 数 量 进 行 核 对 , 对 附 件 也要 进 行 核 对 并 要 有 合 格 证 , 检 查 出 存 在 问 题 应 及 时 解 决 , 并 在 开 箱 记 录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5.6.7 会 同 甲 方 代 表
28、勘 察 现 场 , 确 定 施 工 工 地 , 临 时 电 源 , 道 路 及 工 具 房 和 堆 料 场 地 。5.6.8 为 了 工 程 质 量 , 工 期 要 求 ,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组 织 机 构 。5.7 施 工 技 术 措 施5.7.1 施 工 前 应 对 工 人 ,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使 他 们 对 自 己 的 安 装 工 作 有 较 全 面 了解 。5.7.2 由 施 工 技 术 人 员 对 施 工 中 所 产 生 的 有 关 技 术 工 作 等 问 题 做 好 施 工 日 志 , 作 为 安 装工 程 技 术 总 结 的 原 始 记 录 ,
29、技 术 跟 踪 的 依 据 , 作 为 处 理 各 种 安 装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技 术 纠纷 的 备 忘 录 , 也 可 作 为 最 终 质 量 评 定 的 依 据 。5.7.3 施 工 日 志 从 开 始 到 竣 工 不 间 断 或 漏 记 , 工 程 竣 工 后 施 工 技 术 日 志 应 由 技 术 管 理 部门 负 责 将 其 和 竣 工 技 术 资 料 一 起 存 档 。5.7.4 各 种 原 始 记 录 , 调 校 记 录 , 各 种 试 验 记 录 , 开 箱 记 录 以 及 说 明 书 、 合 格 证 和 设 计变 更 通 知 、 联 络 单 等 都 由 专 业
30、 技 术 管 理 部 门 保 存 和 管 理 。5.7.5 作 好 竣 工 图 的 编 制 工 作 , 使 安 装 竣 工 图 与 实 际 安 装 状 况 相 符 , 最 后 由 施 工 单 位 加盖 “竣 工 图 ”标 志 后 , 即 可 作 为 安 装 工 程 竣 工 图 ( 内 有 有 关 负 责 人 签 字 ) 。5.8 馈 电 装 置5.8.1 小 车 馈 电 装 置 应 采 用 电 缆 导 电 ,用 户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也 可 采 用 铜 线 型 钢 或 其 他 新型 馈 电 装 置 。5.8.2 大 车 馈 电 装 置 一 般 采 用 型 钢 作 滑 线 ,也 可 用 电
31、 缆 、 铜 线 或 其 他 新 型 馈 电 装 置 。5.8.3 小 车 采 用 电 缆 导 电 时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5.8.4 在 桥 架 和 小 车 架 的 适 当 部 位 设 置 固 定 接 线 盒 ( 箱 ) 。5.8.5 另 设 牵 引 线 , 保 证 在 小 车 运 动 时 电 缆 不 受 力 。5.8.6 电 缆 截 面 在 2.5mm2 及 以 下 的 可 采 用 多 芯 电 缆 , 4mm2 及 以 上 的 可 选 用 三 芯 或 四芯 电 缆 , 其 中 16mm2 及 以 上 电 缆 宜 选 用 单 芯 电 缆 。5.9 施 工 方 法5.9.1 滑 接 线
32、和 滑 接 器 安 装5.9.1.1 绝 缘 子 安 装绝 缘 子 与 绝 缘 套 管 选 用 不 得 有 机 械 损 伤 及 缺 陷 , 瓷 表 面 应 清 洁 光 滑 , 无 裂 纹 无 杂 质 。绝 缘 子 两 端 固 定 螺 栓 可 以 用 高 标 号 水 泥 沙 浆 灌 注 , 灌 注 时 螺 栓 应 垂 直 和 置 于 绝 缘 子 中 心 ,螺 栓 长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绝 缘 子 两 端 固 定 螺 栓 也 可 以 采 用 铅 灌 注 , 但 灌 注 时 绝 缘 子 要 烘干 不 能 潮 湿 否 则 绝 缘 子 要 炸 裂 , 绝 缘 子 安 装 时 两 端 垫
33、 红 钢 纸 片 , 防 止 运 行 时 产 生 应 力 损 坏绝 缘 子 。5.9.1.2 滑 接 线 安 装A、 支 架 安 装 : 滑 线 支 架 距 离 地 面 高 度 12 米 , 支 架 安 装 应 平 正 牢 固 , 并 应 在 同 一 水平 面 或 垂 直 面 上 。B、 滑 接 线 安 装 : 铜 电 车 线 须 进 行 整 形 、 调 整 , 其 中 心 偏 差 不 大 于 长 度 的 1/1000,且 不 得 大 于 10mm, 与 滑 接 器 接 触 面 应 平 正 无 坑 凹 , 无 锈 蚀 , 导 电 性 能 良 好 。 在 额 定 电 压0.5KV 以 下 的 滑
34、 接 线 , 其 相 邻 导 电 部 分 和 导 电 部 分 对 接 地 部 分 之 间 的 净 距 不 得 小 于30mm。 起 重 机 在 终 端 位 置 时 滑 接 器 与 滑 接 线 未 端 的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200mm, 终 端 支 架 与滑 接 线 未 端 的 距 离 不 应 大 于 800mm, 滑 接 线 安 装 完 后 应 平 直 , 滑 接 线 之 间 的 距 离 应 一 致 ,其 中 心 线 应 与 起 重 机 轨 道 的 实 际 中 心 线 保 持 平 行 , 其 偏 差 应 限 于 10mm, 滑 接 线 之 间 的水 平 偏 差 或 垂 直 偏 差 应 小
35、 于 10mm。 导 线 与 滑 接 线 连 接 时 , 滑 接 线 接 头 处 应 镀 锡 或 加 焊 电镀 的 连 接 板 。 电 缆 的 吊 索 和 自 由 悬 吊 滑 接 线 终 端 固 定 装 置 和 拉 紧 装 置 的 机 械 强 度 应 符 合 要求 , 其 最 大 拉 力 应 大 于 滑 接 线 或 吊 索 的 最 大 拉 力 , 当 吊 索 长 度 小 于 25 米 时 , 终 端 拉 紧 置的 调 节 余 量 不 应 小 于 0.1 米 , 当 吊 索 长 度 大 于 25 米 , 终 端 拉 紧 置 的 调 节 余 量 不 应 小 于0.2 米 。 吊 索 拉 紧 时 的
36、 驰 度 应 根 据 其 材 料 规 格 和 环 境 温 度 选 定 , 滑 接 线 间 的 尺 度 偏 差 不 应大 于 0.02 米 , 滑 接 线 与 终 端 装 置 之 间 的 绝 缘 应 可 靠 , 悬 挂 装 置 的 电 缆 头 , 应 与 软 电 缆 可靠 固 定 , 电 缆 夹 间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5 米 , 软 电 缆 安 装 后 , 其 悬 挂 装 置 沿 滑 道 移 动 应 灵 活 ,无 跳 动 , 不 得 有 卡 阻 , 软 电 缆 移 动 段 的 长 度 应 比 起 重 机 移 动 距 离 长 15%20%, 并 应 加 装牵 引 绳 , 牵 引 绳 长
37、度 应 短 于 软 电 缆 移 动 段 的 长 度 , 软 电 缆 与 起 重 机 或 钢 索 端 部 固 定 点 应 牢固 , 软 电 缆 不 能 受 拉 , 受 压 并 保 证 其 绝 缘 良 好 。C、 滑 接 器 的 安 装 :滑 接 器 支 架 的 固 定 应 牢 靠 , 绝 缘 和 绝 缘 衬 垫 不 得 有 裂 纹 , 破 损 等 缺 陷 , 导 电 部 分 对地 的 绝 缘 应 良 好 , 相 间 及 对 地 的 距 离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滑 接 器 应 沿 滑 接 线 全 长 可 靠 地 接 触 ,自 由 无 阻 地 滑 动 , 在 任 何 部 位 滑 接 器
38、的 中 心 线 ( 宽 面 ) 不 应 超 出 滑 接 线 的 边 缘 , 滑 接 器 与滑 接 线 的 接 触 部 分 , 不 应 有 尖 锐 的 边 棱 , 压 紧 弹 簧 的 压 力 应 符 合 要 求 。5.9.3 接 地 极 及 接 地 线 安 装接 地 极 宜 采 用 钢 材 , 进 行 热 镀 锌 , 接 地 极 长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施 工 图 册 中 规 定 , 接地 极 顶 面 埋 设 深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当 无 规 定 时 不 宜 小 于 0.6 米 , 接 地 极 引 出 线 和 接 地 极焊 接 部 位 应 做 出 防 腐 处 理
39、 , 接 地 极 间 距 不 小 于 其 长 度 的 2 倍 , 接 地 极 回 填 土 内 不 应 加 有石 块 , 建 筑 垃 圾 等 , 接 地 电 阻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如 无 设 计 要 求 接 地 电 阻 应 小 于 4, 起 重机 的 每 条 轨 道 应 设 两 点 接 地 , 在 轨 道 端 之 间 的 接 头 处 , 宜 作 电 器 跨 接 , 起 重 机 非 带 电 金 属部 分 的 接 地 应 可 靠 , 司 机 室 与 起 重 机 本 体 用 螺 栓 连 接 时 , 应 进 行 电 器 跨 接 , 其 跨 接 点 不 应小 于 两 处 , 跨 接 宜 采
40、用 多 股 软 铜 线 , 其 截 面 积 不 得 小 于 16mm2,两 端 压 接 接 线 端 子 应 采 用镀 锌 螺 栓 固 定 , 当 采 用 圆 钢 或 扁 钢 进 行 跨 接 时 , 圆 钢 直 径 不 得 小 于 12mm, 扁 钢 截 面 的宽 度 和 厚 度 不 小 于 40mm4mm。5.9.4 配 管 与 配 线 安 装 :起 重 机 电 器 配 管 应 固 定 牢 固 , 不 影 响 检 修 人 员 来 往 走 路 , 穿 线 管 应 无 毛 刺 , 管 子 进 行防 锈 处 理 , 管 子 的 弯 曲 半 径 应 大 于 管 子 直 径 的 五 倍 以 上 , 穿
41、线 管 只 允 许 锯 割 , 不 允 许 用 电焊 、 气 割 和 管 刀 切 割 , 管 子 的 连 接 应 用 管 箍 接 头 , 管 口 要 有 护 线 的 护 套 , 露 天 的 起 重 机 钢管 敷 设 应 使 管 口 向 下 或 有 其 他 的 防 水 措 施 , 线 槽 的 安 装 应 符 合 电 线 或 电 缆 敷 设 的 要 求 。起 重 机 上 的 配 线 除 弱 电 系 统 外 , 均 应 采 用 额 定 电 压 不 低 于 500V 的 多 股 铜 线 或 电 缆 ,而 且 外 部 选 用 铜 芯 橡 胶 绝 缘 电 线 , 塑 料 绝 缘 电 线 仅 可 用 于 操
42、 纵 室 内 。 除 控 制 屏 , 保 护 箱 内部 的 配 线 外 , 应 采 用 不 小 于 1.5 平 方 的 多 股 铜 绞 线 , 或 2.5 平 方 的 单 股 铜 线 , 电 线 接 头 一般 宜 采 用 冷 压 电 线 接 头 , 并 套 以 鲜 明 不 退 色 的 端 子 标 号 , 特 殊 场 地 的 电 线 接 头 要 进 行 镀 锡并 有 止 退 垫 圈 , 电 线 或 电 缆 进 出 口 处 在 易 受 机 械 损 坏 , 热 辐 射 或 有 润 滑 油 滴 落 部 位 和 人 能踩 蹬 的 部 位 应 加 保 护 罩 或 采 取 隔 热 等 措 施 。5.9.5
43、电 器 设 备 及 保 护 装 置 安 装起 重 机 电 器 设 备 在 安 装 前 , 应 核 对 设 备 型 号 规 格 及 尺 寸 , 其 设 备 安 装 的 部 位 , 方 向 及管 线 位 置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和 设 备 技 术 条 件 要 求 , 外 购 电 器 设 备 应 认 真 检 验 合 格 才 能 使 用 。5.9.5.1 配 电 屏 、 柜 的 安 装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要 求 , 配 电 屏 、 柜 的 安装 不 应 采 用 焊 接 固 定 , 应 用 螺 栓 固 定 , 紧 固 螺 栓 应 有 防 松 措 施 。5
44、.9.5.2 电 阻 器 直 接 叠 装 不 应 超 过 四 箱 , 当 超 过 四 箱 应 另 采 用 支 架 固 定 , 并 保 持 适 当 间距 , 电 阻 器 的 盖 板 或 保 护 罩 应 安 装 正 确 , 固 定 牢 固 可 靠 , 散 热 孔 应 畅 通 无 堵 塞 并 保 持 空 气流 通 。5.9.5.3 制 动 器 装 置 的 安 装 动 作 应 迅 速 、 准 确 、 可 靠 , 在 非 制 动 状 态 时 闸 带 、 闸 瓦 与 闸轮 之 间 的 间 隙 应 均 匀 , 而 且 无 磨 擦 , 当 起 重 机 机 构 是 由 两 组 在 机 械 上 互 不 联 系 的
45、 电 动 机 驱动 时 , 其 制 动 器 的 动 作 时 间 应 一 致 , 制 动 器 线 圈 在 通 电 状 态 时 制 动 器 铁 芯 应 无 剧 响 , 剧 烈抖 动 和 线 圈 发 热 现 象 , 当 制 动 器 线 圈 在 断 电 时 制 动 器 应 能 迅 速 可 靠 进 行 制 动 。5.9.5.4 起 重 机 行 程 开 关 , 限 位 开 关 , 安 全 开 关 等 动 作 后 应 能 可 靠 自 动 切 断 电 源 , 各 个保 护 开 关 应 能 与 机 械 碰 头 等 动 作 可 靠 接 触 , 并 能 使 各 限 位 迅 速 动 作 , 吊 钩 升 到 离 极 限
46、 位 置不 小 于 100mm 处 可 靠 动 作 , 大 车 和 小 车 等 离 行 程 末 端 不 小 于 200mm 处 就 使 限 位 可 靠 动作 , 一 台 起 重 机 与 另 一 台 起 重 机 临 近 时 相 距 不 得 小 于 400 就 使 限 位 开 关 可 靠 动 作 , 撞 杆的 装 设 及 其 尺 寸 的 确 定 , 应 保 证 行 程 开 关 可 靠 动 作 , 撞 杆 及 撞 杆 支 架 安 装 牢 固 结 实 , 在 起重 机 工 作 时 不 应 晃 动 , 撞 杆 宽 度 应 能 满 足 最 大 制 动 距 离 的 要 求 撞 杆 在 调 整 定 位 后 应
47、 紧 固 。5.9.5.5 控 制 器 的 安 装 位 置 , 应 便 于 操 作 和 维 修 , 并 可 使 司 机 同 时 操 纵 任 何 两 个 机 构 ,操 作 手 柄 或 手 轮 的 安 装 高 度 应 便 于 操 作 与 监 视 , 操 作 方 向 宜 与 机 构 运 行 的 方 向 一 致 , 并 能符 合 设 计 和 图 纸 要 求 , 手 轮 零 位 应 明 显 或 有 零 位 自 锁 装 置 , 并 且 电 气 上 也 应 有 零 位 护 电 路 ,操 纵 室 内 电 气 设 备 应 无 裸 露 的 带 电 部 分 , 所 有 电 气 设 备 外 壳 , 支 架 应 可 靠
48、 接 地 。5.9.5.6 起 重 机 主 回 路 切 断 电 源 后 , 照 明 不 应 断 电 , 照 明 灯 具 配 件 齐 全 , 悬 挂 牢 固 , 运行 时 灯 具 应 无 剧 烈 摆 动 , 照 明 回 路 应 设 置 专 用 零 线 或 隔 离 变 压 器 , 不 得 利 用 电 线 管 、 支 架 、起 重 机 本 身 的 接 地 线 作 零 线 , 安 全 变 压 器 或 隔 离 变 压 器 安 装 牢 固 , 绝 缘 良 好 。 当 起 重 机 在机 械 上 采 用 互 不 联 系 的 两 台 电 动 机 驱 动 时 , 两 台 电 动 机 应 有 同 步 运 行 和 同
49、 时 断 电 的 保 护 装置 , 起 重 机 的 音 响 讯 号 装 置 应 清 晰 可 靠 , 起 重 机 起 重 量 限 制 器 误 差 不 大 于 8%, 并 且 当 载荷 达 到 额 定 起 重 量 的 90%时 , 应 能 自 动 发 出 提 示 性 报 警 信 号 , 当 载 荷 达 到 额 定 起 重 量 的110%时 , 应 能 自 动 切 断 起 升 机 构 电 动 机 的 电 源 , 并 应 发 出 禁 止 性 报 警 信 号 。5.9.6 电 气 校 线 、 接 线 、 调 试电 气 校 线 、 接 线 要 按 图 施 工 , 切 剥 电 线 、 电 缆 时 不 能 损 伤 线 芯 , 多 股 铜 芯 线 宜 采 用 铜线 鼻 子 压 接 ( 冷 压 ) , 单 股 铜 芯 线 采 用 弯 圈 连 接 , 有 条 件 或 特 殊 场 合 下 铜 芯 线 应 作 镀 锡 处理 , 接 线 端 子 连 接 可 靠 , 弯 圈 方 向 不 能 搞 错 。调 试 前 将 起 重 机 各 处 打 扫 干 净 , 电 机 、 电 阻 箱 、 盘 柜 内 外 无 遗 留 物 , 各 接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