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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3、124号令(新交规驾规)百问百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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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部发布 123、124 号令(新交规驾规)百问百答 核心提示: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公安部令第123、124 号,一百问”,内容涉及驾驶员申请、驾驶人考试、驾驶证使用、校车牌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等驾驶人最为关心的一些问题。以下为百问百答全文内容: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 18 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 20周岁,中型客车为 21 周岁,牵引车为 24 周岁,大型客车为 26 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

2、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 70 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 60 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 50 周岁。2.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答: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

3、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答: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4.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答: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5.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

4、什么限制条件?答:取得大型客货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 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三是对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5 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 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超速 50%以上、驾驶拼装车或者报废车上路行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均属主观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特别是

5、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6.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几种车型?答:申请人初次申请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需要增驾才能取得的,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者撤销后,再次申请驾驶证时视为初次申请,只能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7.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怎样换领地方驾驶证?答: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

6、证申请地方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免予考试,直接换领地方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军队、武警部队有关规定,持军队、武警驾驶证不能驾驶地方车辆。持军队、武警部队换领地方驾驶证,需要参加考试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8.持境外的驾驶证怎样换领我国驾驶证?答:持境外驾驶证申请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所持境外驾驶证。境外驾

7、驶证上没有中文表述的,还需要提交中文翻译文本。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需要提醒的是,境外驾驶证必须是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有效驾驶证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临时性驾驶证或者签注驾驶限制条件等情形的,不能换领。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有关外交对等原则执行。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需要参加考试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驾驶人考试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什么主要变化?答: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

8、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123 号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主要做了以下调整: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科目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6 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 16 项”;小型汽车取消桩考移库要求以及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

9、 10 项、考试 4 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 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3 个考试项目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同时,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 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另外,还明确了各种车型的考试里程。10.科目一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答:考虑到学员考试科目一时基本没有实际驾驶操作经验,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只能靠死记硬背,难以深入理解、掌握并应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

10、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科目一考试试卷由 100 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 100 分,90 分合格。公安部已经对现有的考试题库进行了修订,并会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列出培训和考核目标、要点,供培训机构培训教学时使用。11.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答:为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123 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将百米加减挡的考试要求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

11、技能考试中考核,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6 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 16 项”。新增的模拟项目,主要考核在复杂道路条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拟湿滑路,主要考核学员在湿滑路段减速、保持低速挡匀速行驶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员在以后的实际驾驶中遇到这类复杂路段不紧张、合理采取安全驾驶措施。12.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答:原来规定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项目共 10 项,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

12、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考试其中的 4 项,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 3 项,其他项目中随机选考 1 项。实践中反映,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为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 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 3 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 4 项”改为“训练和考试

13、均为 5 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5 个项目。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13.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答:原来规定科目三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13 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123 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3 个考试项目。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还规定省级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

14、、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 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 50 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 分,90 分合格。14.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里程有什么具体要求?答:要考核驾驶人驾驶技能是否合格,必须有一定的考试距离,多数国家的驾驶人考试都有一定的考试量化指标,如英国规定实

15、际道路考试不得少于 45 分钟,加拿大规定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每次40 分钟,大约行驶 5 至 10 公里。123 号令明确了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里程,规定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 10 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 5 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 10 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 5 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 3 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 3 公里。15.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

16、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 2 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 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 3 年。123 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 2013 年 1 月 1 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 年 1 月 1 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 年也调整为 3 年。16.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答: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 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

17、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17.123 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答:123 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 号令实施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

18、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18.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123 号令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安排预约考试时间,避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造成的排队等候。需要提醒的是,群众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 1 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19.123 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答:123 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 年 1 月

19、 1 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 月 1 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20.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答: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增加申请人领证前安全文明驾驶教育、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宣誓环节,是为了新驾驶人养成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21.严格驾驶人考试责任追究方面有什

20、么具体规定?答: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加强考试民警教育培训、应用科技评判监督系统、完善内外监督机制,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考试不规范、考试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为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的监管, 123 号令明确了考试工作监管机制和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一是完善考试工作监管机制,建立驾驶人考试业务数据分析核查机制,完善考试能力、考试质量公告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二是明确考试员工作纪律。对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核发驾驶证的,减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作弊的,收取培训机构、教练员、考生财物的,给予相应处分;构

21、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实行考试责任倒查。对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开展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责任倒查。对车辆管理所存在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上级部门可以暂停其业务或者指派人员接管业务。22.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答:为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工作的监督,123 号令从确定受理考试人数、考试质量公开排名、通报驾校违规问题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一是车管所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

22、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驾驶证使用23.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

23、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24.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答: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

24、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25.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答: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 12 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6.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

25、,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答:驾驶人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审验。转入后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产生新记分的,以及其他车型驾驶人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再次参加审验。在办理转入换证审验时已经参加学习教育的,再次审验时不需要参加学习教育。27.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 123 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8.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

26、交身体条件证明?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时,还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29.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答: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四是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

27、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30.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入实习期管理?答: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纳入实习期管理。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驾驶人因已有驾驶经历,换领驾驶证后不纳入实习期管理。31.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答:严格驾驶证实习期管理,有助于新驾驶人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的养成。为加强新驾驶人的管理,123 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一是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

28、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 3 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 6 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 6 分以上但未达到 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需要提醒的是,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3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

29、2013 年 1 月 1 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 123 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 2013 年 1 月 1 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33.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陪同人员应持哪种驾驶证?答: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可以按照下表确定陪同人员的驾驶证类型:实习驾驶人驾驶证 陪同人员驾驶证A1(大型客车) A1A2(牵引车) A2A3(城市公交车) A1、A3B1(中型客车) A1、

30、A2、B1B2(大型货车) A1、A2、B2C1(小型汽车) A1、A2、A3、B1、B2、C1C2(小型自动挡汽车) A1、A2、A3、B1、B2、C1、C2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A1、A2、A3、B1、B2、C1、C2、C534.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被延长?答:驾驶人在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实习期内被记 6 分以上但未达到 12 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上高速公路需要按规定陪驾;二是再次被记 6 分以上会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三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 12 分会被

31、降级;四是实习期结束后应当参加教育考试。35.驾驶人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答: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36.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 12 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7

32、.123 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答: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 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 A1A2 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 A1。38.大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答: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按规定要降级的,对照下表降级:降级前准驾车型 降级后准驾车型A1 A3B1B2A1A2 A2A3A2 B1B2A2A3 A3B1B2A3 C1A3B1 B1A3B2

33、B2A3B1B2 B1B2B1 C1MB1B2 B2B2 C1M39.123 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23 号令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的依据。只有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降级的依据。40.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记满 12 分的如何处理?答: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 12 分的,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但如果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又符合降级规定的,还应当按规定降低最高准驾车型。4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为什么要备案,如何备案?

34、答:如实申报信息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公安机关只有准确掌握驾驶人信息,才能对驾驶人实行针对性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目前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驾驶人信息变更申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均设定了严格的驾驶人信息变更申报制度,如香港规定驾驶人信息变更必须在 72 小时以内申报,否则将被罚款2000 港币,英国驾驶人地址变更后,如果不及时告知,会受到 1000英镑的罚款。因此,为保障驾驶人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规定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

35、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需要提醒的是,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邮寄信函等方式向驾驶人发送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等告知信息以及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请驾驶人及时向车管所备案自己的通讯信息变化情况,以更好地接收到公安交管部门发送的提示信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 20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42.对老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答: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上述车型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

36、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驾驶证。年龄在 70 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43.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能否继续驾驶机动车?答:驾驶人如果因疾病等原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 30 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

37、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 30 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44.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答: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说明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23 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

38、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 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罚款。校车标牌及驾驶人45.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足那些条件?答:校车安全运行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社会影响大,校车驾驶人需要具备更高的安全驾驶意识、技能。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 123 号令规定,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应具备 6 项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不超过 60 周岁;二是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是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是无酒后驾驶或者醉

39、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是无犯罪记录;六是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需要提醒的是,凡是年龄条件不符合要求、有记满 12 分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46.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答: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可以向所在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4 项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四)县级或者部队

40、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将在 5 日内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将在申请人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的车型。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程序如下:需要说明的是,在向政府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前,专用校车或者非专用校车均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机动车牌证。取得机动车牌证仅是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凭证,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用于接送幼儿或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47.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人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答:第一,规定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作为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

41、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第二,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每月将校车驾驶人违法、事故信息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督促校车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和事故。第三,对不符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或者校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第四,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驾驶证

42、上签注。48.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答: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在征求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发放。对于人民政府决定发放校车使用许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发放校车标牌。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许可程序如下:需要说明的是,在向政府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前,专用校车或者非专用校车均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机动车牌证。取得机动车牌证仅是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凭证,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用于接送幼儿或义务教育学

43、生上下学。49.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时是否需要交验机动车?答: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交管部门交验机动车;在取得许可后领取校车标牌时,不需要交验机动车。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 124 号令,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在 3日内征求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将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在查验机动车时,将审查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对专用校车,还要审查校车外观标识。同时,还将审核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以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

44、证明、行驶证、校车驾驶人资格等证明凭证。50.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答: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后标牌放置时,应当确保不妨碍驾驶人视线和安全驾驶,并方便路面辨识。51.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如何补换领?答:对于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52.校车标牌签注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手续?答:校车标牌记载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

45、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本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经政府批准后,到公安交管部门换领新的校车标牌。53.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应办理哪些手续?答: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交管部门。需要提醒的是,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也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交回校车标牌。另外,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 124 号令规定,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54.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答:

46、校车关系到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影响恶劣,公安部 124 号令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检验和报废等方面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措施。一是校车上牌前必须进行检验。规定校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安全技术性能。二是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规定校车必须每半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考虑到校车一般不涉及跨地区运行,规定校车不得委托异地检验,加强属地管理。三是校车报废要由车辆管理所监督解体。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杜绝报废校车继续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记分55.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 12 分?答:与在普通公路上驾车相比,高速公路车速快

47、、路况更加复杂,一旦发生事故导致的后果严重。因此,公安部 123 令针对高速公路特殊性,制定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记 12 分的情形有:一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二是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的。56.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答:营运车辆一般是长时间、高频率地在道路上行驶,而且载客载货数量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驾驶人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大。因此,公安部 123 号令针对驾驶营运车辆违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一是一次记 12 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

48、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二是一次记 6 分的情形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营运车辆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57.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如何记分?答: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是近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 123 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 12 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

49、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二是一次记 6 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 50%的。三是一次记 3 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20%的。58.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答:公安交管部门对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公安部 123 号令对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一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的,一次记 12 分。二是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的,一次记 12 分。三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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