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典当行业新闻.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7595930 上传时间:2019-05-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典当行业新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典当行业新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典当行业新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典当行业新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典当行业新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新闻 1 典当行业有福音(本文来源:法治周末)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一方面,违规放贷被叫停;另一方面,典当行上市融资则获得了立法的首肯。可以预见的是,典当业所面临的将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3 月 24 日,本报刊发了温州寄售行“变身” 典当行、北京典当行在夹缝中求生的报道,对典当行、寄售行吸收存款、违规发放信用贷款,以及典当行的经营困境做了专题报道。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典当行的设立和变更、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更明确了典当行可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消息一出,业界普遍对条例的出台寄予厚望。违规放贷要被“

2、清理出门”严惩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是征求意见稿中颇受关注的条款 征求意见稿将对典当行违规行为的罚款下限和上限由5000 元和 3 万元,分别提高到 5 万元和 50 万元。对于典当行存在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的行为,更是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规定。在原典当管理办法中,只笼统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则细化为:典当行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发放信用贷款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典当业务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主任吴贤达表

3、示,吊销营业执照这一处罚措施的引入,以及整体处罚力度的加大,个别存贷违规操作的典当行将被“ 清理出门” ,有助于 规范行业的健康合规发展。此外,对于占典当行放款额度比重越来越来高的房产典当,征求意见稿的态度也趋于严格,明确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得作为当物” 。“这 主要是为了降低典当行的 经营风险。原先房地产项目只要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办理典当手续,现在则必须取得房产证。” 北京市典当 业协会会长郭金山 说。发展壮大可上市融资根据征求意见稿第 17 条的规定,典当行可以实现上市融资 典当行业经过 20 余年的发展,早已由为普通百姓提供生活救急典当服务发展为为中小企业提供“ 短、频、快” 资金

4、融通的“ 第二 银行” 。不过,在成为中小企业有效融资渠道的同时,典当行自身除了股东权益融资外,缺乏其他有效的融资渠道。“巧 妇难为无米之炊 ”,融资渠道的欠缺一方面制 约了典当业增强资金实力的进程;另一方面也导致个别地区的典当行违规吸收存款,甚至高息揽储。不过,这种现状有望得到改善。征求意见稿第 17 条规定:典当行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典当行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应当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这就意味着一旦条件、时机成熟,典当行也可以上市融资。“这 个征求意见稿为 将来典当行的上市开了一个口子,做了初步的法律法规的铺垫。这对典当行

5、业,尤其是行业中规模较大的典当行来说是件好事。”郭金山指出。北京金保典当行总经理助理杨利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典当行一旦能上市融资,将引发行业格局的变革,“大鱼吃小鱼”的行 业洗牌 现象也将随之出现 。“一些典当行通过上市, 资金规模扩大后,就不会满足于只从事小额典当业务。金额比较大的房产典当、股权典当将成为上市典当行的主流业务,因为中小企业提供大额的短期资金融通能力更强,典当行作为中小企业第二银行的特点将愈发明显。而典当最传统的民品典当业务可能被这些典当行弱化甚至是抛弃掉。”杨利说。不过郭金山指出,我国现有 4000 余家典当行,大部分典当行的规模都较小,距离上市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要走。立

6、法层级提高解决法律适用难题条例的法律意义不仅在于其对典当行的规范运作和上市指出了现实的路径;还在于随着立法层级的提升,对于典当行业的保护力度也将随之加大 据记者了解,中国内地典当业自 1987 年恢复以来,20 多年间,主管部门数次更换,从人民银行到国家经贸委,再到商务部,政策法规也经历多次调整。目前典当行业管理规范主要为 2005 年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除了规范内容的滞后以外,办法层级过低,无法有效应对典当业务中实际发生的法律纠纷,也是其颇遭业界诟病的主要原因。现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博士,一直在关注典当行业的立法问题。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典当行是特殊的行业,适用一般民

7、事法律规范与特殊商事规范,并遵循商事习惯的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由于办法位阶太低,法官往往依据上位法作出判决,这对于典当企业是非常不利的。”对此,吴贤达深有感触。“典当行主要靠收取综合服务费盈利,由于行业特殊,收取的综合服务费也远超于同期银行利率。一旦典当行与当户就超过当期的综合服务费产生纠纷时,法院在审理时,往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最多以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 4 倍予以赔偿。”吴贤达说。而典当行业规范由办法向条例的升级,则被认为是扭转典当行业这一困境的重大利好消息。不过,有着“中国典当法律第一人 ”之称的杜 晓军律师指出,即使由办法上升为条例,这与典当业所要承

8、载的行业使命还是不相匹配,随着典当行业的快速发展,应早日上升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层面。新闻 2 信贷紧缩下担保行业靠什么支撑(来源: 上海证券报 )在管理层加强信贷紧缩的条件下,企业通过银行系统获得的资金趋于下降,尤其是中小企业受到的信贷约束影响更大。由此,主要职能是为中小企业授信的担保行业,防范和控制风险成了首要任务。近几年,担保行业之所以能繁荣兴起,皆因中小企业融资难。在担保资金规模和业务量快速扩大的同时,担保行业仍然明确坚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业务方向。尤其自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担保行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工信部统计,截至 2008 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

9、用担保机构已达 4247 家,担保资金 2334 亿元,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已达 1.75 万亿元,但在当前信贷紧缩形势下,担保行业的整体状况已不能与往日同日而语。业务量在迅速增加,利润却在大幅缩水,更有担保公司反映,潜在的信用风险甚至危机也在逐渐抬头,随之而来的是,担保公司倒闭案例越来越多。前几年,在准入政策宽松情况下,担保公司“一哄而上” ,难免鱼龙混杂,“繁荣” 背后 “暗流涌动”。由于担保业尚属新 兴行业,在准入、监管、退出等机制方面都不尽完善,而实际运行中少数担保公司又违规运作,加大了该行业的风险。作为担保单位,由于其运行安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因素的行业性特征,也就是,担保公司

10、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风险大,生存能力差,死亡率较高。在过去的融资管理体制下,中小企业的死亡基本上是由商业银行买单,而现在则由担保公司将小企业的风险全部承接过来。换言之,能控制中小企业风险的信贷业务商业银行都自己做,而往往把一些融资担保能力较差的客户推给担保公司去做。确定担保的前提假设,是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的贷款都能够按期收回本息,一旦有一笔或多笔贷款无法收回,担保公司保证金被扣划,由于担保倍数的放大原因,可能造成担保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更造成商业银行担保资金落空和信贷资产损失。而在目前担保行业运行中,也暴露出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有效监管缺失、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

11、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不强以及违法违规抽逃资本金、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问题。以笔者之见,担保机构不是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居民存款,更不能发放贷款甚至是高利贷,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服务机构,所以不应该按照金融机构的身份来管理。而且,担保行业分还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之分,政策性担保公司理应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业,发挥更大的社会效应;而民营担保公司业务应当建立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发展和管理咨询服务三种业务的融合模式。在业务定位界定清楚后,银监会、金融办可以通过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来实现对担保风险的系统控制建立担保机构,是为了分散银行风险,而不是完全接受银行风险以使银行在不承担

12、任何风险的情况下获取稳定的收益,所以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同时,鼓励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开发符合本地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融资担保产品,银行也应该支持担保机构使用银行的信用查询系统,共享客户的信用信息。为增强担保行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需要逐步建立担保与再担保分散风险、担保机构与银行分担风险、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风险准备金制度补偿风险这样多层次的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尤其是再担保,具有风险分散、控制担保责任、扩大担保公司经营能力、提高担保机构偿付能力以及形成巨额担保资金等作用。由此,我国可以考虑建立以省级再担保为主的再担保体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