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2.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4.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55.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6.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77.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8-128.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13-149.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 15-1610. 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1711. 危险源管理制度 181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9-22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一、北京高科奶业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
2、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二、本北京高科奶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北京高科奶业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北京高科奶业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北京高科奶业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四、凡新进厂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北京高科奶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北京高科奶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
3、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五、新进厂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学时。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七、凡实施新
4、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北京高科奶业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八、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按培训级别由培训单位保存。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1、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
5、修订。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岗位工、班组和各部、各车间(工段、车间)负责,并有检查记录。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部、各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
6、检查。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各部、各车间部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对重点车间(各部、各车间)、重点设备进行抽查。五、本公司所有员工、各部、各车间、公司所属各部门都要对本岗位、本辖区和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六、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属于本人、本车间(各部、各车间)、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
7、的,应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八、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5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要求1.0 根据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立如下制度要求: 1.1 危险源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进行危险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要求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自查。1.2 危险源分类和登记制度要求公司安
8、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各部门按照规定,将以确定的危险源分别登记并建档保存。1.3 一般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求1.3.1 公司、各部门一把手是危险源管理主要负责人。1.3.2 在危险源管理过程中,公司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3.3 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时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职能部门关于“危险源”治理任务。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司号召、部署、检查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危险源整改意见书等。1.3.4 外承包生产经营、施工项目的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口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 。1.3.5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危险源的有功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1.4
9、非一般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求1.4.1 非一般性危险源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指挥,统筹部署。1.4.2 非一般性危险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1.4.3 非一般性危险源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坚决执行相关预案。1.4.4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危险源的有功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1.5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危险源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按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二、建立危险源管理、治理、防控责任制2.0 根据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对危险源管理、治理、防控工作,实施责任人管理机制进行具体落实。2.1 一类危险源管理责任
10、人为公司总经理,履行规定的工作责任。2.2 二类危险源管理责任人为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履行规定的工作责任。2.3 三类危险源一级危险源排查治理责任人为公司各车间主任、班组长 ,履行规定的工作责任。三、建立危险源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危险源管理的资金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规定 ,保证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6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4、有易
11、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条 公司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第四条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12、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1、液氨冲装管理制度2、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氨压缩制冷机安全操作规程4、变配电室各相关制度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7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l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2 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3 内容与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北京高科奶业规定执行。3.1.2 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3、和事故应急措施。3.1.3 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3.2 管理制度3.2.1 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3.2.2 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3.2.3 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3.2.4 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 作业人员3.3.l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3.2 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3.3.3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3.4 检查3.
14、4.1 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3.4.2 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年检查一次,所在部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班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3.5 日常管理3.5.1 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 I 级危险点,II 级危险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控制,级危险点由所在部门、车间重点控制。3.5.2 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3.5.3 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3.5.4 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3.6 信息反馈3.6.1 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3.6.2 各
15、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注:我公司有两个级危险点:(1) 动力车间制冷车间氨制冷系统。(2) 供应部化学品库 、油库。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3.1 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3.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
16、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3.3 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供应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 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
17、换。3.4 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3.5 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供应部仓库,由供应部仓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 80%金额。3.6 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3.7 职工离职后,必须上交所发的劳保用品,保存于部门。若离职后未上交,部门承担新品 80%的金额。 3.8 行政部、人力资源
18、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日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0 元/次,主任、班长负连带 5 元/次。 劳保用品名细表北京高科奶业劳保用品名细表工 种 名 称 数量(每人) 使用期限(月) 备 注生产部操作人员 夏冬季工作服 各 2 件 12配料、标准 乳胶手套 3 付 1口罩 6 个 1线手套 6 付 1车间公用其他雨鞋 1 双 12乳胶手套 3 付 3发酵车间百利包 口罩 3 个1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9线手套 2 付 1雨鞋 1 双 12皮围裙(防水) 1 个 6护目镜 2 个 6雨鞋 1 双 12口罩 2 个 1灌装夏冬洁净工作
19、服 各 1 套 12倒瓶工 线手套 2 付 1灌装室运瓶工 雨披 2 件 12 车间公用拖车、打包、装箱、检漏 线手套 2 双 1检漏、拖车 小方巾 1 条 1 6、7、8 三个月检漏 防水围裙 1 个 6外包车间检漏、保洁员 乳胶手套 1 付 1吹瓶、切割、上料、粉料、捡料、保洁员、机修、运瓶工3 双 1检验员、电工 1 双 1制盖、吸管(机手) 2 双 1上筐、卸筐线手套4 双 1粉料员、机修 帆布手套 1 双 1检验员 小方巾 1 个 1口罩 2 个 1粉料员耳塞 1 付 6雨鞋 2 双 12运瓶雨披 2 件 12车间公用制塑车间电工 绝缘鞋 1 双 12卫生员 乳胶手套 2 付 3吸管
20、 口罩 1 付 12#车间员工 耳塞 1 付 6夏冬季工作服 各 1 套 12口罩 2 个 1生产部管理人员雨鞋 1 双 12夏冬季工作服 各 2 件 12口罩 2 个 1 雨鞋 2 双 12小方巾 2 块 1 冬夏季蓝色长袖工作服 各 2 件 12 外包质检员质检员胶鞋 2 双 12 吹瓶质检员质量控制部化验员 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0口罩 2 个 12雨鞋 1 双 24冬夏季蓝色长袖工作服 各 1 套 12 微生物化验员用(2 人)橡胶手套 10 双 1 白色,公用洗衣粉 1.5Kg 1口罩 2 个 1雨鞋 2 双 12小方巾 3 块 12洗衣粉
21、0.5Kg 1橡胶手套 1 双 1线手套 1 付 1保洁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口罩 2 个 1 办公人员雨鞋 1 双 12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线手套 2 付 1洗衣粉 0.5Kg 4叉车司机大衣、帽子 各 1 件 24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线手套 2 付 1搬运工洗衣粉 0.5Kg 3 公用线手套 2 付 1洗衣粉 0.5Kg 12修车用工作服 1 套 12棉大衣 1 件 24货车司机棉被 1 床 36冬夏工作服 1 12储运部库管棉衣帽 1 24橡胶手套 1 付 1口罩 1 个 1洗衣粉 0.5kg 1线手套 2 付 1保洁保洁冬夏季工
22、作服 各 1 件 12洗衣粉 0.5kg 1口罩 2 个 1围裙 1 个 3防滑鞋 1 双 6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件 12后勤部厨师工作帽 4 个 12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1套袖 1 付 2洗衣粉 0.5kg 1围裙 1 个 3防滑鞋 1 双 6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件 12工作帽 4 个 12勤杂套袖 1 付 2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24工作帽、手套(厚) 各 1 个双 12棉大衣 1 件 36后勤部保安衬衫领带 2 个/1 条 12冬夏季工作服 各 1 套 12雨鞋 1 双 12口罩 1 个 6橡胶手套 1 双 2研发部 实验员洗衣粉 0.5kg 1 公用搬运工 线手套
23、 2 双 1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线手套 2 付 1洗衣粉 0.5Kg 4叉车司机大衣、帽子 各 1 件 24线手套 1 双 1 库管冬夏工作服 各 1 套 12 线手套 2 付 1洗衣粉 0.5Kg 12修车用工作服 1 套 12供应部货车司机棉大衣 1 件 24洗涤剂 瓶 1 班组公用线手套 1 双 1口罩 1 个 6绝缘鞋 1 双 12绝缘雨鞋 1 双 12 跟班,班长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绝缘棉鞋 1 件 12电工工作帽 1 件 12洗衣粉 0.5kg 1乳胶手套 1 付 1 喷码维修工布手套 3 付 1口罩 1 个 6绝缘鞋 1 双 12电焊手套 1 双 12 只有
24、6 人机械维修雨鞋 1 双 12 跟班,班长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2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工作帽 1 个 12劳保鞋 1 双 12雨衣雨裤 2 套 12 公用洗衣粉 0.5kg 1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工作帽 1 个 12雨鞋 1 双 24布手套 1 付 1橡胶手套 1 付 1 加药,公用污水班口罩 1 个 12洗衣粉 0.5kg 1冬夏季工作服 各 2 套 12工作帽 1 个 12耐酸、碱雨鞋 1 双 12口罩 1 个 12橡胶手套 1 付 3 清洗,公用水处理班线手套 2 付 1冬夏工作服 各 1 套 12口罩 1 个 12动力部办公人员 雨鞋 1 双24 以旧
25、换新冬夏工作服 各 1 套口罩 1 个高管 相关副总 雨鞋 1 双 以旧换新冬夏工作服 各 1 套 24口罩 1 个 3雨鞋 1 双 24技术部工艺管理灌装工作服 2 件 24 公用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3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范围 1.1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安全工作的有序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和外来人员以及提供劳务的各单位(其中包括来公司施工、实习、参观、办事以及支援工作等人员)。2 职责 2.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2.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2.3 总经理办公室、人力
26、资源部、生产部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劳动纪律抽查。3 工作程序与要求 3.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按本制度进行处罚。3.2 安全监察的内容 3.2.1 劳动纪律的监察内容及处罚制度凡新员工入公司,都要进行严格的劳动纪律教育,并进行考试,做到劳动纪律教育不过关不能进公司,不能进装置。外委施工人员及外委培训实习人员也要按照正式员工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和培训,并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劳动纪律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劳动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劳动纪律检查记录,在值班日记中增设劳动纪律检查记录的内容。3.2.1.1 凡工作时间
27、内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均属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其主要表现:a、迟到、早退及无故旷工。b、班前、班中饮酒、工作时间洗澡、理发、看杂志、报纸、下棋、打扑克、搞娱乐活动等。c、工作时间脱岗、串岗、打盹、睡觉、打闹、干私活、打架骂人、带烟带火进公司。d、公司检查劳动纪律时通风报信或包庇、隐瞒出伪证,检查时反锁门、挂窗帘者。e、值班人员不在岗、不按时到岗,不按规定查岗、不填写值班日记。f、进入工作岗位或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者。3.2.1.2 对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违纪通知单,月业绩考核时扣除违纪者本人当月全部奖金 20100,同时受株连的相关人员按以下比例扣奖:a、班长
28、按扣违纪人员奖金的 80扣奖。b、直属单位值班人员按扣违纪人员奖金的 50扣奖。c、直属单位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按扣违纪人员奖金的 20扣奖。d、如违纪人员违纪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员工处罚条例处理。e、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由公司做出处理的,二级单位不再重复处理,涉及株连的不允许转嫁违纪本人或集体。3.2.2 工作纪律的监察内容及处罚制度a、在岗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听收音机、收录机、数码产品,看电视、玩电脑游戏。b、坐姿不端、脚放到凳子或操作台上;工作场所闲谈,用办公电话闲聊。c、公司会议不按要求着装。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处以 20100 元罚款。3.2.3工艺纪律的监察内容及处罚制度
29、 3.2.3.1工艺纪律包括: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记、仪表记录、技术台帐和生产大事记必须工整。3.2.3.2生产装置的工艺卡片必须上墙。3.2.3.3工艺变更必须有审批手续。3.2.3.4 安全自保投用正常,摘除要有正常手续。考核:以上内容按照生产部有关规定执行。3.2.4 操作纪律的监察内容及处罚制度 3.2.4.1本年度生产装置操作平稳率指标不低于 98.5。3.2.4.2违反工艺指标、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卡。考核:按照生产部有关规定执行。3.2.5 施工纪律的监察内容及处罚制度 3.2.5.1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区内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违章者按有关规定处罚。3.2.5.2外来施工人
30、员和外委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办理临时入公司证,入公司人员要持证入公司,无证或持过期证入公司者,除本人罚款 50 元外,对用人单位给予 100500 元罚款。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每人每次 100500 元的处罚。3.2.5.3认真执行各种作业票制度(工业用火票、用电票、破土票、有限空间作业票、检修作业票等),严格审批手续。3.2.5.4各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凡施工单位违章,属地单位负责施工的领导和安全监督要负管理责任并参照 3.2.1.2 株连。考核:没有票证施工造成事故者重罚,并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考核。3.2.6各单位和个人凡有违反下列法规、制度的行
31、为处以 1001000 元的罚款。a、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委派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操作。b、对机械设备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识,或损坏后又不及时修复或直接责任者。c、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不认真解决,有关部门提出意见,逾期不解决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d、重大及较危险场所施工没制定施工方案或方案中无安全条款的单位管理者。e、不听劝阻,擅自违章冒险作业者;本人无操作证,私自从事或怂恿他人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f、单位范围内发现烟灰、烟头及烟盒或确认有吸烟气味。3.2.7外来人员及单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除赔偿经
32、济损失外,罚款 10005000 元。3.2.8凡在公司内吸烟者,按“员工违纪行政处罚条例”执行。3.2.9被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罚款通知单后,三日内将款送财务部,第四天开始,每过期一日加罚 10,对拒罚者,从财务决算中累计扣除。3.2.10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4单位相应成立检查小组,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查岗,白班不定期检查。并在每月七日前将检查情况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单位查岗情况,做为年终的一项考核内容。4 检查与考核: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部配合安全生产委员会随时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通过安全监察经济处罚管
33、理制度纳入月绩效考核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统计报告和处理。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报告、事故的统计,事故的调查和事故的处理。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一)伤亡事故的报告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
34、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本单位的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伤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发生的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用人单位要派专人
35、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特别重大伤亡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当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上述各部门。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
36、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如实填写统计报表,依法规定报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5送有关部门。统计报表是做好劳动安全卫生指导的基础工作,是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重要手段,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二)伤亡事故的调查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依法进行事故调查,以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按照伤亡事故的大小,事故调
37、查组的组成形式与要求也不同。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l 一 2 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39 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事故。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 20 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轻伤、重伤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成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
38、事故,由劳动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相当于这一级政府的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特大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劳动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经济综合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特大事故调查组根据
39、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作风正派,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并且不得与所发生的事故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能带有主观色彩;用人单位必须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设置障碍。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相关的情况和索取与事故有关的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材
40、料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如果借事故调查之机徇私舞弊或者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伤亡事故的处理伤亡事故调查结束,应当依法进行处理。要依法追究责任者的责任,提出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对于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搁不报、故
41、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应当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 90 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180 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这也有利于群众监督。(四)职业病的报告和处理1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卫生部曾于 1988 年修订颁发了职业病报告办法 ,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具体办法。根据此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
42、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2职业病处理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1987 年月11 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
43、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6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倩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三同时
44、”制度,是指凡是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尘肺病防治条例 、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
45、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7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
46、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危险源管理制度l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2 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3 内容与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北京高科奶业规定执行。3.1.2 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
47、措施。3.1.3 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3.2 管理制度3.2.1 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3.2.2 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3.2.3 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3.2.4 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 作业人员北京高科奶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183.3.l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3.2 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3.3.3 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
48、定期体检。3.4 检查3.4.1 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3.4.2 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年检查一次,所在部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班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3.5 日常管理3.5.1 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 I 级危险点,II 级危险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控制,级危险点由所在部门、车间重点控制。3.5.2 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3.5.3 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3.5.4 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3.6 信息反馈3.6.1 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
49、管安全领导。3.6.2 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注:我公司有一个级危险点:动力车间制冷车间氨制冷系统。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国务院令第 9 号 (1988 年 7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七条 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