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6 混凝土工程 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公路桥涵混凝土施工的原材料选择、配制、拌制、运输、浇筑、养护及质量检验,预应力混凝土及水下混凝土等的特殊要求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7 章和第 8 章的规定。6.1.2 混凝土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应在进场时对其性能和质量进行检验。6.1.3 在进行试配和质量检测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边长为 150mm 的立方体尺寸标准试件测定,且应取其保证率为 95。试件应以同龄期者 3 个为一组,每组试件的抗压强
2、度以 3 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精确至 0.1MPa)为测定值,当有 1 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 15时,取中间值为测定值;当有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15时,则该组试件无效。6.1.4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方式成型的试件,置于标准养护条件下(温度 202,相对湿度不低于 95)养护 28d 所测得的抗压强度值(MPa)进行评定。采用蒸汽养护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下养护,累计养护时间应为 28d。当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时的龄期应符合设计规定。6.1.5 公路桥涵混凝土宜使用非碱活性集料,当条件不具备
3、必须使用时,其他材料中的碱含量及混凝土中的最大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6.2 水泥6.2.1 公路桥涵工程采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规定,水泥的品种和强度等级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选定,且其特性应不会对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产生不利影响。当混凝土中采用碱活性集料时,宜选用含碱量不大于0.6的低碱水泥。6.2.2 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散装水泥应以每 500t 为一批,袋装水泥应以每 200t 为一批,不
4、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2 -500t 或 200t 时,亦按一批计。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 3 个月时,应重新取样复验,并应按其复验结果使用。水泥的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的规定。6.2.3 公路桥涵混凝土工程宜采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在工地应采用专用水泥罐储存;采用袋装水泥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止受潮,且不得长时间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时应设支垫并覆盖。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按批存放。6.3 细集料6.3.1 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 5mm
5、 的河砂;当河砂不易得到时,可采用符合规定的其他天然砂或人工砂;细集料不宜采用海砂,不得不采用时,应经冲洗处理。细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6.3.1 的规定。表 6.3.1 细集料技术指标技术要求项 目类 类 类云母(按质量计,) 1.0 2.0 2.0轻物质(按质量计,) 1.0 1.0 1.0有机物(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按 so3质量计,) 1.0 1.0 1.0有害物质含限值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天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3.0 5.0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2.0MB 值1.4 或合格 5.0 7.0 1
6、0.0人工砂的石粉含量(按质量计)亚甲蓝试验 MB 值1.4 或不合格2.0 3.0 5.0天然砂(硫酸钠溶液法经 5 次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8 8 10坚固性人工砂粒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 20 25 30表观密度(kg/m 3) 2500松散堆积密度(kg/m 3) 1350空隙率() 47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配制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 0.10注: 1砂按技术要求分为 I 类、类、类。I 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 C60 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 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 C30 的混凝土和砌
7、筑砂浆。2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和混合砂。3石粉含量系指粒径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4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5当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6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要求时,应采取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3 -6.3.2 细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过 400m3 或 600t 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以不超过 200m3 或 300t 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 1 000t 为一验收批。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筛分、细度
8、模数、有机物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人工砂的石粉含量等;必要时尚应对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氯离子含量及碱活性等指标进行检验。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的规定。6.3.3 砂的分类应符合表 6.3.3 的规定。表 6.3.3 砂的分类砂组 粗砂 中砂 细砂细度模数 3.73.1 3.02.3 2.21.6注:细度模数主要反映全部颗粒的粗细程度,不完全反映颗粒的级配情况,混凝土配制时应同时考虑砂的细度模数和级配情况。6.3.4 细集料的颗粒级配应处于表 6.3.4 中的任一级配区以内。表 6.3.4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累计筛余()级配区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
9、mm)区 区 区4.75mm 100 100 1002.36mm 355 250 1501.18mm 6535 5010 250600m 8571 7041 4016300m 9580 9270 8555150m 10090 10090 10090注:1.表中除 4.75mm 和 600 m 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累计筛余允许超出分界线,但其超出量不得大于 5。2.人工砂中 150m 筛孔的累计筛余:区可以放宽到 100%85%,区可以放宽到 100%80%,区可以放宽到 100%75%。3.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区砂宜优先选用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
10、度。4.对于高性能、高强度、泵送混凝土宜选用细度模数为 2.92.6 的中砂。2.36m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得大于15%,300 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在 85%92% 范围内。6.4 粗集料6.4.1 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6.4.1 的规定。6.4.2 当混凝土结构物处于不同环境条件下时,粗集料坚固性试验的结果除应符合表6.4.1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 6.4.2 的规定。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4 -6.4.3 粗集料宜根据混凝土最大粒径采用连续两级配或连续多级配,不宜采用单粒级或间断级配配制,必须
11、使用时,应通过试验验证。粗集料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 6.4.3 的规定。表 6.4. 1 粗集料的技术指标技术要求项 目类 类 区碎石压碎指标 () 10 20 30卵石压碎指标 () 12 16 16坚固性(硫酸钠溶液法经 5 次循环后质量损失值,)5 8 12吸水率(%) 1.0 2.0 2.5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5 15 25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5 0.7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合格 合格有害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按 SO3质量计,) 0.5 1.0 1.0岩石抗压强度(水饱和状态,MPa) 火成岩80;变质岩60;水
12、成岩30。表观密度(kg/m 3) 2500松散堆积密度(kg/m 3) 1350空隙率(%) 47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无裂封、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 0.10注:1.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 C60 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为 C30C60 及有抗冻、抗渗或取它要求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 C30 的混凝土。2.粗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3.岩石的抗压强度除应满足表中要求外,其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应不小于 1.5。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4当粗集料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
13、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5采用卵石破碎成砾石时,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破碎面,且其破碎面应不小于 70。表 6.4.2 粗集料的坚固性试验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在硫酸钠溶液中循环 5 次后的质量损失 ()寒冷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5严寒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3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粗集料风化或软弱颗粒过多时1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5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或强度等级大于 C40 5注:1.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硫酸钠法进行粗集料坚固性试验不合格时,可再进行直接冻融试验。表 6
14、.4.3 粗集料级配范围累计筛余(按质量百分率计)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mm )级配情况公称粒级(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53 63.0 75.0 90510 95100 80100 015 0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520 95100 90100 4080 010 0 525 95100 90100 3070 05 0 5 31.5 95100 90100 7090 1545 05 0 连续级配540 95100 7090 3065 05 0 1020 95100 85100 015 0 16 31
15、.5 95100 85100 010 0 2040 95100 80100 010 0 31.563 95100 75100 4575 010 0 单粒级配4080 95100 70100 3060 010 06.4.4 粗集料最大粒径宜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 1/4 和钢筋最小净距的 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 1/2,同时不得超过 75. 0mm。混凝土实心板的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 1/3 且不得超过 37. 5mm。泵送混凝土时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碎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 1/3;
16、对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 1/2.5。6.4.5 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粗集料进行碱活性检验,在条件许可时宜避免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粗集料,必须采用时应采取必要的抑制措施。6.4.6 粗集料的进场检验组批应符合本规范第 6.3.2 条的规定,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乐碎值指标等,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的规定。6.4.7 粗集料在生产、运输与储存过程中,不得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杂质。粗集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装卸及存储时,应采取措施,使集料颗粒级配均匀,并保持洁净。6.5 水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
17、TT/T F502011)- 6 -6.5.1 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的拌制和养护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或对水质有疑问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水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 6.5. 1 的规定。表 6.5. 1 混凝土用水的品质指标项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PH 值 5.0 4.5 4.5不溶物( mg/L) 2000 2000 5000可溶物( mg/L) 2000 5000 10000氯化物(以 CL-计,mg/L) 500 1000 3500硫酸盐(以 SO42-计,mg/L) 600 2000 2700碱含量(rag/L) 1500 1500 1500注:1.对设计使用
18、年限为 100 年的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500 mg/L;对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350 mg/L。2.碱含量按 Na20+0.658K20 计算值来表示。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验碱含量。6.5.2 混凝土用水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中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及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2 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海水用于结构混凝土的拌制。6.6 外加剂6.6.1 公路桥涵工程使用的外加剂,与水泥、矿物掺合料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6.6.2 所采用的外加剂,应是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且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
19、加剂(GB9076)的规定。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的变化等通过试验确定。6.6.3 采用膨胀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公路桥涵混凝土工程中采用的膨胀剂,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膨胀剂( GB 23439)的规定。2 膨胀剂的品种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3 掺入膨胀剂的混凝土宜采取有效的持续保湿养护措施,且宜按不同结构和温度适当延长养护时间。6.7 掺和料6.7.1 掺合料应保证其产品品质稳定,来料均匀;掺合料应由生产单位专门加工,进行产品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掺合料的技术要求见本规范附录 B1。公
20、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7 -6.7.2 混凝土中需要掺用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灰等掺合料时,其掺人量应在使用前通过试验确定。6.7.3 掺合料在运输与存储过程中,应有明显标识,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6.8 混凝土配合比6.8.1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表示,并应通过计算和试配选定。试配时应使用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时间等施工技术条件;制成的混凝土应满足强度、耐久性(抗冻、抗渗、抗侵蚀)等质量要求。6.8.2 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规定进行计算,并应通过试配确定。混凝
21、土的试配强度,应根据设计强度等级,并考虑施工条件的差异和变化以及原材料质量可能的波动,按照本规范附录 B2 计算确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工作性能宜根据结构物情况和施工工艺要求确定,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低坍落度的混凝土施工。通过设计和试配确定的配合比,应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且应在混凝土拌制前将理论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6.8.3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最小水泥用量及最大氯离子含量应符合表 6.8.3 的规定。表 6.8.3 混凝土的水胶比、最小水泥用量及最大氯离子含量环境类别 环境条件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kg/m 3)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温暖或寒冷地区的大气环境、与无侵
22、蚀的水或土接触的环境 0.55 275 C25 0.30严寒地区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 0.50 300 C30 0.15 海水环境 0.45 300 C35 0.10 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0.40 325 C35 0.10注:1.水胶比、氯离子含量系指其与胶凝材料用量的百分比。2最小水泥用量,包括掺合料。当掺用外加剂且能有效地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时,水泥用量可减少 25kg/m3。3严寒地区系指最冷月份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10 ,且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 5的天数在 145d 以上的地区。4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06,最小水泥用量为 350kg/m3。5.
23、封底、垫层及其他临时工程的混凝土.可不受本表的限制。6.8.4 在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6.6 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中,均不得掺用氯化钙、氯化钠等氯盐。2 当从各种组成材料引入的氯离子含量(折合氯盐含量)大于表 6.8.3 规定的限值时,宜在混凝土中采取掺加阻锈剂、增加保护层厚度、提高密实度等防腐蚀措施。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8 -3 掺入引气剂的混凝土,其含气量宜为 3.5% 5.5%。6.8.5 除应对由各种组成材料带人混凝土中的碱含量进行控制外,尚应控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对
24、一般桥涵不宜大于 3.0kg/m3,对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当混凝土结构处于受严重侵蚀的环境时,不得使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集料。6.8.6 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1 最小水泥用量宜为 280300kg/m 3(输送管径 100150mm)。通过 0.3 mm 筛孔的砂不宜少于 15%,砂率宜控制在 35%45%范围内。2 混凝土拌和物的出机坍落度宜为 100200mm,泵送入模时的坍落度宜控制在80180mm 之间。3 宜通过试验掺用适量的减水剂、泵送剂和掺合料。6.9 混凝土拌制6.9.1 混凝土的配料宜采用自动计量装置,各种衡器的精度应符合要求,计量应准
25、确。计量器具应定期标定,迁移后应重新进行标定。拌制混凝土所用的各项材料应按质量投料,配料数量的允许质量偏差应符合表 6.9.1 的规定。表 6.9.1 配料数量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材料类别现场拌制 预制场或集中搅拌站拌制水泥、掺合料 2 1粗、细集料 3 2水、外加剂 2 16.9.2 外加剂宜以稀释溶液加入,其稀释用水和原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和加水量中扣除。加入搅拌筒的外加剂溶液应充分溶解,并搅拌均匀。掺合料应采用与水泥相同的输送、计量方式加入。6.9.3 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拌制,拌制时,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开始搅拌至开始出料的最短搅拌时间,应按照搅拌机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经试验确定。6.9.4
26、混凝土拌和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对在施工现场集中拌制的混凝土,应检测其拌和物的均匀性。检测时,应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 1434 之间部位取试样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 08。2 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集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 5。6.9.5 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和物的各项性能: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9 -1 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及其损失,宜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当
27、混凝土拌和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 15min 时,其坍落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2 必要时,尚宜对工作性能、泌水率及含气量等混凝土拌和物的其他指标进行检测。6.10 混凝土运输6.10.1 运输能力应与混凝土的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相适应,应使浇筑工作不间断且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时仍能保持其均匀性和规定的坍落度。混凝土的运输宜采用搅拌运输车,或在条件允许时采用泵送方式输送;采用吊斗或其他方式运输时,运距不宜超过 lOOm 且不得使混凝土产生离析。6.10.2 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时,途中应以 24rmin 的慢速进行搅动,卸料前应以常速再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泌
28、水或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第二次搅拌,二次搅拌时不宜任意加水,确有必要时,可同时加水、相应的胶凝材料和外加剂并保持其原水胶比不变;二次搅拌仍不符合要求时,则不得使用。6.10.3 混凝土采用泵送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的供应宜使输送混凝土的泵能连续工作,泵送的间歇时间不宜超过 15min。在泵送过程中,受料斗内应具有足够的混凝土,应防止吸入空气产生阻塞。2 输送管应顺直,转弯处应圆缓,接头应严密不漏气。3 向低处泵送混凝土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混凝土离析或堵塞输送管。6.11 混凝土浇筑6.11.1 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应根据待浇筑结构物的情况、环境条件及浇筑量等
29、制订合理的浇筑工艺方案,工艺方案应对施工缝设置、浇筑顺序、浇筑工具、防裂措施、保护层的控制等作出明确规定。2 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进行检查,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及钢筋上的污物应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或孔洞时,应堵塞严密且不漏浆。3 应对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等性能进行检测。6.11.2 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士时,应防止混凝土离析。直接倾卸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 2m;超过 2m 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槽)或振动溜管(槽)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过 10m 时,应设置减速装置。6.11.3 混凝土应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且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
30、TT/T F502011)- 10 -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上下层同时浇筑时,上层与下层的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 15m 以上;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并保持水平分层。混凝土分层浇筑的厚度不宜超过表 6.11.3 的规定。表 6.11.3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振捣方法 浇筑层厚度(mm)采用插入式振动器 300采用附着式振动器 300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50用表面振动器配筋较密时 1506.11.4 采用振动器振捣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插入式振动器的移位间距应不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 15 倍,与侧模应保持50100mm 的距离,且插入下层混凝土中的深度宜为 50lO
31、Omm。2 表面振动器的移位间距应使振动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不小于 100mm。3 附着式振动器的布置距离,应根据结构物形状和振动器的性能通过试验确定。4 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 2030s,以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6.11.5 混凝土的浇筑宜连续进行,因故中断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时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宜超出表 6.11.5 的规定;当超出时应按浇筑中断处理,并应留置施工缝,同时应记录。表 6.11.5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min)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不高于 25 气温高于 25C30 210
32、 180C30 180 150注:当混凝土中掺有促凝或缓凝剂时,其允许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6.11.6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且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和弯矩较小并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缝宜设置成水平面或垂直面。对施工缝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松弱层应予以凿除。对处理层混凝土的强度,当采用水冲洗凿毛时,应达到 0.5MPa;人工凿毛时,应达到 2.5MPa;采用风动机凿毛时,应达到10MPa。2 经凿毛处理后的混凝土面,应采用洁净水冲洗干净。3 重要部位及有抗震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宜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施工缝宜做成
33、凹形、凸形或设置止水带;施工缝为斜面时宜浇筑或凿成台阶状。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11 -6.11.6 在环境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的条件下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过快失水。浇筑混凝土期间,应随时检查支架、模板、钢筋、预应力管道和预埋件等的稳固情况,并应及时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新浇筑混凝土的强度达到 25 MPa 之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6.12 混凝土养护6.12.1 对新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应满足其对温度、湿度和时间的要求。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条件、水泥品种、外加剂或掺合料以及混凝土性能等因素,制订具体的养护
34、方案,并严格实施。6.12.2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在其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并洒水保湿养护。对干硬性混凝土、高强度和高性能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土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应加强初始保湿养护,具备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待收浆后再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覆盖时不得损伤或污染混凝土的表面。混凝土面有模板覆盖时,应在养护期间使模板保持湿润。6.12.3 混凝土的养护不得采用海水或含有害物质的水。混凝土的洒水保湿养护时间应不少于 7d,对重要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根据环境湿度、温度、水泥品种,以及掺用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情况,酌情延长养护时间,并应使混凝土表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当气温
35、低于 5时,应采取保温养护的措施,不得向混凝土表面洒水。当采用喷洒养护剂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时,所使用的养护剂应不会对混凝土产生不利影响,且应通过试验验证其养护效果。6.12.4 新浇筑的混凝土与流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在 7d 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50以前,不受水的冲刷侵袭;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 10d 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前,不受水的侵袭。混凝土处于冻融循环作用的环境时,宜在结冰期到来 4 周前完成浇筑施工,且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 80前不得受冻,否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发生冻害。6.13 大体积混凝土、抗冻混凝
36、土和抗渗混凝土6.13.1 大体积混凝土在选用原材料和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按照降低水化热温升的原则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选用低水化热和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品种。粗集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细集料宜采用中砂。宜掺用可降低混凝土早期水化热的外加剂和掺合料,外加剂宜采用缓凝剂、减水剂;掺合料宜采用粉煤灰、矿渣粉等。2 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及坍落度要求的前提下,宜采取改善粗集料级配、提高掺合料和粗集料的含量、降低水胶比等措施,减少单方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12 -3 大体积混凝土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质量评定时,可按 60d 龄期的抗压强
37、度控制。6.13.2 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应提前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应对混凝土采取温度控制措施。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和温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前应根据原材料、配合比、环境条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等因素,进行温控设计和温控监测设计,并应在浇筑后按该设计要求对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度实施监测和控制。对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温度控制时,应使其内部最高温度不大于 75、内表温差不大于 25。2 大体积混凝土可分层、分块浇筑,分层、分块的尺寸宜根据温控设计的要求及浇筑能力合理确定;当结构尺寸相对较小或能满足温控要求时,可全断面一次浇筑。3 分层浇筑时,在上层混凝土浇筑之前应对下层混凝土的顶面作凿毛
38、处理,且新浇混凝土与下层已浇筑混凝土的温差宜小于 20,并应采取措施将各层间的浇筑间歇期控制在7d 以内。4 分块浇筑时,块与块之间的竖向接缝面应平行于结构物的短边,并应在浇筑完成拆模后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凿毛处理。分块施工所形成的后浇段,应在对大体积混凝土实施温度控制且其温度场趋于稳定后方可浇筑;后浇段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并应一次浇筑完成。5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宜在气温较低时进行,但混凝土的人模温度应不低于 5;热期施工时,宜采取措施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且其入模温度不宜高于 28。6 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宜按照“内降外保”的原则,对混凝土内部采取设置冷却水管通循环水冷却,对混凝土外部采取覆
39、盖蓄热或蓄水保温等措施进行。在混凝土内部通水降温时,进出口水的温差宜小于或等于 10,且水温与内部混凝土的温差宜不大于 20,降温速率宜不大于 2d;利用冷却水管中排出的降温用水在混凝土顶面蓄水保温养护时,养护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的差值应不大于 15。7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采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或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时 , 其 浇 筑 后 的 养 护 时 间 不 宜 少 于14d, 采 用 其他 品 种 水 泥 时 不 宜 少 于 21d。 在 寒 冷 天 气 或 遇 气 温 骤 降 天 气 时 浇 筑 的 混 凝 土 , 除 应 对 其 外 部 加 强覆 盖 保 温
40、外 , 尚 宜 适 当 延 长 养 护 时 间 。6.13.3 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 选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或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 不 宜 使 用 火 山 灰 质 硅 酸 盐 水 泥 。 粗 集 料 宜选 用 连 续 级配 , 其 最 大 粒 径 不 宜 大 于 37.5mm, 含 泥 量 应 不 大 于 1 ; 细 集 料 的 含 泥 量 应 不 大 于 2 。 集 料 的 坚固 性 5次 循 环 试 验 质 量 损 失 应 不 大 于 3 , 并 不 得 含 有 泥 块 。2 抗 冻 混 凝 土 的 配 合 比 设 计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41、6.8节 的 规 定 外 , 最 大 水 胶 比 尚 应 小 于 0.50, 同 时应 进 行 抗 冻 融 性 能 试 验 。 混 凝 土 抗 冻 性 试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公 路 工 程 水 泥 及 水 泥 混 凝 土试 验 规 程 (JTG E30)的 规 定 。3 位于水位变动区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其抗冻等级指标不应低于表 6.13.3-1 的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13 -定。表 6.13.3-1 水位变动区混凝土抗冻等级选定标准结构物所在地区 海水环境 淡水环境严重受冻地区(最冷月的月平均气温低于-8) F350 F250
42、受冻地区(最冷月的月平均气温在-4-8之间) F300 F200微冻地区(最冷月的月平均气温在 0-4之间) F250 F150注:1.试验过程中试件所接触的介质应与结构物实际接触的介质相近。2.墩、台身等结构物的混凝土应选用比同一地区高一级的抗冻等级。4 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宜掺入适量引气剂,同时宜掺入减水剂,其拌和物的适宜含气量应在表 6.13.3-2 范围内选择。表 6.13.3-2 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拌和物含气量控制范围集料最大粒(mm) 含气量范围() 集料最大粒径(mm) 含气量范围()9.5 5.08.0 31.5 3.56.519.0 4.07.0 37.5 3.05.0注:
43、当 要 求 的 含 气 量 为 某 一 定 值 时 , 其 检 测 结 果 与 要 求 值 的 允 许 偏 差 范 围 应 为1.0 ; 当 含 气 量 要 求 值 为 某 一 范 围 时 , 检 测 结果 应 满 足 规 定 范 围 的 要 求 。6.13.4 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l 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2 粗集料宜选用连续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37.5 mm。3 胶 凝 材 料 总 量 不 宜 小 于 320kg m3; 砂 率 宜 为 35 45 ; 最 大 水 胶 比 应 符 合 表6.13.4 的 规 定 。表 6.13.4 抗渗混凝土最大水胶比最大水
44、胶比抗渗等级C30 以上混凝土 C20C30 混凝土W6 0.60 0.55W8W12 0.55 0.55W12 以上 0.45 0.504 掺 引 气 剂 的 抗 渗 混 凝 土 , 应 做 含 气 量 试 验 , 其 含 气 量 宜 控 制 在3 5 之 间 。5 混 凝 土 抗 渗 性 试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公 路 工 程 水 泥 及 水 泥 混 凝 土 试 验 规 程 (JTC E30)的 规 定 。 试 配 时 要 求 的 抗 渗 水 压 值 应 比 设 计 值 提 高 0.2MPa。6.14 高强度混凝土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T/T F502011
45、)- 14 -6.14.1 本节适用于按常规工艺生产的 C60 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的施工。6.14.2 高强度混凝土原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 泥 宜 选 用 强 度 等 级 不 低 于 52.5 的 硅 酸 盐 水 泥 和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 不 得 使 用 立 窑 水 泥 。2 细 集 料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6.3节 的 规 定 外 , 尚 宜 选 用 质 地 坚 硬 、 级 配 良 好 的 中 砂 , 细度 模 数 应不 小 于 2.6, 含 泥 量 应 不 大 于 1.5 ; 配 制 C70及 以 上 等 级 混 凝 土 时 , 含 泥 量 应 不
46、大 于1.0 , 且 不 应 有泥 块 存 在 , 必 要 时 应 冲 洗 后 使 用 。3粗 集 料 宜 选 用 质 地 坚 硬 、 级 配 良 好 、 无 风 化 颗 粒 的 碎 石 。 其 质 量 指 标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第6.4节 的 规定 外 , 粗 集 料 的 最 大 粒 径 尚 不 宜 大 于 25mm, 含 泥 量 应 不 大 于 0.5 , 针 片 状 颗 粒 含 量 不 宜 大 于 5 ;配 制 C80及 以 上 等 级 混 凝 土 时 , 最 大 粒 径 不 宜 大 于 20mm。4 外 加 剂 的 性 能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6.6 节 的 规 定
47、。 所 采 用 的 减 水 剂 应 为 高 效 减 水 剂 或 缓 凝 高效 减 水 剂 , 其 掺 量 应 根 据 试 验 确 定 。5 掺合料可选用粉煤灰、磨细矿渣和硅灰等,其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 6.7 节的规定,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6 拌和与养护用水应符合本规范第 6.5 节的规定。6.14.3 高强度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有利于减少温度收缩、干燥收缩和自身收缩引起的体积变形,避免早期开裂,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6.8 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制高强度混凝土所用砂率及所采用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等,均应通过试验确定。2 高强度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大于 500kg
48、m 3,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大于 600Kg/m33 当采用 3 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其中一个应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 0.020.03。4 高强度混凝土的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采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 6 次的重复试验进行验证,其平均值应不低于配制强度。6.14.4 高强度混凝土的施工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普通混凝土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制,不得采用自落式搅拌机搅拌。配料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6.9.1 中预制场或集中搅拌站拌制的规定。2 应准确控制用水量,粗、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及时测定,并应按测定值调整用水量和集料用量,不得在拌和物出机后再加水。3 搅拌混凝土时高效减水剂宜采用后掺法,且宜制成溶液后再加入,并应在混凝土用水量中扣除溶液用水量。加入减水剂后,混凝土拌和料在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