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丙方:营业执照号码: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征召了 项目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将购物中心 层 商铺提供给乙方品牌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合作合同做如下补充:一、经协商,待乙方取得 品牌方在市的正规开店授权 2 后,甲方同意按 元/标准支付乙方合作合同中 商铺装修补贴费用(以下简称“装补”),按 平方米计算,共计现金装补 万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分阶段支付,第一次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装补总金额的 50 %,金额为 万元;第二次时间节点为乙方进场装修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装补总金额 40 %,金额为
2、 万元;第三次时间节点为经甲方确认装修完成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装补 10 %,金额为 万元。乙方同时委托丙方代乙方收取装补费用,并保证由丙方在甲方每次支付装补费用前为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丙方支付相应款项。二、西方账号信息如下乙方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号码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帐号银行地址联行号三、乙方应保证丙方按时为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装补费用,如非因甲方之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符合条件的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装补费用,并按合作合同
3、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了符合条件的发票,但甲方并未按照上述约定时间支付装补费用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合作合同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各方确认,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作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无效的,乙方须按合作合同合作年限平均分摊装补总额,并向甲方退还合作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装修补贴费用。乙方向甲方返还合作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装修补贴费用,不免除乙方按合作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合作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无效的,乙方无须返还甲方已支付之装修补贴费用,且并不免除甲方按合作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四、合作合同中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末约定的内容,按合作合同约定执行。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三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甲方日期:2017 年 月 日乙方: 日期:2017 年 月 日丙方: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