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收费标准公示1、 公 司 设 立 登 记 收 费 1000 万 元 以 内 按 0.8, 1000 万 元 以 上 的 超 过的 部 分 按 0.4, 1 亿 元 以 上 的 超 过 部 分 不 再 收 取 ; 变 更 增 加 注 册 酱 的 ,增 加 的 部 分 按 以 上 规 定 收 取 , 其 他 事 项 变 更 按 100 元 收 取 ; 增 加 副 本的 每 一 个 加 收 10 元 ; 补 换 执 照 正 副 本 的 50 元 。2、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及 分 支 机 构 开 业 费 240 元 , 变 更 费100 元 , 增 加 副 本 每 一 个 10 元 , 补 换 执 照 正 副 本 50 元 。3、 个 体 工 商 户 开 业 费 20 元 ( 农 村 18 元 ) , 变 更 费 10 元 , 增 加副 本 每 一 个 3 元 , 补 ( 换 ) 正 副 本 1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