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维修网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销售公司:维修网点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印发。特此通知。附:维修网点管理办法二 一 年十二月一日江苏清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维修网点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维修服务网点的管理。2、工作职责2.1 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认真执行我公司的“三包实施细则”。2.2 为江苏 牌系列轮 式拖拉机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优质服务,并承担江苏牌拖拉机的“三包” 责任。2.3 接受用户投保,指导用户做好保修卡的填写、登记等工作。2.4 负责三包旧件的收集、登记工作,做好“三包”问题的信、函、电的登记工作,及时向我公司反馈有关质量信息。2.5 按我公司的报表时间
2、,通过“江苏清拖营销 4S 系统”及时报送服务信息。2.6 向我公司提出服务建议及产品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用户意见。2.7 定期参加我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并组织开展用户培训工作。3、资质、条件3.1 维修网点企业须具有营业许可证以用农业机械维修技术条件合格证。3.2 维修网点从事维修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3.3 维修网点应能独立分析和排除故障,进行修理或更换部件。3.4 维修网点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4、管理要求4.1 各维修网点必须无条件接受非本单位销售的江苏牌拖拉机用户的投保,不得推逶。4.2 在处理“三包” 问题时,应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本服务区内处理问题不得超两天。4.3
3、 按要求填写 “产品质量三包问题处理单”,每月月底前向我公司反馈产品质量、用户意见。4.4 重大质 量问题要随 时反馈。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协同我公司共同处理。4.5 维修网点必 须配 备常用配件的合理储备量,确保维修配件的供应,保障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因配件供应影响维修服务的及时性,不得因无配件而影响服务的完成。4.6 用于“ 三包” 和维修的配件必须使用我公司正宗配件或我公司配套厂家的配件,维护我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4.7 应妥善保管我公司的技术文件、培训资料、管理文件等资料,防止泄密。4.8 对我公司提出的临时性服务工作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5、考核与评价5.1
4、不遵守我公司有关规定,对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违规活动的,视情节,扣除当年服务费的 10%-30%,直至取消其维修服务点的资格。5.2 不按我公司要求,及 时提供有关质量信息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30%。5.3 不按要求提供准确的服务信息的,不得结算服务费。5.4 因服务质量差,引起用 户投诉的,每次处 5000 次以上、10000 以下罚款,从服务费当月或当年服务费中扣除。5.5 我公司的 维修网点服 务质量采用电话回访方式进行调查,对实际服务内容与所提供服务信息不符的,按实际超出金额的 10倍扣除服务费;对因用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扣除当次应得全部服务费,并处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5.6 年终,我公司对维 修网点全年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对其中表现优秀者,在公司年度营销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奖励。二 一 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