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病房管理制度一、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二、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三、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四、建立作息制度:适当安排午休。夜间灯光不宜过强,晚九时后熄灯改壁灯或地灯。五、危重病人应进入监护室,如无条件也须以屏风遮挡,做好对家属的安慰工作。六、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每月一次)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有记录,有整改措施。七、护理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上岗。八、一级护理以上的患者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九、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十、病人入院须知:1、病人应遵守医院规则。2、在查房时间不得离开病房。3、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护士办公室和翻阅病历,如有意见可向护士长或经治医生提出。4、传染病人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5、保持病室整洁,布局有序,注意通风,病人不应互串病房。6、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如损坏公物,应按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