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路政工作之我见就目前的体制来说,搞好路政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几乎可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原因有 N:1、从中央到地方的路政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处处掣肘;2、法律虽然赋予路政行政执法的权力,而且看似权力很大,但缺乏执行的强制手段,所以,处处落空;3、按照姻亲关系(交警出自交通),路政往往爱与公安联合,依托交警,但交警处事独断、目中无人,导致路政处处受制;4、 5、 6、等等我个人认为,我们完全可以撇开公安,去寻求他径,比如法院。1、不必惊动上层,和法院协调,由人民法院在公路局设立 “公路法庭 ”专司办理路政案件;2、对于涉路案件,路政员只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后,交由法院执行即可;3、法警队专司执行案件,路政案件的执行很有保证;4、法院比公安的胃口、信誉、名声等均要好许多;5、此举符合 公路法 规定;6、路政执法的权限能发挥到极致;7、路政形象能得到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