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关于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近年来,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发展迅速,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仍然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域性限制明显、垄断与过度竞争并存等问题,制约我区工程建设的进展和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从 2013 年 4 月 1 日起,我区开展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 )入库工作。为加强检测机构在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2、通知如下:一、简化区外检测机构入桂备案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跨省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备案手续,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厅行政权力清单中的第226 项。为进一步简化区外检测机构入桂备案手续,我厅决定以诚信库信息管理代替纸质入桂备案制度。区外检测机构到我区开展业务前,应先办理诚信库入库,领取诚信卡。在录入诚2信库之前,须经我厅派员到现场对检测机构在广西开展业务的人员、设施、设备等信息进行现场查验。一旦录入诚信库,即视为办理了入桂备案手续,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二、优化区外检测机构入库流程(一)办理身份认证锁。区外检测机构可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免费办理身份认证锁,地址
3、:南宁市金湖路 58 号广西建设大厦 14 楼 1415 室,联系电话:0771-2260122、0771-2260120(传真) ;办理指南详见:http:/ http:/:1121/zjthy/) ,按要求录入企业各项信息。(三)预约核查。1. 现场核查。区外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到我厅递交区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桂现场核查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 58 号广西建设大厦 20 楼2011 室。我厅将在收到书面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现场对检测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信息进行核查,并于现场核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核查报告。现场核查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
4、法 (建设部令第 141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桂建管201311 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3(GB50618 2011)执行。通过现场核查的区外检测机构,可预约诚信库原件真实性核查;未通过现场核查的,整改后重新申请现场核查。2. 诚信库原件真实性核查。区外检测机构通过电话预约到我厅办理诚信库原件真实性核查,预约电话:0771-2368395、2368393,地址:南宁市金湖路 58 号广西建设大厦24 楼 2411 室。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计量认证证书应一次性带齐原件;从业人员的上岗证件、社保证明、企业任命文件,随到随审。
5、(四)发放诚信卡。现场核查、诚信库原件真实性核查通过后,我厅将在审核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诚信卡,企业拿到诚信卡即视为区外检测机构入桂备案手续办结。三、取消区内外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备案手续对于已经录入诚信库的区内外检测机构,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检测机构办理市场准入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接受企业正常开展业务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文件。检测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企业本部以外开设固定异地试验室的,异地试验室需通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其检测操作人员及设备与企业本部检测操作人员及设备均不得共用。四、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计量认证。依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63 号)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国认实函2006141 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国认实201550 号) ,区内外检测机构开设的异地试验室需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计量认证。 “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1-2004)的规定,不需要进行计量认证。(二)关于检测报告审批权限。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区内外检测机构开设的异地试验室应以文件形式任命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当符合资质
7、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能力要求,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测报告。(三)关于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持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测资格证书 、我区颁发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可在我区从业;“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应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方可在我区从业。附件: 区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桂现场检查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2015 年 9 月 21 日1附件区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桂现场检查申请表检测机构名称: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1填 表 须 知一、本 申 请 表 适用于区外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入桂申请现场检查登记。二、本 申 请 表 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三、本 申 请 表 的 第一至第六部分由申请人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四、本 申 请 表 的 表 格 填 报 页 数 不 够 时 , 可 用 A4 纸 附 页 ,但 须 连 同 正 页 编 为 第 页 , 共 页 。五、本 申 请 表 一律使用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六、本 申 请 表 须 经 检 测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有 效 。七、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机构资
9、质证书(“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为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复印件;(二)与检测业务范围及检测场所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入桂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技术人员名册及其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和资料。2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书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填报的 区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桂现场检查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真实,无隐瞒、无虚假内容。否则,本单位愿意 1 年之内不再申请入桂开展检测业务和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
10、门的处罚。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负责在广西从事本单位资质范围内的检测工作。本人保证所有检测工作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特此声明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公章)年 月 日3二、机构基本情况检测机构名称 设立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传 真 电子邮箱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号/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营业执照注册号 发证机关计量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发证机关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入桂机构负责人 职务 职称入桂机构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驻桂办公地址驻桂检测地址驻桂联系人 联系电话检测业务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
11、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两工地”起重设备检测 其它( ) (机构公章)年 月 日注:在所申请的检测业务内容的“”内打“” 。4三、入桂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职务 职称 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检测工作年 限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相片由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工作简历社会保险号本人签字: 年 月 日5四、入桂机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职务 职称 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检测工作年 限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相片由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12、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工作简历社会保险号本人签字: 年 月 日6五、与登记检测业务内容相应的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检测类别 检测内容姓名 资格证书号 注册单位名称注册证书专业职称 学历从事检测工作年限社会保险号 备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专项检测起重设备检测7六、入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总表 共 页第 页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专业 职称 身份证号码从事检测工作年限上岗证号及检测项目社会保险证号8七、仪器设备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共 页第 页 检 测 项 目 技 术 指 标序号 产 品 /类 别 序号 参 数名 称标 准 条 款 /检 测 细 则 编 号仪 器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测 量 范 围 准 确 度 等 级 /不 确 定 度溯 源方 式有 效 截 止日 期检 定 /校 准 机 构 备 注9八、签收今收到 (检测机构名称)交来区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桂现场检查申请表一式两份。依据有关规定,我处将于 7 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现场检查。检测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签收人: 联系电话:签收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