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维护规程移动通信网络分册应急通信设备篇(试行)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三月1第 页目 录第一章 通则 1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及职责界面 1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 .1第二节 维护职责 .3第三节 工作要求 .5第四节 维护责任划分 .12第三章 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12第一节 各级岗位责任制 .12第二节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3第三节 包机与包电路责任制 .15第四节 维护作业计划 .16第五节 网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6第六节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7第七节 仪表和工具管理制度 .18第八节 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制度 .19第九节 天线工作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19第四章
2、 设备管理 .19第一节 通则 .19第二节 设备管理 .20第三节 设备大修更新 .20第四节 配套、附属设备的维护 .21第五章 设备和电路的维护 .21第一节 通则 .21第二节 设备故障处理 .22第六章 应急通信工程验收要求 .22第一节 通 则 .22第二节 工程验收要求 .23第七章 通信质量管理 .24第一节 通则 .24第二节 质量统计与分析 .24第三节 质量监督检查 .25第四节 质量考核、评定 .26第八章 机房管理和安全保密 .26第一节 机房管理一般要求及安全规定 .26第二节 保密规定 .27第九章 应急通信车辆管理 .28第一节 管理办法 .28第二节 应急通信
3、车使用办法 .29第三节 应急通信车管理要求 .29第四节 岗位职责 .292第 页附表 1:u 频段车载卫星通信地球站 31附表 2:海事卫星系统 .33附表 3:便携微波设备 .33附表 4:车载 GSM(900MHZ 、1800MHZ )移动电话系统 33附表 5:柴油发电机组 .34附表 6:应急通信机房空调设备 .34附表 7:应急通信车 .34附表 8:全球星 .35附表 9:移动应急通信*年度设备维护作业计划进度表 .35附表 10:应急通信*月度设备维护作业计划表 .37附表 11:应急通信车使用申请表 .38附表 12:应急通信车调度单 .39附表 13:应急通信车交接状态表
4、 .40附表 14:应急通信车使用登记本 .41附表 15:应急通信调度通知书 .42附表 16:解除任务通知书 .43附表 17:执行应急通信任务登记表 .44附表 18: 移动网络公司应急通信设备故障报告单 .45附表 19: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公司应急通信联络表 .461第 页第一章 通则第 1 条 应急通信是国防交通和国家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专业通信保障能力,是国家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紧急状态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国民经济重要部门通信不中断的重要措施。第 2 条 应急通信的主要任务:战时配合现有通信网为党政领导机关实施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平时为抢险救灾、应付突发事件和重大国务活动、大
5、型社会活动等提供应急通信手段;为通信网的改造、延伸等提供临时替代、支撑和补充;通过为国家经济建设及社会各界提供特殊通信服务,创造社会效益,并突显企业优势,树立企业品牌,为企业经营实现助力、推动、增效的作用。第 3 条 应急通信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1. 为主体公司应急通讯提供移动专业支撑;2. 保证移动网应急通信系统的设备运行正常,迅速而准确地排除各种故障,保障通信电路畅通;3. 保证设备的电器性能、机械性能、维护技术指标及各项服务质量指标符合标准;4. 保证设备完好、清洁,机房环境良好;5. 合理调整设备,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利用率;6. 在保证通信质量的前提下,节约能源、器材和维护费用。第
6、4 条 全国各级移动通信保障应急单位必须遵照本规程的规定,开展应急通信技术维护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规程,并经常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应急通信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第 5 条 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集团移动网络公司。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及职责界面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第 6 条 移动应急通信设施的管理原则是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全面规划、平战结合,各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应设置应急通信管理机构,配备专2第 页职或兼职人员。中国联通移动应急通信工作设立三级应急通信保障组织机构,即:应急通信领导小组(决策级)、应急通信办公室(管理级)、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分队)(执行级
7、)。第 7 条 总部应急通信工作接受国防动员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紧急事态处置部门的领导。各省级、各地(市)分公司应急通信工作应接受本企业内上级机构和所在地省通信主管部门以及国防动员相关机构的双重领导。第 8 条 移动网应急通信管理的三级组织机构的人员组成:1、 总部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运维的领导担任。应急通信办公室主任由公司运行维护部领导担任,成员由运行维护部应急通信处人员与各处负责人员担任。2、 各省级、各地(市)分公司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分公司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应急通信办公室主任由运行维护部或分管应急通信工作的部门经理担
8、任;工作人员2名(专职、兼职各1名,互为AB岗)。其他成员由各专业部门网络运行维护的负责人担任。3、 省级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所属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由各省的各专业部门的相关维护人员组成。地(市)分公司急通信办公室所属的机动通信分队,由各地市的各专业部门的相关维护人员组成。4、 省级、地(市)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分队)成员数量应根据应急设备、通信车、站实际操做情况配备并由相应专业技术骨干组成或相应专业部门的人员兼职,该成员应由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技术骨干担任,并在其中任命队长、副队长各一名,互为AB岗(或兼职)。5、 组织机构框图如下:3第 页总部省
9、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移动网应急通信组织机构框图第二节 维护职责第 9 条 总部移动应急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中国联通移动网应急通信的统一规划、建设、组织和指挥调度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机构制定的应急通信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定。2、 制定本公司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3、 拟订并落实本公司移动网应急通信规划和建设计划。4、 按照“平战结合 ”的原则,结合公司移动网络情况,考虑特殊情况需要,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预案。5、 制定应急物资年度储备计划并下发。6、 负责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的建设、训练和管理工作。7、 负责统一组织、综合协调与集团各专业部门
10、、各电信运营商及专网的互联互通,完成移动网各项应急通信工作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总部应急通信领导小组总部应急通信办公室省级分公司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省级分公司应急通信办公室地(市)分公司应急通信领导小组地(市)分公司应急通信办公室应急通信专业保障分队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4第 页第 10 条 各省级、地(市)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 审定本公司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 审定本公司的移动网应急通信规划和建设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 审定本公司的移动网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完成在特殊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和通信组织调度工作;4、 组织制定移动应急物质储备计划。5、 组织和完成上
11、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应急通信保障任务;6、 审定移动网应急通信的演练计划。7、 协调与省分公司和当地其他运营商之间的应急通信工作。8、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移动网资源的调动工作。第 11 条 省级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 负责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日常事务; 2、 拟定本公司移动网的应急通信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上报。3、 拟订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各项制度、计划和协调工作;4、 拟订移动网应急通信保障预案;5、 制订年度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 统一组织移动网相关专业部门完成在应急状态下的资源调度工作;7、 负责移动网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训练
12、、演练的管理实施工作。8、 负责移动网应急物质的采购、储备及维护管理。9、 负责统一组织、综合协调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各电信运营商及专网的互联互通,完成各项应急通信工作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10、 全面掌握本省范围内移动网应急通信设备和业务质量情况,确保使用单位和用户的满意感知度。11、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第 12 条 移动网各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职责:1、 负责执行任务或紧急情况下的通信设备及电路的安装、调试、开通、监控、值班、安全等工作;5第 页2、 负责组织本专业设备及电路的应急抢修和恢复故障;3、 负责向本级应急通信办公室报告设备及网络运行情况和应急指令完成情况
13、;4、 负责本专业应急预案的制订、调整和实施;5、 负责管理、维护本专业所属应急通信设备、仪表、器材、工具、车辆及应急物资等。第 13 条 各地(市)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日常事务;2、拟定本公司移动网的应急通信规划和建设计划、年度应急通信工作计划上报,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3、执行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各项制度、计划和协调工作;4、拟订具体的移动网应急通信保障预案;5、统一组织各专业部门完成应急状态下的移动网资源调度工作;6、负责移动网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训练、演练的管理实施工作。7、负责移动网应急物质的储备及维护管理。8、负责组织、综合协
14、调地(市)分公司各专业部门、各电信运营商及专网的互联互通,完成各项应急通信工作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9、全面掌握所属范围内移动网应急通信设备和业务质量情况,确保使用单位和用户的满意感知度。第三节 工作要求第 14 条 应急通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实行应急通信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各级负责的原则。2、快速反应原则: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要立即按应急通信预案,投 入通信应急工作。3、 主动报告原则: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应急通信实施情况。第 15 条 各级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应具备的工作条件:6第 页各级移动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要按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办公和指挥调度场所,并配备适应开展工
15、作所需的专用交通车辆、通信手段及设施。1、1:600万全国地图、1:50万省、区(市)地图。2、各种应急通信保障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3、应急通信保障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4、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5、专用通信设备、电脑。6、应急通信工作的指挥车辆、保障车辆和特殊情况下应急通信所必需的指挥通信系统。第 16 条 各级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通信工作要求:1、应急通信设备维护应急通信设备及设施、器具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由归属的各部门可按照各自专业设备的维护测试周期和维护职责分别制订,同时列入本部门维护作业计划并实施。应急通信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其应急通信设
16、备及设施、器具进行检查。2、应急通信工作主要检查落实的内容如下:(1) 各级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组织机构、人员落实情况。(2) 各级应急通信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3) 应急维护作业计划的实施。(4) 各级、各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5) 移动网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6) 移动网应急通信保障所需物品的储备情况。(7) 突发情况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今后的改进防范措施等 情况。(8) 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演练情况。(9) 各级应急通信机构的装备和档案、资料的建立情况。第 17 条 例会制度各级移动应急通信领导小组、应急通信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
17、期的召开会议。会议的内容为检查、落实:7第 页1、 移动网应急通信设备维护工作;2、 移动网应急通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3、 移动网应急通信规划和建设计划;4、 移动网应急通信保障预案;5、 移动网应急物质储备计划。6、 移动网应急通信的演练计划、情况。7、 讨论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第 18 条 移动网应急通信的建设和物资储备:1、 应急通信的建设项目应纳入各分公司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做到与移动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以满足移动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需要。2、 总部负责中国联通的应急通信大型车载专业通信系统的统一规划、制定建设规范,审核建设方案。负责公司统一组织的应急通信建设项目的建设、实
18、施。3、 各省级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负责本分公司的应急通信设备的规划、建设、实施。4、 各级移动应急通信机构应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储备单位应做好通信应急储备物资的维护和保养,可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战备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以备随时调用。5、 使用应急储备物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针对平时调用战储物资时,按照通信战备物资储备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执行。第 19 条 应急通信训练1、 训练的原则及组织应急通信的训练是保证特殊情况下保障通信必不可少的工作准备,要求参照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颁布的交通战备训练与考核参考大纲的项目组织施训。各省级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
19、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地(市)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组织实施,结束后进行书面总结并备案。2、 应急通信训练的组织通过训练,提高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快速反应与综合保障能力,检验保障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加强通信保障训练的理论研究;要加强各专业、各部门间协同保障演练。8第 页每年由省级分公司移动应急通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二次应急通信保障训练。总部应急通信办公室不定期的组织省际间的应急通信保障训练。3、 训练计划中应包括内容:(1) 训练目的及达到要求;(2) 实施步骤和内容;(3) 必要的器材和工具;(4) 避免影响正常通信和业务的措施;(5) 重要设备的备份和安全措施;(6) 演练过
20、程中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方案;(7) 指挥调度及传报联络方式; (8) 对演练全过程的记录等。4、 相关参照文件和记录(1) 通信战备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2) 战备应急通信管理规定(3) 交通战备训练与考核参考大纲(4) 应急通信调度通知书(见附表)(5) 解除任务通知书(见附表)(6) 执行应急通信任务登记表(见附表)(7)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第 20 条 应急通信保障原则1、 应急通信保障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具体保障及顺序如下: (1) 中央首长、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长专线;(2) 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挥联络通信电路;(3) 党政机关及其它
21、重要部门通信电路;(4) 其它通信电路。2、 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原则及流程:(1) 总部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内全网的资源组织调用。(2) 各省级分公司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内资源的省内组织调用。9第 页(3)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由上级应急通信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调度通知书,在紧急情况下,也可越级调度或口头下达,然后补发书面调度通知书。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接到调度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实施。(4) 应急通信是特殊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一旦启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通信机构的调度单或通知至上而下地立即执行通信调度命令,并按照应急通信传报流程至下而上的迅速对通信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报告。各负责人要在规
22、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流程进行操作,保持联络畅通、可靠。任务完成后,相关应急通信机构要及时总结并修改完善相关应急通信保障预案。(5) 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在完成任务后,需接到解除任务通知后方可撤回。3、 内、外部应急调度流程如下:10第 页对内突发情况上报流程 移动网络公司省分应急机构移动网络公司总部应急机构任务调度流程 相应级别调度单位调度通知任务开始保障执行通信恢复或满足要求解除通知任务结束突 发 情 况 或保 障 需 求 对内调度分工流程 移动网络公司省分应急机构调度影响范围跨省或重大事件移动网络公司总部应急机构调度启动相应应急通信保障和抢修预案是否集团公司总部应急
23、机构11第 页涉及其它电信运营企业影响范围跨省涉及其它电信运营企业工信部应急机构移动网络公司总部应急机构启动相应应急通信保障和抢修预案否是否是否突 发 情 况 或保 障 要 求 对外突发情况上报流程移动网络公司省分应急机构移动网络公司总部应急机构集团公司总部应急机构集团公司省分公司应急机构工信部应急机构省通管局应急机构任务调度流程相应级别调度单位调度通知任务开始保障执行通信恢复或满足要求解除通知任务结束省通信管理局应急机构集团公司应急机构对外调度分工流程是移动网络公司省分应急机构注 : 移动网络公司省分可代表集团公司省分就移动网事务直接与省通信管理局联络12第 页第四节 维护责任划分第 21
24、条 交换设备与传输或无线接入设备接口时,音频电路以音频配线架为界,跳线及音频配线架由交换专业负责维护;外侧电缆由传输或无线接入专业负责维护。数字电路以光纤配线架(ODF)、 数字配线架(DDF )为界,内侧及 ODF 架、DDF 架由交换专业负责维护;外侧电缆及插头由传输或无线接入专业负责维护。第 22 条 应急通信组网时,除上述连接方式以外的其它连接方式,其维护责任段落的划分由设备所属相关单位商定。第 23 条 电力部门至各机房配电设备第一端子间的各种馈电线,由动力专业负责维护。第三章 维护工作基本制度第一节 各级岗位责任制第 24 条 移动通信保障应急单位应设立维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
25、职责是:1. 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规定,完成设备的技术维护管理工作;2. 组织对重大故障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开好分析会;3. 组织编报设备大修、更新计划,审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4.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运行安全及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做好预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5. 参与工程方案审定和工程验收,把好技术和工程质量关;6. 有计划地安排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7. 组织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相应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第 25 条 移动网各维护单位应设立设备维护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执行
26、设备管理制度,负责应急通信设备的技术维护,保证设备工作正常、电路畅通,确保完成应急通信任务;2. 按照本规程对设备维护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制定年度维护作业计划,13第 页并检查维护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3. 定期组织检查设备,对维护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采取具体改进措施,保证各项指标和性能符合要求;4. 编制设备大修、更新计划,审查技术革新、改造方案;5. 负责设备配置或硬件变更的管理工作及设备软件修改和系统数据修改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送审、验收和登记手续;6. 负责设备重大故障和较复杂故障的处理,对出现的故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7. 参与重要电路
27、的开通和电路规划工作,落实各种技术措施。当电路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抢通电路,组织人员排除故障,认真解决设备和电路质量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8. 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审、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9. 组织维护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做好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第 26 条 维护人员岗位职责: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维护规程;2. 要做到一专多能;3. 熟悉维护设备、电路的性能原理,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4. 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线缆、工具等,精心维护,使其保持完好;5. 认真执行维护作业计划,负责设备的维护和抢修;6. 对设备维护、测试数据,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7. 参加所属单
28、位管理、质量分析活动。第二节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第 27 条 值班制度:1. 参加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资格认定,有两人以上同时值班时,应指定一人负责值班期间的全面工作。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路质量负责。3. 当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做到及时发现并首先抢通电路,能够迅速准确地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电路质量和通信畅通。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做好通信工作,不得14第 页将外人随意带入值班室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任意调换班次。5.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现场的管理,及时准确地填写值班日志及各种规定的记录(包括在线设备的状态、参数等),及时处理业务通知及往来文、电,并
29、做好记录。填写时不得潦草从事,字体要清楚、端正。6. 服从指挥调度,对内对外业务联系要和蔼,搞好协作配合。电路变动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详细记录。电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查询、核实故障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作好详细记录。7. 值班人员要熟记相关数据,以备应急使用。8.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造成电路阻断或损坏设备、仪表、器件等情况发生。9. 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机房及设备的清洁,做到每日清扫,保持机房整洁。机房内不得吸烟,不得做任何与通信无关的事情。10. 不得任意关闭设备告警,不得人为切断和私人占用业务电话或用户电话,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机房内不得存放与业务无关的物品。第 28 条 交
30、接班制度:1. 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按时交接,并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岗。2. 交接班内容:机房现场及设备运行情况,故障情况,设备电路的变更及阻断情况,通信设备、仪表工具、技术资料、备品备件的完好情况,上级有关指示和业务通知的内容及执行情况,有关业务、设备、电路变动情况,供电情况,其他重大问题和异常现象。3. 交接方法: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陪同下,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核实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4. 交接班责任划分:交班前未处理完的故障/事故,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协助共同处理,直至故障/事故消除或处理告一段落后再继续交班;交班过程中发
31、生故障/事故,应以接班人员为主、交班人员协助共同处理,直至故障/事故消除或处理告一段落后再继续交班。5. 由于漏交、错交而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漏接、错接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人员都未发现的问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15第 页第 29 条 节假日值班制度:1.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期间,应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出现不按时交接班,随意调换班,机房内无人职守等现象。2. 参加值班人员在节假日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所在城市或关闭联系电话。3. 节假日值班期间,出现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不得瞒报和漏报,不得不经请示擅自改动电路,动用设备。4.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应每日
32、定时向上级主管进行业务汇报,上级主管也应对值班情况进行查询。5. 所有人员应 24 小时开通联系电话,离开所在城市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并进行备案。第三节 包机与包电路责任制第 30 条 各基层维护单位应建立包机包电路责任制,把全部现用、备用的机线设备、电路、仪表、工具及其它附属设备,划分责任段落和范围,定人定设备包机维护。包机包电路人员及其所包电路设备,应保持相对稳定。第 31 条 包机包电路人员要爱护设备,精心维护,使设备和电路经常保持良好状态:1. 熟悉所包设备和电路的性能、结构、特点、质量、环境条件、开发使用等有关情况;2. 按照技术指标标准、维护规定认真地完成维护作业计划的检
33、修测试工作,保证检修质量;3. 统计分析所包设备和电路的质量情况、故障情况,保证设备和电路处于受控状态;4. 认真填写包机包电路的工作记录、测试记录、故障报告单、机历簿,保管好图纸、说明书等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5. 包机包电路人员所包设备和电路变更时,应将全部有关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交接清楚。第 32 条 包机包电路人员不仅应对设备在检测时的质量负责,也应对设备和电路运行时的质量负责。16第 页第四节 维护作业计划第 33 条 应急通信网络和设备、应急通信车年度维护作业计划要求,应根据规程规定的测试项目和周期,由业务领导部门编制下达。第 34 条 各通信保障应急单位根据本规程规定的检查测试
34、项目和年度维护作业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维护作业计划,于每年年初下达,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单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第 35 条 维护作业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电路维护作业计划需要调整时,应与相关单位协商,并提前通知业务领导部门。设备维护作业计划需要调整时,需经负责维护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第 36 条 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放在日常维护上,加强对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各基层维护单位每月应做计划执行情况的小结和维护工作的汇报。第 37 条 维护作业质量标准与操作方法应按具体设备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发现与标准不符的,应立即调整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向上级报告,并尽快设法解决。维
35、护作业计划完成后,必须详细记录完成情况和检查数据,发现问题摘要记录并妥善留存。第 38 条 各单位设备维护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测试项目的学习和实践,要做到以指标说明问题。设备维护负责人有责任培训测试方法。第 39 条 临时业务执行完返回后,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第 40 条 固定业务应定期检查备用设备及倒换系统。第 41 条 有关设备和电路的检测规定见本规程附录,年度维护计划未经调整时按原计划执行。第五节 网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 42 条 各单位必须强化网管监控系统的管理,防患于未然,把网管监控系统故障、差错率降到最低限度,以提高整个应急通信网络及设备的维护水平。第 43
36、 条 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网管监控室,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自行操作微机,必要时必须在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下,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17第 页后方可上机。第 44 条 加强计算机病毒监控,防止病毒感染。网管监控软件应有备份。第 45 条 加强对网管监控设备本身的检查和诊断。由于网管监控设备本身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时,值班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处理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处理过程与结果应作详细记录。第 46 条 计算机的维护和管理应落实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拷贝。第 47 条 网管监控系统必须建立运行情况记录,所属各类备品附件及说明书要妥善保管。收集的各种数据要进行归纳整理和存档
37、。第六节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 48 条 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妥善管理,做到齐全、完整、准确。第 49 条 技术资料项目包括:1. 各种设备和仪表的说明书、原理图、接线图、方框图、维护手册等;2. 车载设备仓及机房布线系统图,包括各种连接、供电布线及照明系统、通信线路连接等布线图;3. 应急通信组网图;4. 机房设备平面布置图;5. 工程设计、竣工资料、验收记录等;6. 各种维护制度、维护规程、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7. 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等资料;8. 电路图改动、元部件改型等机线变动登记资料;9. 相关地图资料;10. 其它技术资料及文件。
38、第 50 条 原始记录项目包括:1. 值班日志和需要存档备查的监控打印记录;2. 开通测试的原始记录,单机验收记录;3. 故障记录,来往电文;18第 页4. 维护作业计划,各种电路和设备测试记录及电气特性记录;5. 设备机历簿和固定资产卡片;6. 各种联络线、中继线的测试记录和配线的接线记录;7. 油机、发电机及其它供电设备的运行记录;8. 元器件及其它材料的消耗记录;9. 设备搬迁、大修、更新的有关资料和测试记录;10. 其它原始记录。第 51 条 技术档案管理:1. 定人保管,登记造册,借阅应办理手续。2. 使用图纸、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时,要珍惜爱护,发现破损应立即修补或复制,以保持齐全
39、、整洁。3. 设备调动时,图纸、说明书、机历簿等应随机转移,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保留或抽取。4. 规定的维护报表、测试记录、质量分析表、值班记录和其它原始记录均应整理成册,集中存放,专人保管。资料过期后,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销毁。第七节 仪表和工具管理制度第 52 条 为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类仪表和工具,应实行“集中管理、分散使用、节约支出、合理利用”的原则。第 53 条 仪表和工具应按规定的要求放置,做到定位、整齐;应急通信车配备的仪表应放置在防震、密封防尘的仪表箱中。第 54 条 仪表和工具应严格管理,方便使用。维护人员必须遵照说明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确保人身和仪表安全。使用后及时归还
40、,交接时应清点清楚。第 55 条 机房常用仪表和应急通信车上仪表一律不得外借,其它仪表调用须履行借出、归还、检验手续。外借需按仪器、仪表及设备外借(租用)审批流程执行。第 56 条 各类仪表应保持附件齐全,技术资料、说明书完整。仪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定期加电检查,进行计量校准,保持性能良好。仪表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记录;仪表损坏要认真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19第 页第 57 条 根据计量基础管理的要求,对需要校准的计量工具,制定年度校准计划,并按时执行。第 58 条 机房常用工具应按位置整齐存放,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交接班时进行点交。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携带出机房。第八节 备品备件
41、和材料管理制度第 59 条 各维护单位根据设备维护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备品备件和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备品备件应放在温度、湿度、密封防尘均符合要求的库房内。第 60 条 维护人员因维修需要领取材料,必须先填写材料领用出库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第 61 条 如维修急需材料和特殊规格材料仓库无货供应,需按各地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第 62 条 备品备件和材料应合理分配,登记造册,有效使用,及时补充。第九节 天线工作人员安全操作制度第 63 条 天线高空作业人员应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前,应由操作人员对安全器材、使用工具、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第 64 条 整修天线、馈线时
42、,须与相关部门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可面对馈源口,以防止辐射对人体的损害。第 65 条 执行应急通信任务时,遇有强烈风暴来临前,应根据当地情况和设备具体规定,及时做好天线的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如遇强风,为保护天线必须中断电路时,应通知有关部门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可采取应急措施,事后应及时报告。第 66 条 天线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第四章 设备管理第一节 通则第 67 条 应急通信设备是完成应急通信任务的物质基础,必须管理好、20第 页维护好、使用好。无论现用、备用设备,必须保持设备的原有性能,机件、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纪录完整无缺。第 68 条 凡
43、改变机房布局、天线位置、机线连接方式和增加设备,必须提出设计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为改进设备性能、质量,需要更改设备的电路和结构时,必须提出设计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涉及全网的重大改动,报公司总部批准后实施。第 69 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设备和电路均应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和运行维护。第 70 条 各维护单位要加强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要按设备完好要求进行考核。设备完好要求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主要技术指标和电气性能符合规定;2. 结构完整,部件齐全,设备清洁;3. 运行正常,使用良好;4. 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图纸与实物相符。第二节 设备管理第 71 条 应急
44、通信设备均应按照公司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各省公司负责管理。第 72 条 应急通信设备的调拨、转让、停用、报废等,须报公司总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设备变动后,要及时修改固定资产账目。第三节 设备大修更新第 73 条 保持应急通信设备的完好,以日常维修保养为主,大修更新为辅。为更好地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各级维护部门做好新技术、新设备的跟踪工作,必要时可申请购置所需新设备。第 74 条 应急通信设备因使用年久(到达报废年限)或其它原因,经维修仍达不到应有质量标准时,可列入大修计划进行大修,以恢复和提高设备性能。如经过预测,大修后的性能仍难以达到指标要求的,或大修费用较高不如更换
45、新设备的,可申请更新设备。第 75 条 对设备进行大修与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设备大修更新计划编报主要内容如下:21第 页1. 原设备现状及大修更新的必要性;2. 大修更新技术经济论证;3. 新设备选型材料(包括所需设备、材料、零部件等);4. 费用安排、实施计划、完成日期及善后处理。第 76 条 设备经过大修或更新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测试记录和图纸更改资料。大修更新的资料由专人妥善保管,并收集信息反馈。第四节 配套、附属设备的维护第 77 条 配套、附属设备的范围和种类:1. 配套设备主要包括:监控、监测设备;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2.
46、附属设备主要包括:电源、随车配备油机、地线和配套设备;充气机、空调;配线、测量等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等。第 78 条 对配套、附属设备应有人负责维护,做到质量良好和保持清洁。第 79 条 各类配套、附属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连接安装时,不得影响电路质量。设备电源要正确配置,严格按照三线分离的要求布放电源线和信号线。设备机架、机壳按要求接保护地线,地线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第 80 条 应做好各类配套、附属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其工作性能,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第五章 设备和电路的维护第一节 通则第 81 条 为保证通信畅通,应急通信设备和电路的维护应遵照本规程规定的项目和周期进行检查测
47、试。见附录。第 82 条 每年定期交流应急通信维护工作经验,研究改进维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 讨论制定由业务领导部门提出的应急通信维护工作的年度计划;2. 研究解决应急通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 交流维护管理工作经验;22第 页4. 研讨应急通信新技术。第 83 条 为进一步检验落实维护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省内、省际及全国性演练。演练方案由相关业务领导部门制定并下达,或由各维护单位自行制定。第 84 条 维护项目的质量标准应按维护规程的规定执行。发现与标准不符时,应立即调整和检修,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向上级部门汇报,尽快解决。第二节 设备故障处理第 85 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按下列原则
48、进行处理:1. 值班维护人员处理不了的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技术主管进行处理;2. 在现场处理时,原则上只更换故障盘件,并根据情况对故障盘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测试;3. 故障设备修复后,须经相关技术主管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4. 设备故障处理完毕,应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并写出书面的故障和维修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六章 应急通信工程验收要求第一节 通 则第 86 条 维护管理部门关于验收的具体职责为:1. 专业维护部门应参加可研、设计会审,并根据网络、系统、设备的运行现状、机房等设施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提出意见。2. 专业维护部门应担负工程随工和设备安装调测过程中进行的阶段测试工作,掌
49、握工程建设质量的整体情况。3. 专业维护部门参加建设部门组织的工程初验,担负网络、系统、设备、线路、机房等设施以及工程技术资料初验的具体工作。如果在初验过程中发现了可能影响网络、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的问题,维护部门有权拒绝初验通过。4. 专业维护部门负责提出试运行报告并在工程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终验申请后,组织工程终验工作。23第 页第 87 条 竣工后的验收程序是:竣工工程初验割接入网并移交试运行工程终验。第 88 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设备(含设备安装施工)的应急通信工程验收是应急通信设备、电路投入运行维护,确保长期传输质量的最重要的环节。各级维护单位要自始至终应派员参加工程建设及其配套工程设计会审、工程监督、初验和终验的全过程。第二节 工程验收要求第 89 条 维护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认真把好工程验收质量关,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条款逐条逐项进行验收。验收测试应有工程随工人员评定意见,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时解决,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工程设计、竣工资料、验收记录等资料要登记汇编造册,妥善保管。第 90 条 应急通信系统工程验收分三个阶段进行: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施工工程完成后,具备以下各项条件者可以接受初、终验:1. 路径、线路和设备按设计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