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校“大调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建立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大对学校有密切联系的有争议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稳定和学校教学协调发展,有效保障和谐校园的建设,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多种调解方式解决学校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调解于基层、化解于初发阶段,为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尽快建成学校人民调解机构网络,力争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疑难纠纷不出不出校,非正常上访零发生,确保不发
2、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三、工作任务和要求(一)建立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参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积极与县乡领导机构和信访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各种媒体和工作场合,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和大调解制度,指导各教研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引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在上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负责人民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落实相应的场所、人员、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二)奖惩保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五、工作步骤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人民调解联络员,健全机构、构成网络,明确职责分工,按上级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