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培训学院实施班主任培训项目负责制的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班主任是在学院学员管理委员会(暂挂靠培训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自始至终对项目(班级)负责。第二条 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关心学员健康成长,用进步的思想教育学员,出色的完成各教学阶段的培训任务.培养学员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良好集体,促进学员全面发展。第三条 班主任代表学院对学员的学习、生活进行“ 指导、协调、服务” ,是班集体的组织 者、指导者和教育者,是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力量, 是 联系学院和学员的纽带,是沟通学院、单位、社会教育的桥梁。第二章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第四条 进行培训班的筹备工作1、负责准备培
2、训班学员资料袋、学员手册、笔记本、宣传册、水笔、洗漱袋等学习、生活用品。2、负责学员报到、撰写领导讲话稿,参与开班典礼筹备等工作。3、负责与党政办、后勤部、财务部协调,配合做好学员食宿安排、学员收费、票据发放等工作。及时了解学员食宿情况、联系落实学员报到情况。4、负责整理、核对学员信息,开班三日内打印好培训班学员花名册。第五条 开展培训班学员的服务工作1、负责向学员介绍培训须知和注意事项;2、负责向学员发放教材、课程讲义等相关学习资料。3、全面及时了解学员情况,及时处理班级偶发事件。4、负责学员食宿的协调工作,特殊情况时,登记学员就餐人数,并及时与餐厅联系。5、负责培训班的茶歇使用与管理工作。
3、6、负责收集、整理、校对学员通讯录信息。第六条 开展培训班教学组织管理及其他工作1、负责上课前介绍授课教师的基本情况,做好教学用具的准备工作。2、负责做好培训班登记表填写,合影照,结业证填写、发放,会餐、结业典礼等组织协调事宜。3、负责组建班委、党支部、学习小组等班级内部管理组织。4、负责组织召开班会、班委会、学员座谈研讨会。5、负责开展班级文体活动。6、协助收集、整理与培训班相关资料,并在培训班结业后一周内交与资料管理人员,配合建立班级档案。7、负责学员考勤管理工作,不定期公布考勤,对于旷课、迟到、早退学员及时查明原因,并配合教育。8、实行跟班听课制度,有选择的听取教师授课,合计不少于培训班
4、总课程数的 1/3,听 课前需提前向学员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便抽查。听课后附跟班听课表,并及时反馈信息。9、负责新闻资料的收集、撰写,协助党政办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及光盘制作。10、负责跟班组织现场教学活动,发放现场教学文字资料,协调联系现场教学车辆、食宿安排等事宜。11、负责收交批阅课程作业、学习心得、课程论文、试卷等工作。12、负责整理班级各类材料并报送培训部,做好班级培训工作总结。13、负责做好与委托方负责人成人函授教育学历班教学通知、抽查考试组织工作,做好学员管理、学籍管理、督促学费收缴以及毕业论文考核等工作。14、认真完整填写班主任工作日志,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与工作内容。第三章
5、班主任的选聘和调整第七条 选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员,有高度的责任感的人担任班主任。 第八条 选聘严于律己,言传身教,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善于沟通,有礼有节,能做学员的表率,能树学院形象的人担任班主任。第九条 选聘熟悉成人教育规律,具备一定学识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的人担任班主任。第十条 班级学员 60 人以内,配备 1 名班主任,班级学员 60 人以上,视情况配备班主任 1-2 名;大班套小班模式视具体情况议定。班主任由培训部提名,最后由学员管理委员会确定,颁发聘书。第十一条 班主任主要在学院工作人员中选聘,也可视情况在石河子大学范围内选聘。第十二条 凡在担任班主任
6、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由学员管理委员会研究后予以调整或解聘。第四章 班主任工作考核第十三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是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主要依据,也是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第十四条 考核主要采取学员评议(占 60%)和工作业绩(40%)相结合的方式,学员评议由培训部向学员发放问卷,结合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具体结果反馈班主任本人。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优秀班主任评比的主要依据。第五章 班主任费的发放第十七条 培训部具体负责核发班主任费。第十八条 班主任费发放标准:配备 1 名班主任、30 天以内的培训班(含 30 天),班主任费
7、 15 元/天( 含 节假日);30 天以上的,以 450 元为基数,按每月 150 元累加;视培训班具体情况,需要配备 2 名班主任、30 天以内的培训班(含 30 天,),班主任费 10 元/天(含节假日,实施阶段教学的除外),30 天以上的,以 300 元为基数,按每月 100 元累加;成人函授教育学历班除外。第十九条 担任班主任期间,因公出差或其他事宜需要暂时离开的,自行协商解决代理班主任或后续班主任及班主任费分配比例,并及时告知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各项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第六章 班主任的奖惩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时,对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第二十一条 无故缺岗或因工作失职对培训活动构成影响的,视情况扣减或扣除班主任费。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学员管理委员会将不断加强对班主任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完善班主任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第二十三条 此办法仅适用于由兵团干部培训学院组织教学的培训班。本办法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后附学员管理委员会名单新疆兵团干部培训学院学员管理委员会成员主 任:陈冀南副主任:李辉 张琰成 员:李秋萍 王俊峰 刘希海 刘强秘 书:李秋萍兵团干部培训学院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