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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县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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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兴县传统农具主要有犁、耠子、锄头、镰刀、辘轳及大车等。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广泛使用新式步犁、解放式水车等农具,同时国营农场开始使用拖拉机耕地、播种。尔后各种农业机械逐步推广。1957 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 36 台、1 358 马力。60 年代,耕、耙、播、管、脱粒等开始广泛使用农业机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田基本建设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1990 年,全县拥有大中型农机具 5711 台件,其中大中型拖拉机 1 501 台,小麦联合收割机 380 台,玉米精量播种机 156 台,玉米联合收获机 69 台,总动力 38.16 万千瓦。全县机械耕耙面积 1

2、00,小麦机播面积 100、机收面积90,玉米机播面积 90,其中精量播种面积 62。耕、播、收、脱、运及化学除草、农田灌溉等项生产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第一章 传统农具第一节 耕播农具传统耕播农具,主要有犁、耠子、耧等。犁 有老犁和新式步犁(亦称七寸步犁)两种。老犁使用历史悠久,新式步犁于 1950 年引进。50 年代中期,北部红星地区弃用老犁。1960 年,全县尚有老犁 1 791 部。60 年代中期,老犁全部被新式步犁取代。与犁配套的农具有丁齿耙、盖等。耠子 播种开沟农具,1960 年全县使用 2219 部。1963 年推广机播以后,耠子主要用于夏播玉米开沟和玉米、高梁、花生、棉花等苗期

3、追肥开沟,以及花生、白薯、土豆等农作物收获时耠松土壤。进入 80 年代后,使用渐少。与耠子配套使用的传统农具有小碌碡、老弓儿等。耧 播种器具,也称耩子。多为一腿耧,也有少量二腿耧。1958 年全区尚有 300 余台,机播普及后闲弃。1983 年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而恢复使用。县东部、南部农户使用较多,尤其遇干旱年份,为保墒,多用耧播种玉米。也有用耧在零星小块地耩豆类、小麦和棉花的。第二节 收获农具传统收获农具主要是镰、碌碡等。镰 有镰刀、草镰(俗称韭菜镰、薅刀子)、钐镰、爪镰、捅镰等。镰刀为常用农具,主要用于收割稻、麦、豆类等;草镰亦为常用农具,主要用于割菜、割草等;爪镰,主要用于

4、掐谷穗、黍穗、高粱穗等,70 年代即基本弃用;钐镰,一种把儿很长的大镰刀,主要用于割长的较高且面积较大的野草,数量很少;捅镰,主要用于铲除高大乔木树干上的树枝。碌碡 以畜力或拖拉机牵引,用于场院脱粒(70 年代以前亦用于小麦播种后镇压)。1960 年,全县计有大碌碡 5037 个。70 年代中期后,随着脱粒机的普及逐渐弃用。场院脱粒用的农具还有铡刀、杈子、钢叉、扫帚、唼耙、木锨、推板、筛子、扇车等。第三节 运输农具传统运输农具主要是扁担、手推车、畜力大车等。扁担 用于担运粮、菜、柴、水、肥等,是农家皆备的担运工具。进入 60 年代后,随着手推车、大车、手扶拖拉机的增加以及庭院压水机、自来水的普

5、及,扁担用处大减,数量渐少。手推车 历史上大兴北部地区使用较多,始为木制独轮。新中国成立后,木制轮胎式独轮车逐渐普及。1958 年,开始使用铁制双轮轮胎式手推车,1959 年全区共有 419 辆。进入80 年代,逐步普及双轮手推车,1990 年全县计有 4600 余辆。畜力大车 历史上使用的多为木轴木轮四辋大车和花轱辘大车,是农家主要运输工具。40 年代初,始出现胶轮大车。新中国成立后,胶轮大车渐增,1957 年全县有 650 辆,1990 年全县有 13 388 辆。农村常用小型运输工具还有背筐、土筐、眼笼筐等。第四节 其他农具其他传统农具有田间管理农具薅勺、锄,提水农具戽斗、桔槔、辘轳、龙

6、骨水车、拔杆、井绳、水筲,以及铁锹、四齿、镐、箩筐等。薅勺,用于田间除草、间苗,70 年代随着机播面积扩大使用量减少;锄,用于田间除草松土,兼用于间苗及玉米的中耕培根土等。80 年代中期,普及小麦、玉米两茬平播后使用减少。戽斗,用于淘水灌田和排除田间沥水;桔槔,也称吊杆,用于提水浇地。戽斗和桔槔均效率甚低,50 年代初弃用。辘轳,井用提水工具,60 年代中期弃用。龙骨水车,俗称水龙,木制,有脚踏和手摇两种,1959 年全区有 268 架,60 年代淘汰。拔杆、井绳,用于提水,60 年代渐少,70 年代弃用。水筲,木制水桶,主要用于提水、运水,50 年代末铁制水桶普及后弃用。铁锹、三齿、四齿、平

7、耙、镐、竹耙子等多用途传统小农具,用途广泛,仍普遍使用。第二章 农业机械第一节 耕播机械拖拉机 1949 年,首次使用拖拉机开垦荒地。1957 年,全县拥有轮式、链轨式拖拉机 36台、1 358 马力,多从苏联和东欧国家进口。1970 年后,大中型拖拉机及手扶拖拉机每年增加百台左右。1975 年,国产机基本取代进口机。1979 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 893 台,手扶拖拉机 2107 台。1990 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 1 501 台、小型及手扶拖拉机 5 911 台。机引犁 1949 年 3 月,县北部地区首先用拖拉机带圆盘犁、二铧犁耕地 2700 亩。1950年,开始使用苏联产牵引五

8、铧犁。1953 年,使用国产仿苏式五铧犁、四铧犁,由链轨式拖拉机牵引,犁后配装合墒器。1957 年秋,县南部地区开始用机引重型犁、轻型犁及悬挂轻型犁。是年,全县共有各种机引犁 13 种、318 台。70 年代中期,为解决 7.5 尺畦翻耕问题,引进与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配套的旋耕犁。1990 年,全县共有旋耕犁 321 台、铧式犁 700 台。机引耙 耙型分为重型圆盘耙、丁齿耙、钢丝滚动耙,与犁编组作业。重型圆盘耙多用于耕前耙切小麦、水稻、玉米根茬和黏土地耕后切碎较大的垡块。1982 年后,重型耙还用于玉米、小麦秸秆切碎作业。1990 年,全县有机引耙 416 部,其中重耙 213 部。机引镇压器

9、 用于播前播后对地表进行压实。60 至 70 年代,常用的机引镇压器有石制、铁壳水泥芯制及国产 V 型镇压器等多种。80 年代,大多使用 V 型镇压器和环形镇压器。1990 年,全县有机引镇压器 341 部。谷物播种机 1950 年,五里店农场开始使用苏联进口 24 行条播机及 6 行点播机播种小麦、玉米等。1954 年,南郊农场全部实现机播。南部各公社,60 至 70 年代使用的谷物播种机为 24 行牵引式和 16 行悬挂式条播机。1973 年,为适应 7.5 尺畦和 4.5 尺畦播种,各公社使用自制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 6 行、7 行圆盘式播种机 200 余台。1974 年,全县拥有播种机1

10、085 台,其中手扶拖拉机牵引的播种机 923 台(此型播种机 1989 年淘汰)。1990 年,全县拥有与小四轮拖拉机配套的小型播种机 300 余台(多为 11 行、10 行),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的谷物播种机 293 台。棉花播种机 1950 年,五里店农场始用苏联制 4 行棉花播种机。1964 年,采育农机站在朱庄、凤河营等产棉区试用棉花播种机。60 至 70 年代,全县有棉花播种机 20 余台。1979年后因植棉面积大量减少而闲置。玉米精量播种机 1950 年,五里店农场添置苏联制 6 行精量播种机。1979 年,榆垡大队作为县农业区划综合试点,引进 1 台气吸式 6 行精播机。1980

11、 年,全县使用气吸式 6 行精播机 16 台。1986 年,红星、青云店地区使用 6 行机械式、气吸式玉米精播机效果良好。其中青云店镇东店村 870 亩夏播玉米平均每亩用种子 1.35 公斤,出苗整齐,不用间苗,并可进行机械化学除草,在全县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1988 年,引进与小四轮拖拉机配套 2 行玉米精播机。1990 年,全县拥有玉米精播机 156 台。水稻插秧机 1960 年,引进并生产人力捏式插秧机,分配到各公社 1 864 台,实际使用删余台。由于制造质量差等原因,很快弃用。1967 年至 1970 年,主要使用县农机厂生产的人力夹式插秧机,该机型比手插提高工效 3 倍至 4 倍。

12、1970 年,红星公社农机修配厂研制生产出东风一 25 型机动插秧机 51 台,时效 2.5 亩。是年,有 213 个大队使用人力和机动插秧机 491 台。1971 年后,不断引进新型机动插秧机。至 1979 年共有 887 台。1980 年后水稻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只在红星和长子营乡留民营村有少量机插。1990 年,全县仅有机动插秧机 15 台。其他播种机械 60 年代初期红星公社使用大白菜播种机和土豆播种机,80 年代初期榆垡、大辛庄等地使用花生播种机,均为零星间歇使用。1990 年,长子营乡试用大白菜起垄播种机。第二节 排灌机械水泵及配套动力机械 1946 年,河北省建设厅支持大红门、六合

13、庄、德茂等村地主、农场主打机井 8 眼,皆用水泵提水。1955 年,县内机井装配单级叶轮泵。芦城、前辛庄等地挖水柜,安装抽水机 8 部,配套动力共有锅驼机 4 台、柴油机 4 台。是年,全县投入使用排灌用水泵 73 台、电动机 81 台(567 千瓦)。1958 年,在使用电动机械的同时,引进使用煤气机、煤油机、汽油机作为水泵动力机械。翌年,各种内燃机、外燃机使用 133 台(674.7 千瓦)。锅驼机、煤气机、煤油机于 1962 年后逐渐淘汰,柴油机、汽油机作为辅助动力延用至 1990 年。1967 年后,农排泵在农村广泛使用。1969 年,全县有 557 台,1978 年增至 1926 台

14、,1981 年使用最多为 1970 台。1983 年后地上水供应减少,农排泵随之减少,1990 年有 788 台(4008 千瓦)。1974 年,地下水位下降,机井用单轮泵已不能满足需要,开始使用深井泵。随着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1979 年机井用泵更换为潜水泵。是年,全县有机井 8637 眼,其中使用潜水泵 1246 台(8673.6 千瓦)、深井泵 2002 台(17646.8 千瓦)。1990 年,全县拥有排灌用电动机12533 台(89259 千瓦),水泵 10029 台,其中潜水泵 8617 台(57094 千瓦),深井泵 1N7 台(13164千瓦)。喷灌机械 1973 年,采育公社

15、使用县内研制的固定式喷灌装置,效果较好。1983 年,大兴县购进大型移动式薄壁铝管喷灌装置 90 套,当年喷灌面积达 1.1 万亩。1985 年后大部分闲置,安定、长子营等乡镇继续使用。第三节 植保机械手动喷雾(粉)器 1950 年,始用单管式喷粉器 30 台。1957 年,县内发生蝗虫、棉蚜虫、粘虫等虫灾,灾区农民除人力扑打外,使用手摇式喷粉器 185 台,有效地控制了虫害。19 印年,水稻面积扩大,手动喷雾(粉)器增至 1 356 台。1972 年,增至 4400 余台,机型多为工农16 型。1983 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户大多自备。1990 年,全县计有各种手动喷雾(粉)器

16、28 448 台。机动喷雾(粉)器 1952 年,五里店农场使用苏联大型机引联合喷药机,防治棉田、稻田的病虫害。1964 年,全县使用国产机动喷雾机 11 台。1973 年,东方红公社率先使用机动喷雾机进行春稻田间除草。1980 年,全县普遍使用手扶拖拉机牵引喷药机在旱种水稻播后地面进行喷药除草。同年,红星地区和青云店公社还使用机动喷雾机进行夏平播玉米地药剂除草,杀草率达 86至 91,抑制杂草生长率达 92,后逐年推开。1983 年,定福庄乡使用果树专用大型喷雾机,为果农有偿服务,因资金不足,一年后停办。1985 年,引进幅宽 12 米以上的大型机引喷雾机,用于夏平播玉米精量播种地块的除草和

17、虫害防治。1990 年,机动喷雾(粉)机已广泛使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及西瓜、花生、蔬菜、林果等经济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田间化学除草。是年,全县有大型机引喷雾机 24 台,小型机引喷雾机 137台,背负式机动喷雾机 962 台。第四节 收获机械小麦手扶割晒机 1963 年,县农机局示范 105 型立式小麦手扶割晒机,因在畦中使用时压二茬玉米苗未能推广。1974 年礼贤、芦城、大辛庄等公社试制出仿 105 卧式机,1976 年红星公社金星大队研制出 175 型机,这两种割晒机均因制造质量差,于三四年后报废。1985年,个体农机户开始使用河南省产的手扶割晒机。1990 年,全县个体农机户有小

18、麦手扶割晒机 735 台。小麦联合收割机 1950 年,五里店农场首次使用进口牵引式小麦联合收割机。1955年,又引进 2 台同类型机。至 1958 年,全县陆续引进 11 台。1959 年,榆垡公社拖拉机站购进 1 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973 年,红星公社畜牧分场引进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自走式小麦联合收割机 3 台,国产东风自走小麦联合收割机 2 台,北京自走小麦联合收割机 3 台。1979年,青云店、南各庄、东方红、黄村等公社开始购买大型联合收割机,是年“三夏“全县投入使用 78 台。1980 年后,各乡镇及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陆续购进小麦联合收割机。1990 年“三夏“期间,全县使用各种小麦联

19、合收割机 380 台,机收小麦 36 万亩,占小麦种植面积的 90。玉米联合收获机 1986 年,东店村试用丰收2 卧型玉米联合收获机见效,各乡陆续购进。1989 年,红星区瀛海乡购进苏联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 1 台。1990 年,东店、后安定、朱庄各购进苏联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 1 台。至 1990 年底,全县拥有玉米联合收获机 69台。水稻脱粒机 50 年代初期,红星及芦城地区始用人力脚踏、手摇式打稻机。1958 年,红星公社使用日本制半喂人式小型机动水稻脱粒机 6 台。1960 年,全县有人力打稻机 201 台。同年,黄村、庞各庄、安定等公社农机厂生产出电动打稻机 8 台(俗称“刺滚子“

20、),1961 年后,此种电动打稻机经改造普及全县。1962 年,红星公社研制出轴流式锥形水稻脱粒机,后在全县推广使用至 1990 年。60 年代中期人力打稻机弃用,1984 年后农产恢复使用,1990 年全县计有 117 台。小麦脱粒机 1956 年,南郊农场进口 2 台苏联大型脱谷机。1962 年,红星公社自制1100 型简易脱粒机,并生产出既能脱水稻也能脱小麦的锥形脱粒机。1973 年,长子营公社生产出 32 台小麦脱粒机,翌年县南部各公社共生产 850 台投入使用,全县机械脱粒占小麦脱粒总量的 85。1974 年,红星公社农机修配厂生产出丰收1100 半复式带清选脱粒机,供应各公社。至

21、1979 年,全县有小麦脱粒机 1 911 台。1984 年,脱粒机更新换代,开始使用复式脱粒机,此后逐步取代锥形脱粒机。80 年代末期,复式脱粒机被联合收割机取代。第五节 运输机械轮式拖拉机与配挂拖车 1959 年,全区配备大中型拖拉机挂车 52 辆。1966 年,生产队开始使用手扶拖拉机兼营运输,且逐年增多。1983 年后,个体手扶拖拉机运输骤增,但主要为季节性拉运粮食、秸秆、瓜果、蔬菜等。个体大中型拖拉机主要为经营运输而置。至 1990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挂车 775 辆、手扶拖拉机挂车 5178 辆。农用载重汽车 1949 年,五里店农场有农用汽车 2 辆。1954 年南郊农场建立后

22、,农用汽车逐渐增多。1962 年,县农机局始用汽车为各拖拉机站拉运油料和零配件等物资。1965年全县拥有农用载重汽车 45 辆,1979 年发展到 218 辆,1985 年后迅速增加。1990 年,全县拥有农用载重汽车 863 辆,汽车挂车 223 辆。第六节 其他机械林业机械 1980 年以前,主要林业机械为机动喷雾器。1980 年,购进油锯 4 台,割灌机2 台。1989 年至 1990 年,共购进手动式风力灭火器 4 台,引进挖穴机 1 台。畜牧机械 1937 年,县域北部农场始用小滚刀切草机加工青贮玉米,一直沿用到 50 年代初期。1952 年,五里店农场使用苏联马拉收割机和机引三联割

23、草机和 6 米搂草机收获牧草。1954 年,始从苏联进口大型圆盘直刀切草机,至 1956 年共引进 8 台。1964 年,红星公社开始生产仿苏大型圆盘青贮切草机,1972 年后在其他公社推广使用。1975 年,全县有青贮切草机 147 台,为历史最高使用量。1978 年后,畜牧业发展很快,不断引进青贮联合收割机。1989 年,红星区有青贮联合收割机 20 台,青贮饲料收割全部实现机械化。1990 年,全县共有青贮联合收割机 21 台。铡草机,1958 年全县有 21 台,1960 年增至 78 台,1975 年达 1 309台,为历史最高使用量。1983 年后因农户多用铡刀铡草,电动铡草机数量

24、下降,1990 年全县减为 315 台。精饲料粉碎机,始用于 50 年代,1958 年全县有电动齿爪式粉碎机 25 台,1959年红星公社农机修配厂研制出仿美锤式粉碎机供各牛场使用。1962 年,全县开始使用锤片式粉碎机。70 年代始,普遍使用国家标定机型红旗牌爪式粉碎机,至 80 年代中期,该机年投入使用量维持在 500 台至 600 台。1990 年,全县共有各种粉碎机 640 台。打浆机,1970 年红星公社开始使用,后发展到全县,1979 年全县使用 550 台,1990 年尚有 15 台。渔业机械 1986 年,购进增氧机 50 台,与 4 千瓦至 5 千瓦电机配套使用。随着水产养殖

25、业的发展,增氧机逐年增加,1990 年全县共有 485 台。新中国成立前很长时期内,县内普通民众做饭、取暖,均以庄稼秸秆及草木为主要燃料,照明多用蓖麻油等植物油;农村富户、集镇店铺及手工业作坊少量使用煤炭、煤油。1942年,县内始通电。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事业迅速发展。1964 年,实现村村通电。80 年代末期,电力、煤炭、石油成为能源主体,沼气、太阳能成为新能源,部分农民仍以柴草为燃料。第一章 电 力第一节 设 施一、变电站35 千伏变电站 1954 年,开始兴建邢各庄、小营(今南小营)、永和庄 35 千伏变电站,1956 年建成投入使用。邢各庄变电站

26、安装 2400 千伏安变压器 1 台,从南苑变电站送电;小营变电站安装 3200 千伏安变压器 1 台,由邢各庄变电站送电;永和庄变电站安装 2400 千伏安变压器 1 台,由邢各庄变电站送电。三站连成 35 千伏供电网,并分别以 10 千伏配电线路供电。1976 年,红星 35 千伏变电站建成,主变压器容量 6300 千伏安。同年,榆垡 35 千伏简易变电站建成,主变压器容量 1 800 千伏安。1977 年,礼贤 35 千伏简易变电站建成,主变压器容量 5600 千伏安。1978 年,采育 35 千伏简易变电站建成,主变压器容量 3200 千伏安 o1981 年,采育简易变电站改为正式变电

27、站,主变压器容量增至 5000 千伏安。同年,北臧村 35千伏变电站建成,主变压器容量 5000 千伏安。1984 年,榆垡简易变电站改建为正式变电站 o1986 年,南各庄 35 千伏变电站建成,主变压器容量 5600 千伏安。1956 年至 1990 年,共建成35 千伏变电站 9 座,有变压器 44 台。110 千伏变电站 1975 年,魏善庄 110 千伏变电站建成,变压器容量 6.3 万千伏安。1980 年,北京塑料制品厂 110 千伏变电站建成,变压器容量 5.2 万千伏安。1985 年,天宫院110 千伏变电站建成,变压器容量 17.8 万千伏安。输电线路经过几次调整,形成南苑魏

28、善庄天宫院北京塑料制品厂南苑变电站的 110 千伏小型环网。至 1990 年,共有 110 千伏变电站 3 座。自备变电站 自备 35 千伏变电站有牛房加热站、市矽酸盐制品厂、县氮肥厂、县面粉厂属共 4 座,变压器 8 台,总容量计 0,7 万千伏安。自备 110 千伏变电站有红星化工厂属 1 座,变压器容量 2 万千伏安。二、线路及配电变压器1942 年,由南苑至黄村的 6 千伏配电线路,为县内第一条线路。同期,红星北部地区和义庄、南场一带,亦架设了电线。1950 年秋,为解决京南各国营农场用电,架设高米店一大生庄南通顺西毓顺庄德茂庄钱庄子天恩庄高压电线,红星大部分地区通电。1956年,邢各

29、庄、小营、永和庄变电站架设 3 条 35 千伏输电线,长达 46.5 公里;10 条 10 千伏配电线,长达 218 公里;安装 10 千伏配电变压器 200 台,总容量 1.5 万千伏安。至 1986 年,35 千伏输电线路达 13 条计 118.2 公里,10 千伏配电线路达 53 条计 1 714.5 公里,10 千伏配电变压器增至 3264 台,总容量达 24.86 万千伏安。1989 年,35 千伏输电线路 12 条计 121.6 公里,10 千伏配电线路 58 条计 1 719 公里;10 千伏配电变压器增 553 310 台,总容量达 26.04 万千伏安。第二节 供 电1942

30、 年大兴县始有电力,1948 年售电量约 12 万千瓦时。50 年代起,陆续兴建电力设施之后,供电量逐年增多。1957 年售电 40 万千瓦时,1958 年 196 万千瓦时,1959 年增至 697 万千瓦时,为 1957 年的 17.4 倍。1966 年,全县售电量为 1 536 万千瓦时,1975 年达 4625 万千瓦时,为 1966 年的 3.01 倍。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大发展,农用机电设备逐年增多,城乡居民及农民家用电器逐步普及,全县生产、生活用电直线上升。1979 年,全县售电量 10 893 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 4481.2 万千瓦时。1

31、985 年,全县售电量30301 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 7364 万千瓦时,农业用电 13262 万千瓦时,城乡生活用电 2917万千瓦时。至 1990 年 3 月,县域内,中央属企事业用电户 32 户,变压器容量 8785 千伏安;市属企事业用电户 159 户,变压器容量 52750 千伏安;县属企事业用电户 49 户,变压器容量26060 千伏安;乡镇属(含村属)用电户 74 户,变压器容量 23205 千伏安。1990 年,全县售电量达 4 亿千瓦时。1976 年以后,尽管电力设施不断发展,供电能力不断提高,仍不能满足全县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76 年,电力分配指标为 1.2

32、 万千瓦,地区最高负荷为 2.3 万千瓦;1980 年分配指标为 1.5 万千瓦,地区最高负荷为 3 万千瓦;1985 年分配指标为 2.5 万千瓦,地区最高负荷为 5 万千瓦;1989 年,分配指标为 4.5 万千瓦,地区最高负荷为 10 万千瓦。10余年间,实际最高负荷与用电分配指标比,历年均缺一半左右。故此,在采取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同时,不得不采取限电措施。第三节 节 电安装无功补偿设备 1964 年,邢各庄变电站首先安装无功补偿设备电力电容器 1 组共960 千瓦。从 1976 年开始,县内所有 35 千伏变电站及 10 千伏配电线路均逐年安装此设备。1981 年,达 690 台计

33、8790 千瓦。至 1989 年,在变电站和配电线路上共安装电力电容器 1 223台,计 4.5 万千瓦。农村分户安装电度表 1979 年前,全县农户用电多年是包灯制,有些用户私拉乱扯线路造成电能浪费。1980 年开始,按户分装电度表。到 1982 年,84916 户安装电度表,占总户数的 96,每月用电量由 79.6 万度,下降到 42 万度,每月节电 37.6 万度。第四节 安全管理1962 年至 1970 年,全县配电网路陆续由“三线“运行方式改为“两火一地“运行方式。经几年实践,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为加强安全管理,1974 年至 1984 年,又陆续将全县配电网路全部恢复“三线“运行

34、方式。1963 年,始对全县 10 千伏配电线路进行大修。之后,对电力设施逐渐进行改造与加强管理。至 1990 年,全县所有变电站均安装闭锁装置;配电线路上的两万余基木质杆更换为水泥杆,铁线全部淘汰;各乡镇均建立电管站,建有完善的农村电工队伍,农村低压电网安全运行有组织保证;县供电部门积累多年经验,形成了“一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日活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县供电局设有安全监察科。由于不断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因触电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逐年下降。电力系统职工,1979 年至 1985 年,轻伤 9 人、死亡 1 人;1986 年至 1990 年,未出现伤亡事故。村民触电死亡人数,1970 年至 1

35、974 年 60 人,1975 年至 1979 年 54 人,1980 年至 1984 年 45 人,1985 年至1989 年 14 人。其中 1989 年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第二章 煤 炭新中国成立前,大兴县内有私人煤铺经营煤炭。1928 年,全县煤铺共 14 家。新中国成立初期,尚有私人煤铺 2 家。县供销合作社在黄村、安定建起 2 处煤栈,在各集镇建起 9 个煤炭供应点,供应生产和生活用煤。1952 年 6 月,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通县分公司黄村小组成立,经营煤炭批发和零售业务。后机构几经变更,至 1979 年 10 月成立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大兴县公司。1990 年,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大兴

36、县公司下辖煤炭供应站 7 个,炭厂 1 个。第一节 供 应新中国成立初期,煤炭供应方针是“大力推销“,提倡以煤代柴,并采取张贴宣传广告、办展览会、开订货会、降低批零起点、开展煤炭赊销业务等一系列措施扩大销售量,1952 年至1956 年共销售煤炭 13.2 万吨。1956 年以后,煤炭供应出现供不应求局面,煤炭供应方针则变为掌握出售。为合理安排国家分配的数额,按生产、生活等不同需要,逐步采取计划分配,定额管理,凭证定量供应,超指标加价等办法,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基本达到供需平衡。煤炭供应对象 1979 年,农民 8.1 万户,居民 1.3 万户,市属工业 22 户,县属工业

37、29户,社队工业 49 户。至 1990 年,供应对象为农民 8.65 万户,居民 3.45 万户,中央和市属工业 24 户,县属工业 27 户,乡镇企业 62 户,其他用户 870 户。煤炭销售量 1952 年 1.7 万吨,1965 年 7.3 万吨,1976 年 11.2 万吨,1990 年达 25.23 万吨。民用生活用煤,50 年代主要供应煤末、煤球。1960 年,开始供应手工生产蜂窝煤。1970年,始供应机械生产蜂窝煤。进入 80 年代,蜂窝煤供应量逐年提高,1983 年销售 7573 吨,1985 年 23296 吨,1987 年 36406 吨,1989 年 43000 吨,1

38、989 年销售量比 1983 年增长 4.7 倍。第二节 节 煤煤炭节约,始于经营单位。1952 年起,执行“三扫四防“保管制度。“三扫“为清扫卸煤后的火车车厢、运煤车辆沿途撒落之煤及每日售煤后的煤场;“四防“为采取具体措施防风刮、防雨冲、防自燃和防变质。1959 年开始,由区计划委员会下达节煤指标,落实到用煤单位。1970 年,县设立节煤办公室。煤炭经营部门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1979 年后,节煤工作向纵深发展,主要是做好工业生产用煤节约工作,加强产成品定额管理。节煤重点是年耗煤 500 吨以上单位以及化肥、酿酒、粘土砖等生产行业。对这些单位,除规定定期自检外,每年由县煤炭公司组织两次互

39、检,对查出的三类户和等外户,发给限期治理通知书,按时复查验收。对烟道灰含碳 10以上的用煤单位,实行交渣供煤制度。1981 年,对 19 个较大工业用户,进行生产耗煤考核,全年节约煤炭 9655 吨;对机关、团体、小企业营业用煤,严格按限量标准供煤。1983 年全县节煤 658 吨,1984 年节煤 9000 吨,1985 年节煤 14042 吨。第三章 石 油新中国成立前,县内只有一些私商零售照明用煤油。新中国成立初期,由县百货公司经营煤油批发业务,由供销社、公私合营商店及个体商店、合作商店零售。1956 年 10 月大兴县石油公司成立后,始经营汽油、柴油业务。第一节 供 应汽油与柴油供应

40、1957 年,开始经营汽油和柴油,当年销售汽油 6 吨、柴油 23 吨。1990年,销售汽油 0.9 万吨、柴油 1.2 万吨。新中国成立后,汽油、柴油一直实行定量供应,农口用油由农机口分配指标,其他口原来由计划部门分配指标,1977 年始由石油公司代分指标。1985 年,开始实行双轨制,原定编车仍按定量供应平价汽油、柴油,但平价供应量逐年减久新增车辆一律按计划供应议价油。煤油供应 煤油供应,主要用于照明。1949 年销售 100 吨,1955 年增加到 218 吨。1956年 9 月,开始实行凭证不限量供应办法。1959 年 3 月,改为凭证限量供应,公社社员及城镇居民每盏灯每月供 0.3

41、公斤。1963 年 3 月,改为每户 1 灯每月供应 0.5 公斤,1 户 2 灯每月供应 0.75 公斤,1 户 3 灯每月供应 1 公斤,1 户 4 灯以上的每月供 1.25 公斤;机关、团体集体照明,每月 1 灯供 0.5 公斤;农村副业和公社工业每月每灯供 2.5 公斤;军队经供销社核实批准供应。60 年代中期以后,电灯逐渐代替煤油灯。液化石油气供应 1976 年,大兴始建供应站,系代办自管户供气业务。当年有证用户为 800 户,年供气 0.1 万罐。1989 年,用户增至 2750 户,年供气 3.3 万罐,加上社会自找货源用户,全年总用气量为 5.8 万罐。第二节 节 油节油措施

42、1977 年,开始实行分品种、按比例“交旧供新“奖励制度,即交回 50 公斤废机油(石油公司收购),返供 57.5 公斤新机油,对废油回收起到一定推动作用。1981 年初,建立县节油办公室之后,每年年初,在分配用油指标时,同时下达节油计划及措施,年终进行评比,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精神、物质奖励。1990 年起,对全县 98 个用油系统采取新的节油措施,即在一季度预扣全年指标油的 10,年终达到节油 5的指标并完成回收废机油数量的单位,再返还预扣的 10,从而促进了节油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全县普遍提倡、推广定人、定车、定任务、定油耗的四定管理方法。节油技术改造 1987 年,在全县各单位推

43、广安装红星区四海电器厂制造的汽车多功能点火器 157 个,节油率为 10。1990 年,各单位安装该厂生产的 QJ 系列汽油曲轴箱通风阀572 个,节油率为 4。同年,在县粮食局车队进行柴油添加剂试验,百公里节油 1.5 公升。第四章 新能源为开发新能源,1976 年 3 月成立大兴县沼气办公室。1983 年,建立大兴县能源领导小组,沼气办公室改为能源办公室,同时建立大兴县能源技术服务站。1985 年,大兴获全国农村能源建设先进县称号。至 1990 年,连续 6 年获北京市农村能源建设先进县称号。第一节 沼 气户用沼气 1976 年,始在礼贤、定福庄公社建 8 立方米灰土结构沼气池。1980

44、年,在留民营大队进行全水泥水压式沼气池试验,1982 年在全县推广。1984 年,大兴县被农牧渔业部确定为全国 30 个沼气建设重点县之一。是年,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并将北臧村、芦城、庞各庄、长子营、垡上、青云店等乡定为开发利用新能源重点。1986 年,完成全国沼气重点县建设任务,共建户用沼气池 1 万余个。1987 年至 1990 年,每年新建沼气池 500 个。公用沼气池 1984 年,红星区金星牛场建 300 立方米沼气池 1 个,1985 年长子营乡留民营村建 200 立方米折流式沼气池 1 个,1986 年南各庄乡南各庄渔场建 150 立方米沼气池 1个,1990 年

45、采育镇辛店西庄村建 100 立方米沼气池 1 个,这些大中型沼气池主要供单位食堂用气。第二节 太阳能太阳能热水器 1973 年,县水利局和芦城农机供应站首建太阳能浴室。1978 年,南各庄公社崔指挥营大队为解决回民洗澡难问题,建太阳能集体浴室。随后,部分工厂、企业事业单位陆续建起太阳能浴室。1980 年,留民营大队为解决一家一户利用太阳能洗澡问题,试用小型水泥盒闷晒式太阳能热水器,晴天每天可供四五口人洗澡,颇受农民欢迎。是年,县有关部门在该村召开开发利用太阳能现场会。1982 年,在北臧村、垡上、朱庄等公社推广1 000 户太阳能浴室,不久即发展到约两三千户。至 1990 年,全县集体和户用太

46、阳能浴室采光面达 3 万平方米。太阳能灶 1985 年,留民营村 180 户村民每户安装 1 套太阳能灶,晴天利用效果良好。1986 年,县能源技术服务站制造的太阳能灶,在县内推广使用。1988 年,发展太阳能灶 117台。至 1990 年,全县有太阳能灶 500 余台。太阳能暖房 1982 年至 1984 年,中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合作,将黄村镇义和庄建成北京新能源村,太阳能暖房为主要项目之一。全村共建成被动式太阳能综合楼、主动式德国专家接待室及学校、幼儿园、私人住宅等太阳能建筑设施约计 4000 平方米。随后,在留民营村进行旧房加罩塑料膜太阳能暖房试验,又修建了太阳能暖楼和暖房。至 199

47、0 年,全县太阳能暖房发展到 5000 余间。太阳能发电设施 利用太阳能发电,是北京新能源村示范项目之一。至 1984 年,建成10 千瓦光电方阵,用光电泵提水,供生活、灌溉用水;建成太阳能蓄电池,供电视机、电话机、广播机、对讲机等用电。至 1990 年,北京新能源村内 10 千瓦光电方阵设施因出故障停用,太阳能蓄电池设施基本完好,正常使用。新中国成立前,大兴县只有少量手工业作坊,主要从事织席编篓、榨油酿酒和小家具的制作与修理等。1949 年,有手工业作坊 33 个,县办工业 1 个,工业总产值 84 万元,利润 17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 1 739 元。50 年代,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

48、改造的完成,县办工业初步发展。1958 年,掀起大办工业高潮。1959 年,有区办工业 17 个,工业总产值 1 530Z元,利润 181 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 2043 元,分别是 1949 年工业总产值的 18.2 倍、利润的10.6 倍、人均劳动生产率的 1.2 倍。工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速度,1950 年至 1952 年为12.6,1953 年至 1957 年为 18.4。六七十年代,工业在波动、曲折中前进,社队办工业起步并得到发展。1978 年,全县工业企业共 499 个,其中县办 33 个、社办 81 个、队办 385 个;工业总产值 1.2 亿元,利润 1 846 万元,人均劳动生

49、产率 4209 元,分别是 1959 年工业总产值的7.9 倍、利润的 10.2 倍、人均劳动生产率的 2.1 倍;工业总产值与工农业总产值和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 50、38.6。1966 年至 1978 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速度 16.1。1978 年后,改革开放,调整布局,发挥优势,扶持骨干,县区、乡镇、村队及个体、私营工业同步发展,中外合资企业亦具一定规模,初步形成以机电、化工、建材、轻纺、服装、食品饮料、饲料加工、手工艺品等行业为主的工业生产格局。1986 年至 1990 年,创优质产品 58 项,其中部优产品 17 项。1990 年,全县工业企业 2460 个,其中县区办 176 个、乡镇办 280 个、村办1 009 个、个体私营 995 个。中外合资企业审批立项 23 个,建成投产 10 个,产值 3 500 万元,出口创汇 450 万美元。全县工业总产值 16.83 亿元,利润 1.47 亿元,人均劳动生产率 2.27 万元,分别为 1978 年工业总产值的 13.9 倍、利润的 7.9 倍、人均劳动生产率的 5.4 倍。工业总产值与工农业总产值和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 81.4、57.2。1979 年至 1990 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速度为 24.5。第一章 体 制大兴的工业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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