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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加分细则.doc

上传人:gnk289057 文档编号:7410883 上传时间:2019-05-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7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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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化学院 2012 年综合测评说明总 则一、学生综合测评内容:以德育、学业、能力、个性发展为一级评价指标,其中德育、学业、能力为基本指标,个性发展为附加指标。二、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的构成、比例和计算方法:1. 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基本成绩和附加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基本成绩包括德育测评成绩、学业测评成绩和能力测评成绩,附加成绩即为个性发展成绩。2. 学生综合测评比例:德育测评占 15%,学业测评占 70%,能力测评占 15%。个性发展测评则以附加分形式,采用加分办法,最高可加总权重的 40。3. 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15%+ 学业测评分70%+能力测评 15 分(占综合测评总分 1

2、5%)+个性发展测评分(0-40 分)4. 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合成。三、各班或同级同专业按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得分的高低及名次进行评奖评优。如有同分,优先考察学业测评(权重越高的优先考察)有过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参加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四、各加分项目申报时间(除特别注明外)为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9 月 8 日止。五、生化学院成立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教务员组成,组长为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下设办公室,地点为 C2-655。加分细则一、德育(一)德育测评内容和方法1. 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思想及日常道德行为

3、规范的总体表现,从政治思想、社会责任、感恩诚信、文明守纪、勤俭自强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德育测评总分值最高为 15 分,最低 0 分,不出现负分。2. 德育测评总分值由总体印象分和奖惩分两部分组成,两者分别占德育测评总分值的 70%和 30%。评价者参考学校对德育测评提出的五方面基本要求对评价对象打出总体印象分,其中自评占 10、同学互评占 60%、班主任评议占 30%;奖惩分以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各观测点分值为依据进行加减分。3. 德育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德育测评成绩 = 总体印象分70% + (0-30 分)15%(二)德育测评指标体系1. 校综合测评文件规定德育测评加减分记实一览表分类 记

4、实项目 分值 说明校特优学风班 6 分/人校优良学风班 4 分/人院优良学风班 2 分/人校先进团支部 5 分/人校优、院优寝室 4 分-1 分/人其他校级先进集体 3 分/人通报表扬(学校发文) 2 分/次以相关文件为依据为 学 校 撰 稿 被 省 、 市 报 刊 、 电 台 登 播 ( 限 加6分 ) 2 分/篇、次 由宣传部记实提供应知应会(学生手册等考查)90 分以上 2 分 二级学院记实提供记实加分为校(院)提出合理化建议 1-3 分/次 由学生处审核课堂行为规范 按相应考核办法执行定为不文明寝室(每学年每人;同类限减最高分) 校级 4 分、院级 2 分不文明行为记实通知单 2 分/

5、次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 2 分学生手册内容考查 70 分以下或不参加考查者 3 分不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3 分记实减分无故不按时缴付学杂费或办理相关手续 6 分以相关文件或职能部门提供的记实为依据。留校察看 20 分记 过 15 分严重警告 10 分警 告 8 分违纪处分减分通报批评 校级 4 分,院级 2 分以相关文件为依据2注:学院自行设立加减分项目,最高限加(或减)10 分;优良学风班、先进团支部两者不可累计加分。2. 学院确定的加(减)分(累计最高 10 分)细则:项目 分值 备注献血 2 分 要求献血证上日期为每年的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积极分子 1 分军训军训期刊发

6、表文章 0.5 分/篇,限加 1 分此项 11 级可加,有证书或相关部门证明运动员 1.5 分运动会方阵队员 1.5 分 不累加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 一等奖 1 分,其余 0.2 分递减院级文艺、体育类比赛(辩论赛、卡拉 ok 大赛、)团体奖 一等奖 0.8 分/人,其余 0.2 分递减包括在其他学院主办的院级比赛中获奖,有相关学院分团委证明社团类获奖加分 全国十佳社团参照校先进团支部在德育测评中进行加分,加分对象为副部长级别以上同学(要提供任职聘书)校报、校网发表文章、刊登摄影作品、视频作品 (必须有原件署名证明)校报 0.8/篇幅、校网 0.5/篇幅、院网 0.3/篇幅、晨报 0

7、.1 篇幅(最高加 3 分)所有文章需实名发表才能认可,牛讯社报道须有社长和负责老师签字确认收到学术期刊用稿通知 2 分/次 需录用通知,如已公开发表(拿到原刊),此项不加二级学院确定的加分(加分不超过10 分)通报表扬(院级) 1 分 /次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学院发通知或网站公示为准旷课 减 1 分/学时本学院发文的通报批评 减 3 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政治学习 减 2 分沉溺于电脑网络、游戏等影响学习和生活 减 2 分二级学院确定的减分违章用电等影响公共秩序、他人休息和公共安全 减 3 分以学校、学院检查和老师上报为准,扣满 10 分为止3. 其他说明1. 校极先进集体:校极先进党支

8、部、校级优秀社团、军训内务优胜排、军训最佳方阵。2. 除优秀社团(副部长级以上) ,其他集体每个成员都可以加相应的分数,必须有相应的材料支持、证明。3. 对于校优秀社团对照校级其他先进集体加分规则加分,副部长以上每人加 3 分。4. 对于非学校、学院组织或推荐参加的市县活动(如某县宣传部组织的歌唱大赛)获奖加分项目,对照上面的院级文艺、体育类比赛规定加分5. 由学校组织的参加市县文艺活动(如参加余杭区大合唱红歌活动)项目,对照上面的院级文艺、体育类比赛规定团体奖加分,每人加 0.8 分6. 其余德育加减分以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发文为主。二、学业(一)学业测评以学生在考核学年所选课程的学分加

9、权平均分作为学业测评成绩的计算依据,占综合测评总分的 70%。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课 程 学 分课 程 百 分 制 折 算 成 绩 )( 课 程 学 分学 分 加 权 平 均 分其中:课程百分制折算成绩根据下表计算五级制 二级制原始成绩分制 百分制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合格 不合格百分制折算成绩 原始成绩 95 85 75 65 50 75 50(二)学业测评指标体系指标 基本要求 观测点 说明1.考试、考查、选修课程(包括教学实践)2.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 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专业水平;符合“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 ,身体素质良好。1.公共基础课2.专业课3.实践性环节4.国家

10、学生体育健康标准按照教务处及体育部提供的成绩计算(三)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作为独立一门课程计入学业测评成绩中,课程学分按 6 学分计算(相当于三门课的学分),成绩由体3军部根据相关标准和规章提供。(四)其他说明备注:(1)补考合格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政(2009)13 号第十四条规定“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其成绩按 100%补考成绩计入学籍档案,并注明补考,补考及格学业绩点 1.0”,补考课程按 60 分计。(2)不合格课程重修后合格成绩认定: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09)13 号第十六条规定“课程经重修及格后,其成绩按实际所得分数计入学籍档

11、案,并注明重修,学业绩点记为 1.0”,重修课程按 60 分计。三、能力(一)能力测评内容和方法1. 能力测评分由基本分和奖励分组成。能力测评的基本分为 6 分,能力测评奖励分最高不超过 9 分。从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组织交流能力三大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特长,选择其中的一项作为自己的核心能力来发展和提升。能力分总分为 15 分,直接计入测评总分,不乘系数。2. 同一类项目或荣誉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集体获奖的个人可累计加分。3. 所有与团委相关的加分项目以团委正式发文为准。4. 担任班委、学生会、社团等各级部门职务加分说明:(1)必须有考核合格以上且任职满一年,

12、否则不予加分;(2)班级班委考核以班主任提供的考核结果为准,学生会、社团等类任职以发文为准。(二)能力测评加分项目说明加分说明指标 基本要求 加分项目分值 备注1.辅修课 1 分 提供相关学习证明,以其课程成绩为准,成绩合格给予加分。2.考证情况 一项 0.5 分,最多不超过 1分要求在上一学年内获取,只能在获证当年加分一次。只对在创新学分认定里没有加分确定的考证项目(如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证书、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在此项里加分,但证书取得时间必须是在 2012 年 9 月 8 日之前。(驾照不算)1.自主学习有明确的自我成长和个人发展的目标,学习有计划并付诸于行动。3.外语学习在 11-12 学

13、年内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平均分在 70-80 分的加 0.5 分,80 分以上的加1 分平均分低于 60 分的不加减分,如主修外语为其他语种的话则计算该语种课程的平均分,证明以已经提供的课程成绩里的英语成绩为准。1.参加社会实践加 0.1 分,队长 0.5 加,先进团队成员或先进个人加 2分;参加省级暑期社会实践获表彰的先进个人加 3 分(不与先进团队成员及校级先进个人累加)需按时上交暑期社会实践小结表。(由分团委给出具体名单)获奖需提供证书或证明。2.参加学科竞赛(包括省职业生涯大赛)完成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全体成员加 0.5 分/项,不设上限。参加的比赛为学科竞赛范畴,与个性发展分中获奖加分可累

14、加。须有指导教师或证书的证明,只报名,中途退出的不予加分。截止到3.参加开放性实验 每参加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1 分 需提供课程成绩通过证明,否则不加分。4.尝试专利发明(以受理单为依据) 每项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4分 以受理单为依据2.实践创新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适应不同的工作学习环境,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调控能力。至少参加一个科研创新团队,具备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基本要求。5 参加志愿活动一星级志愿者加 1 分,二星级志愿者加 1.5 分,三星级及以上级别志愿者加 2 分根据校团委发文为准。3.组织交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参与组织的活动有实效。能参加各项集体1.担任团学职务

15、参考最新版学生手册中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第二十三条中相关说明进行加分,所有社团内部考核一律不予加分除班干部以外的其他各类团学职务以团委(分团委)及学生处发文为准。4指标 基本要求 加分项目 加分说明分值 备注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2 参加社团(根据社团证)每参加一个社团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1 分有社团证(届时会参考社联提供名单),需注册盖章,否则不予加分,不累加。如发现有同学伪造注册,将扣分处理。没有社团证的由社团负责人签字,分团委盖章确认(三)其他加分项说明项目 加分 条件/说明校级(大合唱、运动会、辩论会、五四毅行):0.3/人次; 须有活动主办部门

16、出具相关证明院级(各项学院内体育比赛、新生演讲赛、辩论赛、美食大赛、零钱计划、简历大赛、爱心传递、其他学校社团活动):0.2/人次须有活动主办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各类比赛策划、组织、参与实施等学院迎新晚会(包括参与表演) 、卡拉 OK大赛 0.5 分/ 人次 须有活动主办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者说明1. 加分原则: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认真考核,与学生干部在班级学风建设及寝室文明、社团活动创建中的表现实绩挂钩,凡所在班级学风较差,所在寝室的卫生、文明较差的一律不能评为称职,不能加分,由于工作疏忽或者故意漏报、瞒报,影响班级、学院安全稳定的,一律严格扣分,分数由学院认定。2. 加分范

17、围:担任班委、团支委、党支委、寝室长;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校院两级社团联合会(社管中心) 、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邓小平理论读书会等组织副部长以上干部。以上干部需任职一般要满一年(至少需任职一个学期) ,且年度工作考核定为称职以上者。 考核优秀加 1 分,良好 0.8 分,合格 0.6 分,不合格不加分。班干部(任班委、团支委、寝室长)考核等级由班主任提供,每班优秀不超过 3 名,特优学风班不超过 4 名;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校院两级社团联合会(社管中心) 、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邓小平理论读书会等组织副部长以上干部考核等级需分别有校院两级团委提供相关证明。3. 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加分

18、标准:校级 2 分,省级 4 分,国家级 6 分。先进个人称号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等,需提供证书。4. 同一类项目或荣誉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集体获奖的个人可累计加分。四、个性发展(一)个性发展测评旨在鼓励学生在保证综合测评合格的前提下,充分展示个人的特长和潜能,主要用成果来衡量,以附加分形式直接计入综合测评总分,最高可加 40 分,没有则不加。(二)个性发展创新创业类附加分一览表项 目 获奖等级(排名)和名称 分 值特等奖或第一名 24一等奖 21二等奖 18三等奖 15国家级(A 类)优胜(参赛)奖 10特等奖或一等奖 10二等奖

19、 8三等奖 6省部级(A 类)优胜(参赛)奖 4特等奖或一等奖 15二等奖 12三等奖 9国家级(B 类)优胜(参赛)奖 6特等奖或第一名 15二等奖 12三等奖 9国家级(C 类)优胜(参赛)奖 6特等奖或一等奖 61.科技竞赛省部级(C 类) 二等奖 55项 目 获奖等级(排名)和名称 分 值三等奖 4优胜(参赛)奖 3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校级优胜(参赛)奖 0.5国家级 项目负责人 16省级(新苗人才计划) 项目负责人 62.科技立项校级(春萌计划) 项目负责人 1三大索引 第一作者 12一级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10二级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53.论文及著作其它公开发表的学术

20、刊物 第一作者 2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人 154.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专利人 8技术成果转让 第一转让人 155.产品(成果) 、软件、课件 新产品、软件、课件推广 第一开发人 8级 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分 值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2 分国家级三等奖 9 分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5 分省级三等奖 4 分一等奖 2 分二等奖 1.5 分三等奖 1 分6.创业大赛校级参赛奖 0.5 分特等奖或第一名 15二等奖 12三等奖 9国家级优胜(参赛)奖 6特等奖或一等奖 6二等奖 5三等奖 47、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省部级优胜(复赛)奖 3说明:1、同一赛事以最高奖项计,分值不累加。2、科技立

21、项、论文及著作、产品(成果) 、软件、课件、专利、职业生涯规划等团体项目排名第二以后者以主要负责人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 0.7,0.5,0.3,0.2 后取整记分值(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 0.5 为界限。如:0.1-0.4 则取 0,0.5-0.9 则取 0.5。3、学科竞赛和创业大赛团队加分分两种标准,标准一:参赛小组成员工作量类似的,给予负责人满额得分即乘系数1,其余给予系数 0.7 的加分;标准二:参赛小组成员工作量有区别的,由指导教师给予排序,根据排序,依次给予系数为 1、0.7、0.5、0.3、0.2(之后均取 0.2)的加分;加分标准的确定由比赛指导教师给出书面

22、证明意见,并签字确认。两种标准所有加分均取整记分值(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 0.5 为界限。如:0.1-0.4 则取 0,0.5-0.9则取 0.5。(四)才艺、体育类附加分一览表等级 全国 省 市 校特等奖(破记录、第一名) +20 +10 +4 +3一等奖 +15 +8 +3 +2二等奖 +10 +6 +2 +1三等奖 +6 +3 +1 +0.5说明1、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6奖项活动层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单项奖 参赛奖一级活动 2 1.6 1.2 1.2 0.6二级活动 1 0.8 0.6 0.6 0.3注:具体情况以团委发文为准。2、体育类省级获

23、奖可以考虑到前 8 名,第 1 名为一等奖,第 2-4 名为二等奖,第 5-8 名为三等奖。3、才艺类团体项目取得名次(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除外) ,成员数少于或等于 20 人的团队个人加分需乘以调节系数 0.6,成员多于 20 人的团队个人加分需乘以调节系数 0.4。4、因同一项目或类别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原则上取高限分,不累计。5、个性发展中未列入的项目,根据需要拟作为附加分项目的,组织单位需在事先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二级学院所组织的项目累计最高限加 5 分。(五)创新学分认定文件中规定的部分相关加分项目1. 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分值表项 目 级 别 分值 备注高级 4 分

24、中级 3 分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初级 2 分三级 2 分二级 1 分全国及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理工科类专业,计算机专业除外)一级 0.5 分六级(425 分及以上) 2 分全国大学英语、德语等级考试证书(艺术、外语类专业除外)四级(425 分及以上) 1 分六级(425 分及以上) 3 分四级(425 分及以上) 2 分全国大学英语、德语等级考试证书(艺术类专业适用)三级(合格) 1 分专业八级 4 分全国大学英语、德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类专业适用)专业四级 2 分高级 3 分中级 2 分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等)初级 1 分一甲 3 分一乙 2

25、分二甲 1.5 分普通话证书二乙 1 分高级 4 分中级 2 分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等(科技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 1 分高级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从业人员)、初级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从业人员)4小学教师资格证(小学从业人员) 、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教育从业人员)2教师资格证职业教师资格证(中等院校从业人员) 1电子商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物流师等 24 分内审员等 1 分KAB、SYB 结业证书等 1 分2.创业分值表项 目 分 值学生正式注册创办公司等 2 分(六)关于个性发展附加分的其他补充解释说明71. CCTV 英语演讲比赛、报刊阅读、翻译大赛均属于科技竞赛。2. 英

26、语四、六级取最高项限取得证书的学年加分;3. 计算机考证(特指软件水平考试)取最高项限取得证书的学年加分。4. 国家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参照创新学分认定进行加分(见第六条) ;对于获奖等级的认定根据组织单位或发证机构进行认定。如考试内容不同的(如 c 语言二级和网络技术三级) ,则可累计加分。5. 小和山高教园区的学科竞赛、才艺、体育类比赛参照校级在创新类或才艺类中相应加分。6. 参与杭州市科研项目参照科技立项省级相应排名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 。7. 最新版学生手册里规定的加分项目,必须以团委发文为准。8. 校大合唱获奖名次按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本办法个性发展第四条)

27、一级活动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并乘以系数 0.4;省级大合唱获奖按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本办法个性发展第四条)规定乘以系数 0.4 进行加分。9. 运动会比赛获奖按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加分,且不成系数,如 4*100 接力赛有名次的也是直接加分不乘系数。10. 春萌立项多项参加或新苗计划多项参加不累加,春萌立项和新苗计划如是使用同一项目的(经认定)则只加一次,如是不同项目的,可累加。11. 所有提供的考证类和比赛获奖类(证书或出成绩时间)相关证明上的时间均需在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9 月 8 日12. 所有申报加分的时间不能超过 2

28、012 年 9 月 19 日,逾期申报和上一学年已申报的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将不再添加。13. 其他考证项目是否加分需根据证书主考单位的层次和与所在专业的相关性来判定,由生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负责认定。其他说明与评奖评优事项一、综合测评结果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二、本办法由生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手册2012 版的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讨论制定。如有未尽之处,由生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负责解释。三、如对综合测评加减分结果由异议,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向班级测评小组提出,由年级辅导员汇总后交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讨论,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将于公示结束前给予最终决定。如再由异议,请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提交学校学生处给予最终决定。四、学业成绩反馈问题由班级汇总后统一提交到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核实修改并重新发布。五、各类奖学金的评定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条列,按照综合测评考评的成绩组织实施,校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六、其他具体内容参见 2012 版学生手册里的相关规定。生化学院学工组 2012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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