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取费标准(试行)一、说明1.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取费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本取费标准)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具体费率和计算程序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除本取费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外,其他凡涉及费用项目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及说明等,均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 年)相关规定执行。3.如发生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时,应按武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二、计费基数1.本取费标准根据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试行)各分册所包含的专业内容,划分为八类,具体分类及相应的计费基数见下表: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土石方工程路基、围护结 构及地基处 理工程 (除土石方工程)地下结构工程桥涵工程(除钢结构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轨道工程 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2.本取费标准未包括的部分,执行湖北省其它相关费用标2准或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