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林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考核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纪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组织领导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二、 考核对象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负责人和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三、考核内容(一) 落实责任,履行职责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社区主要负责
2、人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措施得力,取得成效;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抓好分管的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研究制定分管科室、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措施及抓落实情况。(二) 廉政教育,积极参加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党风党纪法规学习,参与各种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三) 健全制度,严格执行按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制定完善分管科室、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分管科室、社区自己的工作特点,建立有
3、效防范约束制度,在重点岗位的防范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监督制约,提高对外窗口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四)信访举报,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分级办案原则,发现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不护短说情,不隐瞒,不包庇,不手软,敢于揭露问题,严肃执纪,秉公执法;自查自纠经常化,对分管科室、社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五)加强监督,纠正不正之风。职责范围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等问题进行纠正和查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六)廉政勤政,以身
4、作则。被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四禁” 、 “六不”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主动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无投诉。(七)作风正气,无人违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弘扬正气,遏制邪气,依法行政,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分管科室、社区无违纪违法案件。四、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经常性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2、实行分级考核。街道党政领导参加区委组织的考核;街道其他人员及社区工作者每年年底组织有关部门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3、在经常性考核和自查的基础上,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考核。4、被考核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的反映真实情况,反对和杜绝弄虚作假或支差应付行为。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3 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补课,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对考核确定为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6、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本办法由中共武林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201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