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晨光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晨光文学社” ,是指导学生写作,提高写作能力,提升语文素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的文学社团组织。第二条晨光文学社的创建宗旨是:丰富并活跃师生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文学情操,在语文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培养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提高写作能力和审美观念。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本社团立足校园,促进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不断学习与研究,反映当代青少年学生文化品位。为了加强本社团的规范化、合理化、特色化管理,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参照相关章程,并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2、活动形式第三条根据社团实际情况,社团活动主要是:1、写作专题讲座:针对学生写作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专题讲座,提升社员文学素养。2、写作作品评选:面对广大师生,组织开展各类征文活动,择优在手抄报上发表,特别优异的将享有向相关报刊杂志推荐发表的机会。3、其它形式的活动。第三章:社员组成第四条社员由各班语文课代表和文学爱好者组成。第五条凡本校学生在写作领域有一定兴趣爱好者,具有积极上进的思想,符合入社条件,赞成社团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社团处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本社会员。第六条社员权利 1、有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工作监督的权利。2、享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3、有向本社推荐社员的权
3、利。第七条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参加本社活动,完成本社任务,宣传社团宗旨,维护社团声誉。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3、社员在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4、社员有服从指导老师及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第四章:机构设置第八条本社设社长一名,指导教师 3 名,编委 3 名。第九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全社社员出席。第十条社长职责:1、指出工作思路,指导并监督文学社的工作,引导大家共同进步。2、在社员大会及其他相应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第五章 日常管理1、 社员要积极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遵守社内的章程,履行社员的义务,在社员中起带头作用的,将在社内表彰。 2、 社团开会活动时间定为每周二下午课外活动,地点在七六班教室,不得迟到和早退,如有迟到早退,开展活动不认真,违反社内章程有关规定的情节,轻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退社。 3、社员每周及时上交稿件一篇,无故欠交稿件累计三次者,文学社将责令其退团。 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文学社。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大会通过,并报学校审批之日生效。201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