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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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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担保公司操作流程第一章 再担保与担保申请第一条 省信保机构受理再担保与担保申请后,要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重大项目经研究后,应在一周内给予客户明确答复。第二条 申请担保与再担保时需提供的资料。1.市地信保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2.经当年年审的企业法人执照正本;3.税务登记证;4.公司成立的合同、章程;5.上年度经审计部门严格审核过的年终决算报表及当时的财务月报;6.法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7.已经年审的贷款证;8.借款申请与担保申请。第二章 受理担保第三条 省信保机构资信评估部在接到担保与再担保申请后,指定专人会同协议银行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测算风险度,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第四

2、条 主管评估人员根据企业财务情况测算风险度,并由资信评估部复核。除一些软项目外,测算失误、不准确的,要进行差错登记,每月统计一次,按月考核,统一奖罚。第三章 担保审核第五条 担保审核的主要内容。1.对申请担保人品行的调查,主要指对法定代表人的品行调查。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资历、家庭环境、任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思路、道德品质及信用记录等。2.对申请担保人信誉的调查:(1)查看贷款证,看有无不良记录;2(2)查其货币资金量,看是否具备相当的现金准备;(3)查其有无已对其经营构成妨碍的重大经济纠纷;(4)查其对外拖欠账款情况(即支付信誉) ,看有无开具空头支票情况等,拖欠款与现有支付能力是否相

3、适应,金额和期限是否过大过长,与企业经营能力是否相当。3.对担保与再担保合法性的调查:(1)经营的合法性:查其实际经营项目是否合法,查其用工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产品交易行为是否合法,有无偷漏税等可影响其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2)调查受保人申请的借款是否与其经营范围相一致,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有利于增加变业机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4.对安全性的调查:(1)审查财务报表,能够较准确地把握财务报表中反映出的问题,具体分析、判断财务报表中各项数据真实性及总体财务水平;(2)核对账簿、凭证,检查其做账的手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无重大的账务调整及特殊处理情况;(3)核实资产的真实性。通过核账、实地查

4、看,核实资产的真实性,查清资产的占用形态;(4)对担保对象进行综合实力分析:A、现金流量的预测。 (表示期末值减期初值的差额)现金净流量=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短期投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融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长期负债+资本金+资本公积+应付股利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融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若被受保人未来的现金净流量为正,受保人则能3够偿还贷款;若为负值,则需进一步分析。B、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是否在参考值内;C、长期偿债能力分析。资产负债率、

5、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内;D、盈利能力分析。销售利润率、净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E、营运能力分析。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净资产利润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F、担保对象在同行业所处水平。行业的总体水平;担保对象在行业中的水平。通过以上一系列分析,判断担保的风险程度,确定能否对其出具担保。5.对抵(质)押品的调查:(1)基本情况调查。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保管情况、地理位置等;(2)验证产权证明。审查产权证明或相关文件:以共有财产为抵(质)押物的应有抵(质)押人对该财产占有份额的证明并重复其他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物属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制公司、合资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文件等。对抵(质)押物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权属及同一抵(质)押物向其他债权人庙宇抵(质)押的情况应到国资、房管局等有关管理部门调查;(3)价值评估。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得到省信保机构认可。第六条 担保业务部对资信评估部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复测信用评级结果,并签署具体意见后,交审保委员会审批。第七条 审保委员会对资信评估部、担保业务部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4审查,复测信用评级结果,并签署具体意见的,交有关决策人审批。第八条 审保委员会对每项担保与再担保业务作监督。1.合规性审查:对评估人员的调查工作全面审查,从调查

7、报告看调查的内容是否全面深入;2.合法性审查:看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本机构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3.安全性审查:根据评估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出该项业务的风险程度;4.完整性审查:合同条款填写是否完备,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是否衔接,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借据填写是否有误,保证及抵押是否有效等。第四章 签订合同第九条 签订合同。对已经各级决策人审查同意担保的项目,由担保业务部负责与担保对象签订担保合同。1.合同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2.合同中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若发生文字修改须经各方当事人盖章确认;3.甲方签字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正式授权文件的高级管理人员;4.办理抵押担保

8、应签订抵押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合同双方应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或公证手续,并要求担保对象对抵押物输与担保期限相适应的财产保险,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本机构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和他项权利证书由本机构执存;5.主、从合同抵押登记日期须一致,合同的签订地为省信保机构。第十条 印鉴核实。在担保前,担保业务部应按以下程序核实担保对象印鉴:1.担保对象的预留印鉴片,需在资信评估部及担保业务部各留一套;2.两套印鉴片经两部门主办人员共同核对无误后,在印鉴片背后加盖部门印鉴及主办人员私章,并注明日期。如担保对象更换印鉴,应按同样5办法同时更换印鉴片;3.主办人员办理担保手续时,应将担保对象加盖在合

9、同上的章与预留印鉴片核实无误后,方可上报。第五章 担保管理第十一条 在担保期间,省信保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监督被担保人履行担保合同,对其抵(质)押物进行检查,并完成下述三项工作:1.总体检查。(1)检查贷款用途。检查贷款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是否被挪用或变相挪用,是否套用贷款或私自高息对外拆借贷款;(2)检查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主要检查其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检查其还款能力或还款资金是否落实;(3)检查抵(质)押物。主要检查抵(质)押物存放、保管完整性,预测市场变化对其变现能力的影响。2.细节检查。(1)行业风险方面A、行业的成长性预测a 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b 行业重大技术革命,替代品的出现对行业的

10、影响;c 国外产品进入的影响。B、国家政策的变化a 国家政策保护性增强,还是降低;b 国家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是否影响行业的发展。C、消费行为、消费心理变化对行业的影响(2)财务方面A、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资产的流动性及变现能力水平;B、存货变化及分析;C、应收款的变化及分析;D、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及分析;E、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的结构平衡情况;6F、银行开户情况及贷款情况;G、企业销售额、成本、收益情况。(3)经营者风险方面A、主要领导人或核心人物发生变化或存在变更的潜在因素(患病、死亡,或行为异常) ;B、高级管理层之间出现严重分歧,职能部门间缺乏有机协调;C、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缺乏战

11、略性计划,或无力按计划履行承诺,或无力实现预期的经营计划;D、投机心理过重,风险过大,或极端保守;E、陷于诉讼纠纷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4)经营管理风险方面A、经营活动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产品是否发生变化,业务性质改变程度;B、内部管理水平,内部风险程度;C、有无盲目投资行为;D、获得能力、市场份额的变化情况;E、国家政策波动对投资产品的市场影响;F、企业财务记录和经营控制情况;G、被担保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程度;H、是否接到其他银行的资信资讯调查;I、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无重大突破,是否不断补充引进新的管理手段。(5)与协议银行、省信保机构的关系方面A、在银行存款的变化情况,以月度日均存款

12、和结算量考核;B、定期向本机构和协议银行通报经营管理及内部变化情况,信息沟通的程度;C、重视本机构及协议银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程度。若有上述任何一类早期预警信号出现,则应由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出控制风险的方案及措施。7第十二条 罚则凡违反本操作程序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担保审查的业务人员,一次罚款 50 元;2.对担保审查工作不细致、不认真,缺少一项内容的,罚款 10 元;3.对于因未审查,或审查不深入,致使担保形成风险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第六章 担保赔付第十三条 担保到期 10 日,省信保机构会同协议银行信贷员提前通知受保单位,下发担

13、保到期通知单,由其签回执存档,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回收担保金。第十四条 被担保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偿还贷款的,经协议银行审批后,输贷款展(转)期手续,省信保机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续保。第十五条 担保期限已到,被担保人无正当理由不能偿还协议银行贷款的,由省信保中心承担代偿责任。第十六条 省信保机构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变为债权人,依法行使追偿权。追偿措施有:1.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债务;2.要求反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3.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4.依法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8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1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

14、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企业填写担保申报书提供担保申请材料;(二)担保受理:填写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三)担保项目初审:确定第一和第二调查人、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出示调查报告;(四)担保项目评审:业务部门进行基本风险度测评提出测评建议、落实反担保措施后(大额担保贷款须经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填写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五)签订合同:签发同意担保通知函 、审核和签订(借款、担保、反担保)合同、填写担保费认缴单 ;(

15、六)抵押登记:准备登记资料、办理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七)发放贷款:联系发放贷款、复印借款借据;(八)担保收费:以担保费认缴单收取担保费;(九)保后管理:重点检查出示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十)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十一)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注销抵(质)押登记;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申报书 ,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材2料的真实性负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

16、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资信证明;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9. 当期财务报表及上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11.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资信证明;7. 公司章程;8

17、. 当期财务报表及上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9.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及其他有关材料。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1. 抵(质)押物清单; 2. 抵(质)押物权力凭证; 33. 抵(质)押物评估资料; 4. 保险单; 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 抵(质)押物为共有,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7. 抵(质)押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8. 其他有关材料。 注意事项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18、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第五条 公司担保业务部负责担保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担保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 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 、 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担保申请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和担保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一)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二) 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三)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19、;(四) 对单个企业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实收资本的 10%;(五) 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 70%;(六) 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担保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4第八条 担保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实地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担保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

20、完整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担保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一)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二) 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

21、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三) 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 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等)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质)押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第十一条 担保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按实地调查实施

22、细则要求进行,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 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进行基本风险度测评 。5第十四条 初审结束,担保项目负责人向担保业务部负责人提交担保实地调查报告 、 基本风险度测评 ,进行审查。第十五条 担保业务部负责人审查结束,填写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第十六条 初审、审查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评审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第十八条 担保业务部进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实地调查报告 、 基本风险度测评 、 担

23、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审,签署意见报批。第十九条 对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大额担保贷款项目,由公司负责人进行复审签署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审议通过后报批。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发计委、中小企业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局长担任。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担保业务部负责。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审议程序必须按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暂行办法履行。第二十二条 担保贷款审批权限: 50 万元以下担保贷款,由公司负责人进行复审报分管局长同意后审批;50 万元至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担保贷款,由公司负责人进行复审签署意见报分管

24、局长,由分管局长请示局长、分管县长同意后审批; 100 万元以上担保贷款,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决议后,报分管县长审批。第二十三条 对部门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被否决的担保项目,公司只能做“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第二十五条 在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对6否决的担保项目可进行一次复议。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 担保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担保业务部发函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缴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

25、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担保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第二十七条 担保业务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签约程序如下:(一) 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二) 由担保部、综合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报总经理审定;(三) 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须注意的事项:(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候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

26、借款人放款“, (2)与抵(质)押人签订的 反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 6 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 3 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质)押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四) 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条第(二)项相同;(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现场;(六) 企业签署担保费认缴单 ,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7(七) 法人代表、公司签章。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担保项目资料移交综

27、合部统一管理。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 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担保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第三十条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第三十一条 担保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

28、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 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 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 60%。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 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三) 连续 2 年盈利; (四 )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五) 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第三十四条 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通知承贷银行为企业放款、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复印一份银行借款借据存档。第八章 担保收费第三十五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

29、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第三十六条 公司担保费率(月率)按担保额 1标准收取。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100 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8付,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业务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业务部存档。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

30、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业务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附检查报告和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一) 债务人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二) 债务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三) 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31、;(四) 风险计量和总结;(五)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 2 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 30 日,由担保业务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 ,通知项目承担企业。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业务部应向总经理报告担保情况。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 20 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业务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9提

32、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 ,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担保业务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 ,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一) 采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二) 建议撤保。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审批权限办理。第四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一)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二)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三)公司认为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

33、险。第四十八条 担保项目撤保由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 ,按审批权限办理。第四十九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业务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第五十条 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微机,包括: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第十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一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第五十二条 代偿和追偿方案由业务部负责制订并

34、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对主债务人与我公司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的,可以抵押或质押财产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后的价值冲抵债务。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10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第五十四条 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担保业务部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第五十六条 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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