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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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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 年)项目 细目 分值 考核指标 详细标准 评分办法主要参考文件依据备注2业务合规30分国际收支7 分7分结售汇等业务办理的合规性1.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含合作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否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是否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基本条件;2.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含合作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时是否对客户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3.银行停止经营结售汇业务或者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期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等信息 变更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外汇局备案;4.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银行自身收

2、付汇和结售汇业务;5.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外币卡在境内的收单业务;6.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对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7.是否按规定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有关业务;8.银行是否按规定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1.银行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含合作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未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审批或备案,每发现 1次扣 2 分;2.办理结售汇及相关业务所需的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每发现 1 次扣 1 分;3.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含合作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时未进行真实性审核的,每 发现 1 次扣 1 分;4.银行停止经营

3、结售汇业务或者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期间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等信息发生 变更但未及时办理备案的,每 发现 1 次扣 0.2 分;5.银行未按规定办理银行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的,每发现 1 次扣 1 分;6.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外币卡在境内收单业务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7.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的,每发现 1 次扣 0.5 分;8.银行未对外币代兑机构尽到相关管理职责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9.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业务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10.银行未按规定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每发现 1 次扣 0.5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中华人民共

4、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第二十四、第二十六条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 第 2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 号)4.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 第 6 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24 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 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

5、00929 号)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 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交通银行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批复(汇复2010208 号)3经常项目12 分1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合规性1.银行是否为不在名录的支付机构开立备付金账户,且发生业务;2.是否超出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外汇备付金账户的划转及结售汇业务;3.银行是否通过外汇备付金账户为支付机构办理现钞存取业务;4.银行是否按规定审核报送支付机构数据信息;5.银行与支付机构的合作协议、技 术条件是否符合 规定;6.银行是否配合外汇局的监督管理工作。第 1、2 项每笔违规扣 1 分

6、,第 3 项每笔违规 扣0.2 分。本项总分扣完 为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 号)44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1.是否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2.出口收汇(包括贸易融资放款)及进口付汇(包括开证),是否根据名录企业的分 类状态,对其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3.企业贸易外汇收入是否按规定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收支是否在 规定范围内;4.外币现钞结汇是否合规,是否按 规定审 核单证;5.办理 B 类企业付汇、开 证、出口 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是

7、否进行电子数据核查,扣减其 对应的可收付 汇额度;6.按规定需办理外汇局登记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是否凭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办 理,是否按规定签注登记表使用情况;7.是否按规定履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 规 性审查职责,防止企 业虚构贸易背景套取 银行融资;8.是否按规定签注并完整留存相关单证正本或复印件。第 1、2、3、4、5、6、7 项每笔违规扣 0.1 分,第 8项每笔违规扣 0.04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3.国家外汇

8、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 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边境地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12 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 号)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 号)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 号)53分服务贸易、经常转移、收益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情况1.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应单证,并以展 业原

9、 则为标准,切 实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2.是否按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3.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应单证。 第 1 项每笔违规扣 0.1 分,第 2、3 项每笔 违规扣0.04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16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 号)5.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10、(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 年第 40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12 号)61分办理保险公司项下外汇收支的合规性情况1.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应单证;2.是否根据外汇局审批内容办理有关结汇、售汇业务等;3.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应单证;4.是否对用于托管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收付情况进行记录。第 1、2 项每笔违规扣 0.1 分,第 3、4 项每笔违规扣 0.04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56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 号)72.5分银行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

11、合规性1.银行是否按照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个人外汇收支及结售汇(主要为大额购付汇)、境内划转、外汇账户 、外 币现钞等各项外 汇业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真实性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备查;2.银行是否按照推送信息反馈要求,准确、完整、及 时地反馈个人外汇业务系统推送的信息; 3.银行是否按照数据采集规范准确、及 时报 送个人结售汇、外 币现钞存取业务信息;4.银行是否按规定接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是否存在新增业务渠道擅自接入、接口程序存在较大缺陷等情况;5.是否存在违规与汇款机构、 电子商务平台、支付机构等合作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6.是否按照规定配合外汇局的关注名单管理,包括对个人风险提示

12、、关注名单告知、相关解释以及应个人要求查询分类状态等信息;7.银行是否存在协助个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情况;8.对于发现的个人分拆结售汇、大 额现钞 等异常、可疑 业务,银行是否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并向外汇局汇报;9.银行是否配合外汇局对个人及相关机构规避额度管理及真实性管理的核查;10.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存在 违规开展个人外 汇业务的情况;11.是否未按规定脱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外币现钞业务;12.是否按规定填报个人购汇申请书。第 1 项每次扣 0.5 分,第 2、3 项每笔扣 0.04 分,第 4、5 项每次扣 3 分;第 6、7、8、9、10、11、12 项每次扣 1 分。本项总分扣完

13、为止。1.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3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071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03102 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0421 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 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 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的通知(汇综发201765号) 80.5分银行办理外汇账户业务的合规性1.银

14、行是否按照规定开立、 变更、关 闭经 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保险机构各类外汇账户 ;2.是否存在串用账户或超范围使用外汇账户的情况;3.规定应通过账户办理的业务,是否通 过 外汇账户办理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未按照规定办理外汇账户业务的,每 发现 1 次扣0.04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汇发200749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 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15、门户整合推广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387 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315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 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56 号)9资本项目10 分3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合规性1.账户开立、账户性质 、收支范 围、使用期限是否符合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信息;2.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账户收支:(1)资本金、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前期 费用 账户、保证金、再投资账户、境外资产变现账户等直接投资项下结汇是否符合相应管理要求;(2)外汇资金入账是否符合限额

16、管理要求;(3)清算、转股、先行回收投资等直接投资项 下购付汇是否符合外汇局(银行)登记 信息;3.境外投资:是否按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要求及外汇局(银行)登记信息汇出境外投资款及前期费用等资金;是否按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要求及外汇局(银行)登记信息将未使用完毕的前期费用资金调回;境外减资、转 股、清算所得等 调回境内,是否按照规定开立境外资产变现账户,是否按照外汇局(银行)登记信息入账;4.境外放款:是否按照外汇局登记信息汇出、汇入境外放款资金;5.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是否符合外汇局要求。1.擅自开户每笔扣 0.5 分;开户不符合要求每笔扣 0.2 分;销户不符合要求每笔扣 0.1 分;2. 资本金、境

17、内资产变现账户 、前期 费用 账户、保证金账户等直接投资项下结汇不符合规定每笔扣 1 分;未在登记限额内办理入账每笔扣 0.5 分;未按外汇局(银行)登记或核准信息办理清算、转股、先行回收投资等直接投 资项下购付汇 每笔扣0.5 分;3.每汇错一笔境外投资扣 0.2 分;境外投资未经登记办理每笔扣 0.5 分,未按登 记要求办理每笔扣0.2 分;4.未按登记信息汇出、 汇入境外放款资金每笔扣0.5 分;5.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每登 错一笔扣 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2.结汇、售汇及付汇 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 号)3.境内外汇账户管

18、理规定(银发199746 号)4.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 号)5.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 3 号)及其 实施细则(汇发20071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 号)7.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 号)8.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 号)9.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138 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

19、 号)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 号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 号)1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部分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6130 号)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 号)103分外债和跨境担保业务合规性1.外债专用账户开立和变更:外债专用账户异地开户,外债开户、关 闭是否符合要求;2.外债账户收

20、支:每笔登记的外债合同是否对应两个以上外债账户,外债资金是否已存入所对应的外债账户,是否存在超 额入账,外债资金使用(包括外债结汇和对外直接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用途,是否遵行外债专 用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借款企业质押人民 币贷款等规定;3.境内贷款项下的境外担保管理:境内贷款项下接受境外担保是否按时办理外保内贷登记,是否擅自将担保履约资金结汇,担保履约后,是否在未办理外债登记情况下擅自为被担保人办理对外还本付息;4.境内银行提供内保外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境内银行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办理自身外债结汇。1.未经批准异地开户每笔扣 0.5 分,开 户 不符合要求每笔扣 0.1 分,关户不符合要求每笔

21、扣 0.1 分;2.企业多个外债账户出现混用扣 0.1 分,入错账户或超额入账每笔扣 0.1 分,外 债资金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用途扣 0.2 分,外 债资金结汇后 偿还人民币债务扣 0.2 分,违规办 理外债质押人民 币贷款扣 0.5 分;3.境内贷款项下接受境外担保中擅自将担保履约资金结汇每笔扣 0.2 分,擅自 为被担保人 办理对外还本付息每笔扣 0.5 分;4.境内银行提供内保外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笔扣 0.2 分;5.境内银行未经批准擅自办理自身外债结汇(含掉期)每笔扣 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2.结汇、售汇、付汇管理规定(

22、银发1996210 号)3.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 号)4.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 年)及其实施细则(97汇政 发字 06 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 汇发201319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 (汇发201429号)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 号)112分证券投资外汇业务合规性1.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账户收支及结售汇:(1)是否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需要,已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备案或审批手 续。在境内银行开立相应的外汇账户;(2)账户性质、收支范 围是否符合外

23、汇局 规定;(3)是否凭登记备案或审批的相关文件等办理相关资金结汇和购汇手续。2.居民个人资本项下账户开立、外 汇收支及 结售汇:(1)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外汇收支是否办理了登记,有关境内账户开立、购汇、资金汇出是否符合登记 要求,资金结汇、划转是否符合规定;(2)账户性质、收支范 围是否符合外汇局 规定;3.基金互认等各类证券投资项下账户开立、外汇收支及结售汇是否符合外汇管理 规定。开户不符合要求每笔扣 0.1 分;变更或销户不符合要求每错 1 笔扣 0.1 分;结售汇每错 1 笔扣 0.2分;入账每错 1 笔扣 0.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24、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 1993 年 1 月 1 日)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 号)3.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6 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2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071 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投资者 B 股投资收益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283 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 号)8.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告2015第 36 号122分跨国公司外汇业务

25、的合规性1.是否按规定办理国内、国 际外汇资金主 账户开立业务;2.是否按规定办理国内、国 际外汇资金主 账户收支业务;3.是否按规定做好外债、对外放款融出入 资金额度控制;4.是否按规定办理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结售汇业务;5.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是否按照额度要求在境内使用;6.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备查。1.未按规定开立国内、国 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的每发现 1 次扣 0.5 分;2.未按规定办理国内、国 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收支业务的每发现 1 次扣 0.5 分;3.未按规定做好外债、对外放款额度控制的每 发现 1 次,扣 0.5 分; 4.未按规定办理结售汇等业务真实性审查的每发现

26、 1 次扣 0.5 分;5.违反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境内运用的,每发现一次扣 0.5 分; 6.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备查的每发现 1 次,扣0.5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36 号)13科技管理 1 分1分金融机构代码及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的合规性是否按规定办理金融机构代码及金融机构标识码的申领及变更。 1.未按规定办理的,每 发现 1 次扣 0.1 分;2.上级行对下级机构设立、撤 销等情况监 督指导不力的,每发现 1 次扣 0.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 号)14数据质量40分国际收支19

27、分13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信息 (一)准确性(9 分)1.考核项目(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单中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的填报错误和填报内容不全或不匹配,具体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额(包括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 和其他金额)、收 /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件号 码、收 /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 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 信息;(2)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表 要 素 填 报 错 误 和 填 报 内 容 不 全或 不 匹 配 ,具 体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组 织

28、 机 构 名 称 、经 济 类 型 、行 业 属 性 、常 驻 国 家 (地 区 )、是 否 为 特 殊经 济 区 企 业 、外 方 投 资 者 国 别 、住 所 营 业 场 所 、所属 外 汇 局 等 。2.计分标准:(1)设定全辖平均差错率的银行为 80 分,差错率为 0 的银行为 100 分,差 错率最高的银行 为 60 分,则得出以下公式:差错级差 1(差错率平均差错率)20/(平均差错率最低差错率)差错级差 2(差错率平均差错率)20/(最高差错率平均差错率)如差错率平均差错率, 则银行得分80+(平均差错率该行差错率) 差错级差 1如差错率平均差错率, 则银行得分80+(平均差错率

29、该行差错率) 差错级差 2银行该项扣分=(100-银行得分)/1009 (差错率为 0 的银行不扣分,差 错率最高的银行扣 3.6 分)银行该项最终得分=9-银行该项扣分(具体解 释见说明)(2)在上述计分的基础上, 对核查中发现单 笔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金额 3000 万美元(含)以上,其他 项下交易金额 1000 万美元(含)以上,且错误类 型为交易编码错误的(根据申报时折算率折算),每笔减 0.01 分;(3)有下级局的各省(市)分局按照下级局各行国际收支申报金额加权平均后计算本级各行最后得分;(4)总 局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设 定 的 全 辖 平 均 差 错率 分 值 ;

30、(二)及时性(2 分)1.未按相关规定传输基础信息, 导致年均逾期率大于 0 的,每高一个千分点增扣 0.01 分,不足一个千分点的,取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基础信息的逾期率=考核期内逾期基础信息笔数 /考核期内基础信息总笔数年均逾期率=实际考核月或季度逾期率之和/实际考核次数。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2.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务院令第 642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27 号)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内容的通知(汇综发201050 号)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

31、查规则(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15101号)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152.申报信息笔数的年均逾期率大于 0 的,每高一个千分点增扣 0.01 分,不足一个千分点的,取小数点后两位折算。本项总分扣完为止。申报信息的逾期率=考核期内逾期申报信息笔数 /考核期内申报信息总笔数年均逾期率=实际考核月或季度逾期率之和/实际考核次数。基础/申报信息的逾期是指,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规定,银行基础/申报信息在外汇局系统的初始入库日期-申报单日期规定天数,目前分别为 2 天和 7 天。(三)完整性(2 分)1.对银行

32、错误删除申报单,每 错误删除一笔申 报单,扣 0.001 分。2.对核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报送或超出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的基础信息或申报信息,每笔扣 0.01 分; 3.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系统未按规定备份的,一次扣 0.3 分;未按规定备份导致数据丢失无法恢复的(不可抗力除外),一次扣 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四)其他在外汇局发出核查结果前, 银行主动发现 并已修改的错误,不扣分。说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计分公式内涵:该公式运用函数分布进行计算, 设定一个平均值( 80 分),一个最高值(100 分),一个最低 值(60 分)。差错级差含义为 20 分值中每单位差错率所分配到的分值。

33、银行得分为平均 值加该行偏离值(即 该银行在 20 分值中得到或减去的分数),最后将 银行得分转换为扣分来计算最终标准得分。平均差错率(%)=辖内差错总笔数/辖内申报单总笔数100 (由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汇总系统所得)例 1:某行差错率 0.4%,该行所在辖区全辖平均差错率 0.5%,辖内最低差错率 0.1%,差错级差 1=20/(0.5-0.1)=50 该行得分80+(0.5-0.4) 50=85 该行扣分=(100-85)/1009=1.35 该行最终得分=9-1.35=7.65例 2:某行差错率 0.7%,该行所在辖区全辖平均差错率 0.5%,辖内最高差错率 0.9%,差错级差 2=2

34、0/(0.9-0.5)=50 该行得分80+(0.5-0.7) 50=70 该行扣分=(100-70)/1009=2.7 该行最终得分=9-2.7=6.3166分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1.结售汇统计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1)新准入机构漏报;(2)子项漏报,如漏报 代客资本金结售汇 、自身 结售汇等;(3)结售汇报表数据与银行会计报表统计数据不符等。2.是否按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结售汇统计数据(文件中规定为总局对各分局报送数据的时间要求,各分局在此基础上可对本辖 区银行的数据报送制定细则)。3.结售汇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 种、金 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4

35、.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 权(含期 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1.结售汇统计报表中没有依据项目设置正确进行数据归类的, 每发现 一次扣 0.05 分;2.对事后核查中发现的结售汇统计错、漏报,每次扣 0.050.1 分;3.未按规定时间将完整的结售汇数据通过网络传送至外汇局的,每迟 半天扣 0.1 分;4.对外汇局特别要求进行查询情况未进行反馈的,每次扣 0.5 分,未及时 反馈的,每 迟半天扣 0.05分,反馈不准确的,每次扣 0.2 分;5.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 权组合)项下发生迟报 、错报、漏

36、报数据的,每发现 1 次扣 0.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汇发200642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99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国际收支核查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7 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售汇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4 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的通知(汇综发201465 号)经常项目 6 分1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支付机构跨境外汇试点业务结售汇信息、外汇账户信息是

37、否存在未审核、漏 报、错报(包括币种、交易金额、交易主体及统计分类 等)、迟报情况每发现 1 笔违规扣 0.2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 号)172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信息申报的准确性、及时性企业货物贸易项下涉外收支与境内收付款(包括人民币),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 进行货物贸易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迟报、错报、漏报每项一次扣 0.05 分;瞒报 一次扣 0.2 分。本项总分扣完 为止。各分局可根据辖内银行贸易收支业务笔数情况酌情调整权重。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 号)

38、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419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汇发201622 号)182分银行录入、报送个人外汇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1.是否按规定将经常、 资本项下的个人结 售汇业务及外币现钞业务逐笔录入系统 ;2.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修改、撤 销、补录处理;3.是否按规定报送大额购付汇等个人异常可疑交易信息和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 ”;4.是否按规定反馈个人大额购付汇、分拆信息、大额外币现钞、现钞分拆存取等异常可疑交易情况;5.个人结售汇、外币现钞 存取数据是否存在漏 报、 错报(包括币种、交易金额、交易主体及统计分类等)

39、、重报、迟报等情况。第 1、第 2 项每笔扣 0.04 分;迟报、 错报、漏报第3、4 项,每次扣 0.2 分;第 5 项发现一笔扣 0.2 分,如因银行系统原因造成较大的现钞存取数据错误,发现 1 次扣 0.5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个 人 外 汇 管 理 办 法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令2006第 3 号 )2.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个 人 外 汇 管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汇 发 20071 号 )3.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海 关 总 署 关 于 印 发 的 通知 (汇 发 2003102 号 )4.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40、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汇 发200421 号 )5.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个 人结 售 汇 业 务 管 理 的 通 知 (汇 发 200956 号 )6.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综 合 司 关 于 报 送 对 外金 融 资 产 负 债 及 交 易 数 据 、个 人 外 币 现 钞存 取 数 据 和 银 行 自 身 外 债 数 据 的 通 知 (汇综 发 201495 号 )7.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个 人 外汇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汇 发 201549 号 )8.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41、于 优 化 个 人 外 汇 业 务信 息 系 统 的 通 知 (汇 发 201634 号 )9.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综 合 司 关 于 完 善 个 人 外汇 信 息 申 报 的 通 知 (汇 综 发 201765 号 )190.5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1.是否按规定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数据逐笔录入系统;2.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3.境内机构外币现钞存取数据是否存在漏报、重报、 迟报情况。第 1、第 2 项每笔扣 0.02 分;第 3 项发现 一笔扣0.1 分,因系统原因造成 较大的现钞存取数据 错误,发现一次扣 0.5 分。本项总分扣

42、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47 号)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汇发201622 号)0.5分报送保险外汇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是否按规定报送各类保险业务报表。 迟报、错报、漏报每项一次扣 0.1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56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线保险业务数据报送系统的通知(汇综发201597 号)资本项目13 分11分银行报送资本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1.代客数据:银行代客报送登记、账户开关 户及收支余、 账户内结售汇、跨境收支、境内划转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自身数据:

43、银行自身资本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1.迟报、错报,每笔扣 0.1 分;漏报、瞒报,每笔扣0.2 分。2.各分局可根据辖内银行资本项目业务交易量、交易笔数、自身资本 项目业务量等情况酌情 调整权重。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317 号)201分跨国公司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1.是否按规定报送国内、国 际外汇资金主 账户信息;2.是否按规定办理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的国际收支申报;3.

44、是否按规定报送国内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数据。1.未按规定报送国内、国 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信息的每发现 1 次,扣 0.2 分;2.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每发现 1 次,扣 0.2 分;3.未按规定报送国内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资金划转数据的每发现 1 次,扣 0.2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36 号)1分跨国公司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1.是否按规定报送结汇和支付数据至相关业务信息系统;2.是否按规定报送开关户及收支余信息;3.是否按规定报送与其它境内人民币账户之间的收付款信息。1.未按规定报送结汇和支付数据

45、至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每发现 1 次,扣 0.2 分;2.未按规定报送开关户及收支余信息的每发现 1次,扣 0.2 分;3.未按规定报送与其它境内人民币账户之间的收付信息的每发现 1 次,扣 0.2 分。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 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536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汇发201622 号)21科技管理 2 分2分报送账户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1.是否缺少开户信息;2.收支余是否平衡;3.关于余额不为 0;4.现场核查或非现场核查中发现的其他未按规定报

46、送的问题。全辖最高出错率的银行扣 2 分,最低出 错 率的银行扣 0 分;其他出错率的银行扣分:2*(错误率/最高错误率);错误率=(缺少开户信息 +收支余不平衡+关于余额不为 0+核查中发现的其他 问题)/开户总数。本项总分扣完为止。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门户整合推广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3 87 号)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汇发201622 号)22内控管理及其他 30 分6分内控制度完备性与实施情况(一)内部控制责任明确银行应就外汇业务违规风险组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1.高级管理层是否负责制定系统化的制度、

47、流程、方法,建立和完善内部 组织机构,保证外汇业务违规风险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2.是否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外汇业务违规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 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 估;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就银行外汇业务违规风险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 监督整改;4.具体业务部门是否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外汇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负责组织开展自查 并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且及 时落 实整改。(二)内部控制措施全面、合规、有效银行应就各项外汇业务制定全面、系 统、合规的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并定期评估:1.是否充分识别

48、和评估各项外汇业务经营中面临的违规风险,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以确保规范运作;2.是否通过内控流程与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结合,加强对业务活 动的系统自动控制;3.是否合理确定与外汇业务相关的部门、岗位的职责及权限,形成 规范的职责说明,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明确相 应的报告路线;4.是否制定规范员工行为的相关制度,明确对员工的禁止性规定,建立 员工异常行 为举报、查处机制;5.是否在开办新外汇业务、提供新外 汇产 品和服务时对潜在的违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6.是否及时根据外汇形势及监管规定的发展变化对内控管理措施进行调整。(三)内部控制保障有力1.外汇业务操作与管理信息系统是否能及时、准确记录经营管理信息,确保 连续性与可追溯性;2.是否具有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高 级管理层及时了解外汇业务违规风险状况,确保相关部门和员工及时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制度和信息;3.是否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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