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 饲养员岗位职责:2.3.5.1 协助技术员制订饲养管理规程和防病制度,做好防病工作;2.3.5.2 负责种兔、幼兔、商品兔的喂养,负责家兔的配种,摸胎和接生;2.3.5.3 做好兔群的周转和日常的饲养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养殖档案,按照生产实际填写各种记录表格。2.3.5.4 负责家兔用具的消毒;指导、协助专业清洁员对兔场、兔舍清理及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2.3.5.5 服从技术员对家兔的防疫、免疫及育种工作的指示和安排;2.3.5.6 配合技术员做好家兔的防疫、免疫及育种等工作;2.3.5.7 向技术员汇报兔群健康情况,做好家兔的采食和精神状况等行为的观察和记录,以便对家兔的疫情做到
2、早发现,早治疗;2.3.5.8 准确记录喂养兔的饲料种类及饲料的添加量和家兔的采食量;2.3.5.9 把好饲料质量关,认真做好饲养管理工作,配合饲料加工人员做好各种家兔饲料的开发和利用。2.3.5.10 应当由饲养员负责的其它工作。2.3.6 清洁员岗位职责2.3.6.1 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积极、按时完成本职工作。2.3.6.2 服从基地工作安排,做到所负责卫生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无烟头纸屑、无痰迹。 2.3.6.3 做好基地绿化花草树木的养护等工作。 2.3.6.4 爱护公物,维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中若发现公共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 2.3.6.5 严
3、格管理好卫生用具,合理使用各种卫生用品,工作完毕后要及时清洗保洁器械,并整齐摆放在规定存放部位。 2.3.6.6 做好基地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兔舍及地面的干净。兔笼、承粪板每天清理二次,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兔舍周围每周清扫一次,每月消毒一次并及时除去杂草。2.3.6.7 垃圾定点堆放或集中焚烧处理。2.3.7 资料记录员、档案管理员职责2.3.7.1 协助制定本基地文献资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基地文献资源的质量控制及资料的收集等工作。2.3.7.2 负责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登记、收集、分类等工作。2.3.7.3 负责档案(员工档案、养殖档案、生产记录表等)收档、分类整理、装订和保管等工作。做到
4、科学分类,存放有序,妥善保管,查找方便。2.3.7.4 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查阅手续,填写档案借用记录。 2.3.7.5 做好基地的有关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正确处理好借用和保密的关系,严防档案毁损、散失和泄密。 2.3.7.6 做好相关资料及档案资料的安全、防盗、防霉、防火及日常清洁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2.3.7.7 完成基地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3.1.2 严格执行如下消毒程序:3.1.2.1 养殖基地办公区、生活区每月消毒一次;3.1.2.2 养殖基地进出口设消毒池,每周更换 1 次消毒药。3.1.2.3 养殖基地每月要开展
5、一次清洁大扫除和大面积消毒灭源工作。运动场每周消毒两次,要对所有道路、场地用消毒泵喷洒消毒,药液要使地面湿润。3.1.2.4 兔舍、产房、育成间、隔离舍要每周消毒一次。3.1.2.5 基地走道定期打扫、喷洒消毒液。3.1.2.6 饮水要保持清洁,每周清洗水桶一次。3.1.2.7 确保兔舍通风干燥,无霉变。3.1.2.8 员工进入生产区必须经过更衣消毒,技术管理人员进出兔舍必须消毒。3.1.2.9 员工工作服每月集中消毒一次。3.1.2.10 避免从疫区引进种兔、采购饲料。3.1.3 养殖基地内分设净道和污道,净道是专门运输饲料和产品的通道;污道是专门运输兔粪、病死兔和垃圾的通道。净道和污道不交
6、叉。病死兔及时运走焚烧或深埋,兔粪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采用堆积生物热或干燥的处理方式作为农业用肥。3.1.4 定期灭鼠,投放鼠药定时、定点,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进行无害化处理。3.1.5 卫生消毒情况由兽医技术员进行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未按规定实施的责任人每次罚款 50 元,按规定实施效果良好的奖励 100 元;3.5 免疫制度3.5.1 养殖基地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免疫规程实施免疫注射;3.5.2 种兔每年要进行兔瘟、巴氏杆菌、魏氏梭菌等疫苗免疫二次;3.5.3 按照国家、省、市(地) 、区(县)有关部门的要求,接种其他疫苗。当兔群受到某种传染病威胁时,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进行
7、紧急免疫;3.5.4 养殖基地应配合当地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做好兔传染病监测;4.药物使用管理措施4.1.药品的管理4.1.1 药品采购由采购员负责。所购药品均来自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且各种购买手续应齐全;4.1.2 检验员负责对购进的药品进行统一验收和保管记录,饲养员要在兽医的指导下合理用药,未经批准擅自用药者每次罚款100 元;4.1.3 兽医在对兔群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时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兽药质量标准 、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的相关规
8、定。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使用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规定的疫苗对兔群进行免疫;4.1.4 基地兽医有责任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有关兽药使用方面的法规和规定,并指导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和使用;4.1.5 兽医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保存兽药使用记录,保存治疗记录。4.1.6 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兔舍和器具进行消毒。4.2 养殖基地允许使用兽药名录表一: 养殖基地允许使用兽药名录药品名称 作用与用途 用法用量 休药期注射用氨苄青霉素钠抗生素类药,用于治疗青霉素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的革兰氏阴性菌感染皮下注射 25/体重,2 次/d 6 天注射用硫酸链霉素抗生素
9、类药,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和结核杆菌感染肌内注射 50/体重,1 次/d 28 天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抗生素类药,用于革兰氏阴性和阳性菌感染肌内注射 4/体重,1 次/d 40 天恩诺沙星注射液 抗菌药,用于防治兔的细菌性疾病肌内注射,一次量 2.5/体重,12 次/d,连用 23 天14 天黄金维他 补充畜禽所需的各种营养 混饲 2000kg/500g 0 天兽用催产针 用于催产及产后出血 皮下注射 0.30.4ml/只 28 天地克珠利预混剂 畜禽球虫病 混饲 1000kg/1g 5 天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苄啶预混剂 广谱抗菌药、预防球虫病等 混料 800kg/1000g 10 天伟达红球欣(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液)防治兔球虫病 混饮 200kg/100ml 28 天伊维菌素预混剂 用于预防和驱杀畜禽体内外寄生虫 混饲 500kg/500g 7 天伊维菌素注射液抗生素类药,对线虫、昆虫和螨虫均有驱杀作用,用于治疗兔胃肠道各种寄生虫病和兔螨病皮下注射,一次量200400ug/体重 3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