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自来水六厂项目。案例背景:成都自来水六厂项目是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的第三个 BOT 试点项目,也是我国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中首例采用 BOT 方式兴建的试点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含 80万吨/ 日的取水工程,40 万平方米 /日净水厂工程,27 千米输水管道工程。特许经营期不超过 18 年(含建设期) ,由法国水务和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组成的联合投标体中标。项目合同结构:在成都自来水六厂 BOT 项目融资过程中,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各种合同作为项目担保。因此,项目主要合同的订立非常关键。在该项目中,项目公司主要取得了以下合同:特许权协议。项目公司与成都市政府签订此协议,以明确项目公司据以融资、设计
2、、建设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水厂,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成都市政府或其他指定人。购水协议。由项目公司与成都市政府指定授权的市自来水总公司签订,用以规定自来水总公司的购水和付费,以及项目公司按照购水协议规定的标准净水质量提供 40 万立方米/日净水的义务。交钥匙建设合同。由项目公司与总承包商签订,用以规定购买设备及项目承建等内容。融资文件。项目公司与各贷款人就项目的债务融资部分签订的协议。保险协议。由于成都自来水六厂 BOT 项目结构、合同结构比较复杂,从而增加了风险分担安排的难度:拟讨论的问题:(1)请分析该项目的融资结构,并画出融资结构图。(2)分析该项目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及其可能的风险。(3)对该项目的融资结构进行评价。(4)您认为还需要补充哪些信用保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