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全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建设等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市区内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的管理;负责市区内占用主要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商业宣传活动的审批和督察;负责市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清理、处置的审批、管理和督察;负责市区内临时占道经营摊点、洗车场所的审批、管理和督察;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破损修复的审批和督察;负责
2、城市管理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市区内机动车辆等各类临时占道事项的审批、管理、监察以及倚街临道的各种杆线建设设施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市区公共厕所管理的督察;负责市区内自行车停放的管理和督察。(三)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3、、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不按规定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的;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废
4、物的等。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8、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四)负责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五)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六)负责查处跨区有关城市管理违法案件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日常督察工作。(七)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