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概念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监测管理 水土保持验收管理 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与规范,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水 土 保 持 法 1991年 6月29日,水土 保持 法实 施条 例 1993年 8月1日,有6章42条,6章35条,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开发建设 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 编报审批 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 第5号, 1995年,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年 9月;,水土保持 生态环境 监测网络 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 第12号, 2000年,开发建设 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 验收管理 办法 水利部令 第16号, 2002年,规范性文件,水土
2、保持 生态建设 工程监理 管理暂行 办法 水建管 200379号)等 10多个文件,地方法规,各省市自区等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法,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 第四条 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第八条 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
3、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 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排弃的剥离表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因采矿和建设使植被受到破坏的,必须采取
4、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九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水土保持法,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大
5、水土保持违法处罚力度2010年1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法律完善了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种类,提高了处罚力度,增强了可操作性,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 修改内容 : 法律规定,对三种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的行为且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包括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法律
6、还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以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防治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物价的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
7、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第四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六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第七条 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
8、全; (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证书,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验收的
9、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十五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开发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分期验收。 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内容,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一般规定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特殊规定 各设计阶段的任务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章 分项目措施的技术规定与要求(八大类措施) 标准中的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一般规定中
10、的强制性条文,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应遵循的规定 (强制条文):1 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2 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及其它整治措施 5.1.1.3 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原则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 5.1.1.5 施工过程必须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5.1.1.6 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它利用功能。,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取土(石、料)场选址
11、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2 在山区、丘陵选址,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3 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宜避开正常的可视范围。4、在河道取砂(砾)料应遵循河道管理的条例。,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弃土(石、渣)场选 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 2、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河流治导规划及防洪行洪规定,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土(石、渣)场。 3、禁止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土(石、渣)。应禁止。 4、不
12、宜布设在过水流量较大沟道,否则应进行防洪设证。 5、在丘陵山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应避开风口和易产生风蚀的地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 2、应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渣)多次倒运。 3、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安排,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的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4、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运至弃土(石
13、、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 5、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 6、料料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7、 弃土(石、渣)应分类堆放,布设专门的临时倒运和回填料的场地。,对工程总体规划和布置的约束作用,对工程总体规划与布置的约束作用 法律上有否决作用,实际上大部分是约束作用。对与之相关的水土流失影响突出地段(相当于环境敏感点),如水源地、滑坡泥石流易发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水土保持试验试范区等的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布置、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分析判断建设和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水
14、土流失影响以及制约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因素。对总体布置选址、选线、可能造成不可逆水土流失影响的关键环节,提出局部修改要求、意见与建议,必要情况下可以对局部布置与设计提出否决性意见;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应明确要求做出局部替代方案。线型工程与点式应关注内容是有区别的,应特别注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制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项目建设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并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又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项目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
15、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不治理缴费制度企事业单位造成水土流失无力治理的,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治理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制度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定期报告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的情况,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减轻洪水、干旱、风沙灾害,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6、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1。,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 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 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水土保持的对象,不只是土地资源,还包括水资源。 保
17、持(conservation)的内涵不只是保护(protection),而且包括改良(improvement)与合理利用(rational use)。 不能把水土保持理解为土壤保持、土壤保护,更不能将其等同于侵蚀土壤控制(soil erosion control)。 水土保持是自然资源保育的主体。,主要措施类型,管道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临时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 临时措施-临时措施主要是指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水土流失和开挖的土 石方所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一般是在主体工程施工前或同时进行。 工程措施-指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修筑的各项工程设施,包括治坡工程(各类梯田
18、、台地、水平沟、鱼鳞坑等)、治沟工程(如淤地坝、拦沙坝、谷坊、沟头防护等)和小型水利工程(如水池、水窖、排水系统和灌溉系统等)。 生物措施-指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采取造林种草及管护的办法,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一种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 工程内容:水工保护(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和保证管道安全)和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控制,内容:施工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水土保持范围:作业带、场站、阀室、隧洞、河流冲沟及山区穿越、伴行路、取土场、弃渣场、植被恢复 管道水土保持防治体系表(见下页),水
19、土保持监督与管理,(1)各种禁止性条款 (2)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施、验收为主) (3)水土保持中的有关处理、处罚的条款 (4)规划、设计、方案等批复管理。,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做好伴行路开挖的处理。山地丘陵段横坡、纵坡上管沟开挖和道路施工时,上坡向的削坡和下坡向的开挖前临时防护必须按设计实施,否则顺坡而下的弃土无法回收处理。 做好隧道渣场的施工。本工程隧道穿越较多,渣场防护工作量大。渣场使用前必须做到“先拦后弃”,布设完善的挡渣墙、截水排水设施后方可有序弃渣。 做好山涧河谷的施工。中贵、兰成穿越河流往往河床较窄,行洪断面小,且水量较大,施工中严禁弃土弃渣随意倾倒,影响行洪;
20、临时堆土应避开水流可能冲刷的区域;大开挖穿越时,临时围堰边坡应注意防冲刷。,水土保持措施要求,(1)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良好区。 (2)应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渣)多次倒运。 (3)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4)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 (5)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
21、盖等措施。 (6)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7)弃土(石、渣)应分类堆放,布设专门的临时倒运或回填料的场地。 (8)施工道路、伴行道路、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减小施工扰动范围,采取拦挡、排水等措施,必要时可设置桥隧;临时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迹地恢复。 (9)主体工程动工前,应剥离熟土层并集中堆放,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作为复耕地、林草地的覆土。,水土保持措施要求,(10)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暴雨或大风天气应加强临时防护。雨季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11)临时堆土(石、
22、渣)及料场加工的成品料应集中堆放,设置沉沙、拦挡等措施。 (12)开挖土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排水、沉沙、拦挡等措施后再开挖。不得在指定取土(石、料)场以外的地方乱挖。 (13)土(砂、石、渣)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 (14)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原则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严禁乱倒弃土(石、渣)。 (15)外购土(砂、石)料的,必须选择合法的土(砂、石)料场,并在供料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6)穿(跨)越工程的基础开挖、围堰拆除等施工过
23、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泥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7)陡坡开挖时,应在边坡下部先行设置拦挡及排水设施,边坡上部布设截水沟。 (18)隧道进出口紧临江河、较大沟道时,不宜在隧道进出口布设永久渣场。 (19)施工方法特别是土石方工程挖、填、运、弃的施工方法、工艺。 (20)取土(砂、石)场、弃土(石、渣)场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1)测量放线期间,要求必须以施工作业带中心桩为基准点向两边放出,保证作业宽度在设计范围,并要有明显标志。 (2)现场施工前,作业带边线必须要用警戒带隔离,场地进口处要有安全警示标牌。施工人员、车辆、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超占地。 (3)施
24、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和废油贮存桶。施工设备维修、更换遗留物要统一回收;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放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4)作业带内有植被或树木时,严禁砍伐损坏,应尽量避让,无法避开时,应另挖坑挪移。最大程度上保护种植物及植被不被破坏,以保持原有生存状态。 (5)农田段施工,尽量少破坏耕地;管沟开挖应生熟土分开堆放,以保证地貌恢复时地表面保持原有土壤,不影响农田复耕。 (6)山区管沟开挖须爆破的,应严格执行爆破规范和施工方案,为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松动爆破方式。 (7)季节性冲沟地区在汛期管沟开挖成型后,应采取措施,在上游设置拦水坝,以避免因洪水冲毁管沟而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及水土流失
25、。 (8)线路施工遇到小水渠或排灌水沟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管道穿过后,应及时进行修复,以保证排水通畅。 (9)部分地段施工如需换土,则应按有关程序向地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按要求取土,不得随意乱取。 (10)管线下沟后,应尽快回填,并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地面恢复。撤离前应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11)管沟回填后多余土,按当地规定要求和指定位置进行弃渣,不得随意弃土,并做好记录以便备查。,施工期间应采取的主要临时防护措施,临时措施主要是指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水土流失和开挖的土 石方所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一般是在主体工程施工前或同时进行。 管
26、道敷设时,分层开挖管沟,地表耕作土层集中堆放,并安排挖方土堆放地。施工完毕后,耕作土层应均匀地铺在地表,保证农业耕作持续进行。汛期施工应用防雨布覆盖挖方土和耕作土层。 管道敷设、施工道路新、扩建工程等,在施工前先将排水设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弃渣流失。渣场应先拦后弃。管道作业带两侧应在施工前修建临时性排水沟,施工结束后,结合原农田排水沟,进行部分排水沟的恢复,并重视和完善坡面排水设施。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减少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损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水土流失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采取的主要临时防护措施,(1)管道敷设时,
27、应分层开挖管沟,地表耕作土层集中堆放,并安 排挖方土堆放地。施工完毕后,耕作土层应均匀地铺在地表,保证农业耕 作持续进行。汛期施工应用防雨布覆盖挖方土和耕作土层。 (2)管道敷设、道路工程等,在施工前应先将排水设施和拦挡措施 布设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3)管道作业带两侧应在施工前修建临时性排水沟,施工结束后, 结合原农田排水沟,进行部分排水沟的恢复,并将编织袋集中处理,并重 视和完善坡面排水设施。 (4)施工结束后,管沟面覆土层应种植临时性草种,保持水土。 (5)施工营地、储料场等临时占地尽量少,设置围栏和警示牌,防治扰动周边地貌和植被。 (6)弃渣应严格按设计的弃渣场堆放弃渣,
28、并做好临时排水防冲措施; (7)生活垃圾和工程废弃物集中堆放并处理,严禁倾倒于沟道和河滩; (8)大中型河流、冲沟的大开挖穿越,将弃渣堆放于指定弃土弃渣场或利用,严禁随意乱弃或弃于河流中让河水冲走;汛期施工时,兴建围堰、导流渠等防洪排水措施。,施工期间应采取的主要临时防护措施,(1)管道作业带:在施工前应先将排水设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弃渣流失,渣场应先拦后弃。管道作业带两侧应在施工前修建临时性排水沟,施工结束后,结合原农田排水沟,进行部分排水沟的恢复,并将编织袋集中处理,并重视和完善坡面排水设施。管道敷设时,应分层开挖管沟,地表耕作土层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苫盖、临时
29、拦挡和修建周边排水沟措施,保存地表熟土;同时安排挖方土堆放地,并采取临时苫盖、临时拦挡等措施围护。施工完毕后,耕作土层应均匀地铺在地表,保证农业耕作持续进行。汛期施工应用防雨布覆盖挖方土和耕作土层。施工结束后,管沟面覆土层应种植临时性草种,保持水土。 (2)山体隧道穿越区:隧道穿越的施工场地尽可能利用隧道弃渣,场地周边先布设好临时拦挡、排水和沉沙池,对场地挖方土临时苫盖。施工场地若占用了可以铲起的草皮,应事先铲起保护,用于场地周边边坡防护和后期施工场地整治绿化。,施工期间应采取的主要临时防护措施,(3)河流沟渠穿越区: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大型河流时,应先布设排水措施和沉沙池,废弃泥浆淤埋前要进行
30、处理,防止影响环境。管道敷设时挖方土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苫盖、临时拦挡和修建周边排水沟措施。 (4)公路铁路穿越区、站场区和施工道路区:施工前应先将排水设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管道敷设时挖方土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苫盖、临时拦挡和修建周边排水沟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公路铁路两侧的原地貌。 (5)取弃土场及渣场区:在施工前应先将排水设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弃渣流失。渣场应先拦后弃。施工结束后,管沟面覆土层应种植临时性草种,保持水土。 (6)工程所需土料主要就近解决。土料一般在附近的取土场取土,其用地为临时用地,水土保持措施按临时措施处理。砂石
31、料主要从就近购买,砂石料价格中应包含补偿费,开采区的水土流失治理由供料单位负责。,黄土高原干旱草原区,本区域属于水力、风力复合侵蚀区,水土流失以轻、中度为主,局部区域为强度流失区。针对本区水土流失的特点,本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做好管道穿越荒 草地、耕地恢复原土地利用类型,穿越半固定沙地设置防风固沙措施,本区要突出以苫盖为主的临时防护措施,防止临时堆土和临时弃土、弃渣产 生风蚀。 管道在平原农田敷设时,管沟开挖时要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将表土和生土分别集中堆放,并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管道敷设完毕后,采取土 地整治措施,生土回填,表土还原,恢复耕地。 管道在荒草地、半固定沙地敷设时,管沟开挖时要采取表
32、土剥离措施,将表土和生土分别集中堆放,并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管道敷设完毕 后及时清理地表,并将活地被物覆盖于管道作业带上;风蚀严重的地段要 采取高标准沙障、草方格等防风固沙措施,并配合种草措施恢复植被。,石质山区施工措施,本区域地形起伏较大,地表岩石风化严重,风蚀水蚀均有。管沟开挖形成大量的弃渣,地貌恢复难度大。要求施工单位,在实施爆破施工前精确计算土石方量,在保证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作业带的开挖,以便使下一步地貌恢复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有效地减少地貌恢复的工作量。开挖管沟时,挖出的碎石平铺在作业带上,大块石头堆放在作业带的一侧。管沟回填时,先回填颗粒较小、风化程度高的土料,颗粒较大、硬度较高
33、、风化程度较低的渣石最后覆于上层,以避免风蚀。地貌恢复后,将弃土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理。,黄土丘陵区域施工措施,本区域主要地貌有土石山区、川台阶地、丘陵沟壑等。地表主要由黄土覆盖。降雨集中,冲沟、切沟发育,水力侵蚀极为严重。在管沟开挖前对局部来水较大的山坡,集流槽做好排水沟、围堰等临时防护措施。在开挖量较大的地方,弃土堆置于低凹地段,管道下沟后立即回填,减少因开挖土壤长时间露天堆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农业区域施工措施,农田地段是工程施工的重点,也是难点。这里大部分是重点农业保护区,是农业生产的黄金地段。尤其是灌区的水浇地是农民的产粮基地。施工沿线有纵横交错的灌溉渠系,且农灌频繁。针对这些
34、实际问题,现场施工坚持“少破坏、多维护”的原则。处处为农民着想,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利益。从水渠灌溉、耕作土保护、田埂处理、弃渣清运、土地翻松等各方面,施工单位都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在清理作业带及扫线时,在作业带两侧修筑临时围堰,防止浇地时渠水流入作业带,既避免影响施工,又减少了有限的水资源浪费。开挖管沟时采取将耕作熟土与底层生土分别堆放于管沟两侧,有效地保护耕地土壤。 作业带的使用上,在满足施工正常需要的情况下,尽可能不破坏或少破坏原始地貌和现有的水利设施,加强对田埂和水渠的保护。施工期间水渠疏通、看护与村民结合,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农田的正常灌溉。 管道下沟完成一次回填后,与乡、村结
35、合及时清运弃土弃渣。完成二次回填后,按要求用挖掘机深翻被施工设备、车辆压实的作业带耕地。 针对水渠、田埂的修复,与农民及时协商解决地貌恢复问题,让农民满意,成为工程建设中的“亮点”。,水源区域施工措施,管线穿越水源区域,作业带与水域保持一定范围的缓冲带,以防止开挖土方可能对水体造成的污染。涵养水源区、水库保护区未经当地有关部门许可,不能随意在河床或岸边挖取或倾倒弃土弃渣。在河床开挖过程中,依据规范要求,在保证施工作业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河床的破坏。河床开挖施工完毕后,必须将影响行洪、航运的杂物及临时建筑物清除。,川北小起伏低山区,本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蚀,以轻、中度为主,局部区域为强度流失区。
36、针对本区岩质疏松、易于侵蚀的特点,本区的治理重点是管道爬坡、横坡和坡脚削坡敷设时的边坡防护、拦挡、排(截)水措施,将坡面来水与开挖土石方有效分离,全面控制工程水土流失。同时管道经过坡耕地的坡地改造也是本区的防治重点。 管道敷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针对管道跨涉的丘间地农田、缓丘岗地、低山丘陵爬坡和横坡等4种地类进行设计。,川北小起伏低山区,管道沿丘间谷地农耕地敷设时,施工前要进行表土剥离与防护,管道敷设完毕后及时对作业带进行平整并复耕,同时恢复田坎、排水沟。 管道沿缓丘岗地区敷设时,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同时布设临时拦挡与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在主体已设计的挡土墙下部设排水沟,恢复田埂,实施坡改梯
37、后复耕。 管道沿丘陵山地爬坡敷设时,施工前需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于作业带一侧,并采用临时覆盖和填土草袋进行围护;管道敷设完毕后根据 地形坡度分别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当坡度15时,在主体设计的挡土墙周边布设排水沟,对扰动坡面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管道沿丘陵山地横坡敷设时,施工前需进行表土剥离,布设好临时拦挡、排水、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虽然主体设计已在平行于等高线的 管线下方设计护坡措施,但从水土保持角度还需配套完善的排水措施,同时根据坡面土质、坡度、及原土地利用类型等情况,布设相应的坡地改造 措施和植物措施,如植树、种草等。,生态恢复目标及指标,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和兰成管道工程属长输管线工程,
38、属建设类项目。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要求,结合项目区所处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的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采用一级标准,工程水土流失整体防治目标如下: 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将工程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 科学合理地布置水土保持措施,全面防止弃土(石、渣)乱堆、乱放、滥流,拦渣率达到95%。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覆盖率、植被恢复率要达到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 水土保持措施
39、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相结合,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长期发挥效益,在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的同时,有效控制工程水土流失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对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进行适时、全面监测,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职责。 通过水土保持工程保护和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管道建设和谐推进,创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样板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包括:工程沿线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耕地、原地貌恢复、取弃土场、弃渣场整治、植被恢复、
40、穿越水土保持工程等。其中工程沿线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耕地、原地貌恢复、取弃土场、弃渣场整治、穿越水土保持工程等由管道监理负责。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直接对管道项目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进行监理,对 EPC 项目部、管道监理部进行水土保持工作监督,采用“现场巡视”监理方式,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以及HSE、信息和合同管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1)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参与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
41、审查,并对施工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因现场实际回填地势地貌变化进行的补充和变更设计进行审查确认;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各类文件; (4)对 EPC项目部组织的开工前水土保持管理和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对工程监理进行的开工前审核中施工承包商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立、人员配置、培训教育等开工的必要条件进行检查。督促办理开工手续、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事项; (5)实施对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资料管理。 对水土保持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组织性、计划性、有序性以及资金、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工
42、作内容,(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相关文件或指令; (7)参加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报送项目所在地省级、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参建各方及地方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有关事项; (9)定期上报监理工作月报以及建立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 (10)参与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11)参与、协助业主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按照水土保持国家验收的要求准备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前自查初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对 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组织监理、EPC、施工承包商收
43、集整理水土保持验收备查资料。参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会议,并汇报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工作; (1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完成本工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工作总结, 收集、保存、移交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文本和影像等资料。,管道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内容,(1)监督管道监理部是否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一般要求和相关程序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对 EPC项目部水土保持施工管理进行监督,督促管道监理部按照水土保持相关程序办理开工手续、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监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3)对临时措施、工程措施等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和效益进行监督。对项目
44、全过程进行监督,责成EPC、施工承包商对水土保持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落实整改。对特殊地段制定的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执行; (4)管道监理部按要求提供水土保持施工进展情况和相关图像资料; (5)对于批复的水保方案中规定的主体工程中纳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由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主体监理共同行使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利,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主体监理均签字认可,该工程方可交工。,管道水土保持施工监督,(1)对于批复的水保方案中规定的主体工程中纳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由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主体监理共同行使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利,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主体监理均签字认可,该工程方可交工。 (2)
45、对于主体工程中纳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监理联系制度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管道监理每周向水土保持项目经理部报送周报,说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施工进展情况、施工现场图片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所涉及工程原地貌、施工过程和竣工图像资料,控制性关键工程、隧道和河流穿越等的施工情况。(3)水土保持监理根据进展情况对水土保持施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以“巡查通知”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建单位负责人按要求整改,并按照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以“巡查通报”和“巡查报告”的形式将存在的严重与水土保持要求不相符及工程施工质量等问题分别通知区段监理和施工单位,并上报主体工程监理要求督促
46、整改。,项目部的水土保持管理,(1)有水土保持工程具体负责人和设置专门的归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设置专门的部门进行负责,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管理,全面落实和实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目标。 (2)工程施工期间所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问题督促落实。对工程施工期间水土保持监理等提出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问题,督促管道工程监理部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具体有效的措施,进行完善,完成整改,直至符合基本要求,要有预期的目标和最终的结论、结果。 (3)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文件的督促落实。将环境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下发各参加单位执行,督促认真学习领会各项基本措施实施的要求、方法与
47、质量保证等相关技术要点,明确和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脆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的管护与保护工作,确保主体工程施工的规范性。须对具体的结果、效果进行跟踪。,主体工程监理部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督与管理,(1)有水土保持工程具体负责人和设置专门的归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设置专门的部门进行负责,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和实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目标。 (2)工程施工期间所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问题的闭合,督促落实。1)对水土保持施工方案、水工保护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2)完成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3)对工程施工期间水土保持监理提出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问题督促区段监理限期闭
48、合并完成跟踪落实。 (3)负责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单位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 (4)负责水工保护工程的现场施工监理。,EPC项目部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管理与实施,(1)有水土保持工程具体负责人和管理机构,明确职责。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设置专门的部门进行负责,依据工程建设目标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和实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目标。 (2)工程施工期间所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问题按期及时落实、整改。 1)工程施工期间所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问题“三不放过”制。 2)落实到位,限期完成整改并确保完工质量。 3)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以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符合要求。 (3)水
49、土保持设计的及时准确到位、专业性、有效性。 1)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督促及时做出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并合理安排和选取适当的施工措施。 2)完成植被恢复及新增工程措施设计。尽可能准确到位,以便于及时实施。 3)设计必须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投资、措施等治理目标要求。 4)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必须确保能通过国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和保证管道等工程安全。,EPC项目部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管理与实施,(4)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的编制、执行、落实。 1)要求各工程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及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编制和选取合理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制定健康、安全、防汛、环境保护等HSE管理措施。 2)有明确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措施,如植被恢复选取合理的季节并应采取措施以保证成活率等。 3)确保重点、关键段施工,如风沙区治理措施应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选择适宜的料场和运输途径等。 4)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应积极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处理好主体工程可能遗留的问题,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5)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计划的编制。在月度等计划编报中必须有经工程建设和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计划,并付诸实施,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正常施工和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