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希拉穆仁司法所 2011 年社区矫正上半年工作总结社区矫正是一项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是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文明进步。2011 年上半年,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局的领导下,全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所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镇其他主要领导和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担任,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二、规范接收程序,打好矫正基础。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接收工作是实施矫正的第一步。工作中司法
2、所一直秉承“材料交接本人谈话家庭走访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自收到上级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建立帮教小组。2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组建工作队伍,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建立公益劳动基地,为加强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对象的悔罪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上半年,我镇接受社区矫正对象一名,因盗窃罪被判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将在我镇接受社区矫正三年。希拉穆仁司法所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