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 组 分 包 协 议 (木 工)发包人: 承包人: 施工地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 工程名称: 2. 工程概况:3. 分包工作内容:模板工程范围包括:木工场地的平整,机械设备的安装及代保管,进场材料装、卸车、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码放、丝扣上油、清理等图纸内所包含的木工工程 。4. 承包人根据过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第二条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2012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2013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第
2、三条 协议价款1. 本协议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协议价款不再调整。按模板与砼接触面积确定综合承包价 元/平方米;含基础、正负零以下2及正负零以上。现场无零用工。2. 协议价款包括:人工费、生活费、医疗费、劳动保护费、各种施工手续办理费、及小型工具费、管理费、职工各项保险费等。第四条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协议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变更、洽商,现场签认资料等。4. 发包人应于每月
3、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5. 工程交工后 28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 28 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6. 协议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按结点以工程进度为准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0.00 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 0.00 以上每六层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主体一次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拨款至协议总款的 80%,余款于 2 个月后付清。7. 协议价款的支付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第五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3部门颁布实施的有
4、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及作业。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对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达标后方可进行作业。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3.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4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确保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承包方因素未达此约定发包方将按协议价款的 5%给予扣除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1. 工程质量
5、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4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 28 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第七条文明施工
6、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发包人提供统一食宿条件。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第八条材料机具供应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塔吊、圆盘锯、压刨、平刨、电焊机及其机械用线用料2.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 小型机具,电动工具及辅料。3. 双方确认的防护安全: 安全帽、安全带、由 承包方 承担。4.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 米内) 。5.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
7、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实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6.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5要求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节约材料,爱护机具,严禁人为浪费 及破坏机具,如出现上述 现象将按市场价赔偿。第九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2. 负责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物。4. 负责解决施
8、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7.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变更洽商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 7 日通知承包人。第十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6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
9、18 周岁,不得超过 55周岁。2承包人需将其作业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协议附件。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 10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5. 承包人必须按图纸及规范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
10、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严禁聚众闹事、酗酒、打架、赌博。7.承包人确认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协议,并要求承包人在 2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后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7并付清乙方剩余工程款。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
11、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 ,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协议。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二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本协议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第十五条.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
12、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协议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者无效。其他事项:1、乙方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要求。2、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减少施工中的纠纷,承包方必须交保证金元/幢。目的是防止作业人员闹事、不听指挥、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满足不了正常施工,违反项目规定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一律不退还保证金,如无违反上述要求,结算一并无息退还。3、乙方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 ,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或按国家安全法规定责任方承担。4、乙方须派专人长期驻守现场进行管理工作,若出现打架斗殴 ,私自外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卫生每天派专人清扫,保证现场卫生。6、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各项技术交底执行,施工中所有现场用工不另行计费。7、乙方负责现场各种施工用料、机具的运送及材料的起钉工作。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队队长(签字) 9地址:身份证号: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