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状原告:何某;被告:李某。诉讼请求一、判令原告、被告离婚;二、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儿子李某由被告抚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 2010 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 10 月 16 日在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生育儿子李某。原告与被告是经人介绍认识,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深,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5 年 7 月被告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至今,原告才得知被告已有吸毒十几年的历史,被告婚前故意隐瞒吸毒的事实,婚后沉迷吸毒的恶习屡教不改。原告认为,双方认识后未经深入了解就草率结婚,对彼此性格、为人及生活习惯都不甚了解,婚后双方亦未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被告沉迷吸毒的恶习屡教不改,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确无和好的可能性。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此致2某某人民法院起诉人:二一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