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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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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法 四 .行政诉讼被告确定的一般规则 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遵循以下一般原则: 1.“谁行为,谁被告”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是谁,谁就是行 政诉讼的被告。 但该规则的适用前提是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享有行政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谁主体,谁被告”是指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情形下,应当由该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 3.“谁越权,谁被告”是指“谁行为,谁被 告”规则的推论,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机构或组织,超越

2、法定职权或授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提起行政诉讼,应仍以该越权机关、机构或者组织为行政诉讼被告。 五 .具体情形下被告的确定 (一)经复议的案件 经过复议的案件,分为四类 1.复议机关作出不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的,应当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为被告。 4.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例 】 区工商局认

3、为刘某销售假饮料,对刘某作出罚款 1000元的处罚决定。刘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刘某可以以市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A市工商局不受理刘某的复议申请 B是工商局受理刘某的复议申请, 60日内未作出复议决定 C市工商局认为刘某销售的是过保质期的饮料,维持罚款 1000元的处罚决定 D市工商局认为区工商局的决定合法、适当,维持了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二)原行为机关被撤销的案件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撤销后职权转移给其他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继续行使该项职权; 2.撤销后,并入其他行政机关或与其他行政机关合并后成立一新的机关,原行政职权由所并入机关或新成立

4、的机关行使; 3.撤销后分为几个行政机关,原职权由其中一个或几个继续行使 但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形对被撤销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均是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参照 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的规定,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三)行为经批准的案件 这类案件分三种情形: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但上级行政机关没有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署名,而仅有下级行政机关署名的,以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2.被诉具体行政机关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 法律文书上 署名的是上级行政机关的,而下级行政机关没有署名

5、的,以该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的是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的,该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总之:谁在对外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签名的,谁充当行政诉讼的被告。 (四)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 结合 行政诉讼解释 第 20条第一款和第2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充当被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机构被组建的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管理职能。(有授权) 2.该机构被赋予行政管理职能,有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被授权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则应当由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充当被告。(有依据) 3.该机构具有独

6、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如果该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应当由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充当被告。(有责任能力) 【 例 】 某直辖市在某甲区设立了高科技开发区,并依法设立了该高科技开发区的管委会。该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决定该高科技开发区管委会对设在该区的高科技企业统一行使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处罚权。 2002年 7月,管委会对某高科技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应以哪个机关为被告?( ) A该市人民政府 B甲区人民政府 C甲区工商分局 D该高科技开发区管委会 (五)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诉讼看职权;复议看名义) 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均属行政机构。他们在具体行政案件中是

7、否充当被告,取决于两点:一是“名”,二是“权”。具体而言: 1.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 所属行政机关的名义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管其是否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均应以该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所属的行政机关 为被告。 2.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 ,即使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也应当以其 所属的行政机构 为被告。 3.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具 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 ,并 以自己的名义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以 该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为被告。 4.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具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 , 以自己的名义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但超出法定授权范围 的,仍应以 该内设机

8、构、派出机构 为被告。 但这里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一般应理解为 超出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 授权幅度 , 而非超出授权种类 。如果属于 超出授权种类 ,仍 应以所属行政机关为被告 。 【 例 】 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 74条,对2000元以下罚款,税务所可以决定。但税务所对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没有决定权。下列哪些情况下以乡税务所所属的县级税务局为被告() A乡税务所以所属县级税务所的名义作出扣押纳税人财务的决定; B乡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扣押纳税人财物的决定; C乡税务所以所属县级税务局的名义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D乡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坐车罚款 3000元的决定 六 .

9、第三人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诉讼中的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类型 行政诉讼中,不存在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分,只存在“类似于原告地位 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的区分。 1.类似原告的第三人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1)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两个以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多个组织都应当列为被告;但如果仅列其中一个,则应当追加被告。 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例 】 某市环保局与市水利局在联合执

10、法过程中,对该市某化工厂的永久性排污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厂排污口建在防洪通道上,并且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遂联名作出决定:责令掀起拆除排污口,罚款 2000元。化工厂对该决定不服,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裁定不予受理,因为化工厂应当以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追加水利局为被告 C通知原告追加水利局为被告 D原告不同意追加水利局为被告的情形下,通知水利局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 2)行政主体与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与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主体为被告,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

11、为第三人 ( 3)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两个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下,其中一个被诉,另一个就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地位 第三人必须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行政诉讼第三人具有完全当事人的地位,享有管辖异议权和上诉权。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方式 第三人参加诉讼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二是人民法院通知。 七 .共同诉讼人 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两个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就是参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是诉讼主体的合并。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

12、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根据是否必须合并审理,可以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 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尽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但必须合并审理。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同一类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开审理。 下列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解释 第 46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可以分开审理,也可以合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

1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 例 】 下列每一个选项中的数个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则哪些选项的数个案件是可以合并审理的?( ) A赵某在路边摆摊卖煎饼,县卫生局以其无卫生许可证而经营食品罚款 100元,交通局以其妨碍交通罚款 150元 B钱某和王某共同殴打刘某,县公安局对钱某 作出拘留 5日的决定,对王某作出罚款 200元的决定 C孙某因销售假酒被县工商局罚款 500元,孙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县工商局发现孙某还销售过期食品,作出罚款 800元的决定 D县工商局和县税务局对个体户李某进行检查,县工商局发现李某销售掺杂的大米,遂决定罚款500元,县税务局发现其逃税,决定罚款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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