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具体措施(魏家庄小学)2010.9为了贯彻落实省教委关于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制定以下措施:1、学校各科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必须用等级制评价,并在期末辅之以激励性评语,推行全面素质侧评报告单制度。2、学校教导处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来评价老师、班级;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3、教导处和教师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做到专课专用。4、语文、数学学科为考试课目,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考试,其余为考查科目。5、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科竞赛,不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6、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日学习时
2、间(包括自习)不超过 6 小时,不安排早自修,教师不得让学生提早到校,或推迟放学,困难班不得上课或补课。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每日有 9 小时以上睡眠。7、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学生不背书包回家,每日课外作业量三年级不超过 30 分钟,四年级不超过 40 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 1 小时。教师不得布置大量重复性、机械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罚抄、罚读等。8、严格控制学生的各种复习资料,各教研组不得自行编写,更不能为学生集体订购各种复习资料。9、学校一律不办各种快慢班、重点班、特长班等。10、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保证学生自主支配节假)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