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规范汉字书写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二、规范汉字书写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三、学校所有写字课教师必须通过学校考核方可上岗。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五、 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六、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都必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规范字训练。八、加强规范汉字书写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汉字书写评比制度,将规范汉字书写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九、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十、精心组织每学年的 “汉字规范书写月月比活动,搞好规范汉字书写的宣传。十一、不定期举办若干规范汉字书写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规范汉字书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