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锯材车间管理方案一、产量考核1、暂行单锯考核,每台日产量 8m3 成品合格板;2、数据统计由统计、质检员指定验收,对检为准。二、产品规格范围划分1、板坯小面厚度 4cm 以下为一类材2、板坯小面厚度 4.1 -8.8cm 为二类材3、板坯小面厚度 9cm 以上为三类材以上区划分长度,商品材 2、3、4m,自用材 0.5-2m。三、质量要求1、商品材只允许负公差规定范围内2、自用材只允许标准规格和允许正公差,不允许负公差3、丢弃的边皮厚度不得超过 2cm,可利用宽度不得大于 5.5cm4、其它质量要求见生产计划通知单四、计件定额1、磨锯工实行原价标准(要求锯路为 2.5mm 以下)2、每台锯定员
2、,锯手 1 名,辅助和码板 3 名3、一类成品合格材 48.00 元/m34、二类成品合格材 38.00 元/m35、三类成品合格材 35.00 元/m3五、电耗:90 带锯加工产品在 2.8 度范围内,80 带锯加工产品在 3.2 度/m3的范围内,超过 3.5 度/m3 ,扣超支总额的 20%,节约按相应比例奖励。五、奖惩1、不合格产品不计方量,合格率为96%,每提高 1%合格率成品增加 5 元/m3,每下降 1%对等扣 5 元/m3;2、可利用边皮未利用的,抽检后扣合格产品方量;3、在丢弃的边皮中若发现能生产出厚度大于 2.2cm,宽度大于5.3cm,长度大于 30cm,发现一块扣 5 元;4、五金及劳保等辅料消耗定额为 1 元/m3 ,超过按实际领用扣除;5、木材综合出材率根据不同原木的利用率核定,超过 1%奖励产品利润的 20%,下降比例按比例扣产品方量。六、安全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条例和员工守则,严格操作规程七、人员管理:一律由锯手全权招牌和解聘。码板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