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铲车作业指导书为统一规范铲车作业管理,确保铲车作业过程安全、可靠,特制订本规定。一、范围铲车正常进料作业或临时性作业等。二、危险源铲车属频繁在厂区范围内移动的装卸、搬运工具,极易引发事故,同时铲车驾驶员可能对公司内部环境不熟悉,对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容易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意外伤害事故。1、铲车驾驶员思想麻痹,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被撞或设备、基础设施损坏。2、铲车制动或料斗液压系统失灵,可能导致人员被撞或设备、基础设施损坏。3、铲车照明光线过暗或无照明,可能导致人员被撞或设备、基础设施损坏。4、铲车车速过快,可能导致人员被撞或设备、基础设施损坏。5、堆场物料架空坍塌,可
2、能导致铲车被掩埋。6、铲车驾驶员从车上坠落,导致摔伤。7、停车状态的铲车突然启动,导致人员被撞或设备、基础设施损坏。8、人员在维修修铲车时受到其他车辆的撞击,导致人员被撞。9、其它可能引起的事故。三、铲车作业管理规程(一)铲车作业前1、全面检查车辆刹车、方向盘、 喇叭、电瓶电源、水箱、 轮胎及照明等状况,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作业。2、铲车上粘贴反光条,安装铲车警示灯,并确保反光条整洁有效,警示灯运转正常,如有损坏及时更换。3、铲车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精神状态良好。4、根据现场作业环境,铲车作业分为均化堆棚内进料作业、破碎2进料作业和临时性作业等。(1)、均化堆棚内进料作业开启 铲车照明灯;开启堆
3、棚作业警示灯;撤离均化堆棚内作业人员。(2)破碎进料作业铲车驾驶员在作业区域四周放置四只警示墩;铲车 作业范围内, 严禁其他人员进入;铲车 作业范围内, 严禁其他作业。(3)临时性作业由铲车 作业通知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临时安全监管和指挥;根据作 业范围,放置四只以上的警示墩;停止 铲车作业范围内的其他作业。(二)铲车作业时1、开启铲车警示灯。2、驾驶员必须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3、驾驶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4、铲车在厂区主干道最高时速不得高于 10 公里/小时,车间范围内最高时速不得高于 5 公里/小时。5、铲车作业范围内, 严禁其他作业。6、铲车上严禁搭乘除驾驶员外的其他人员。7
4、、严禁任何人员站在提升起的铲叉下面。8、铲车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或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9、铲运物料时不得超负荷装载,做前倾动作时,不得同时向上举物料托盘。10、铲物料时, 应检验托盘上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平衡,避免物料在运送的过程中发生倾斜。11、铲车在狭窄的通道转弯时,要注意物料托盘是否会碰撞,同时注意铲车的后部是否会伤人触物。12、铲车载货体积较大,驾驶员视线被阻挡时,驾驶员在确保后方通行安全后,采取倒退行驶。3(三)铲车作业结束后1、由驾驶员收回警示墩,整理后放置在铲车上,由铲车驾驶员负责日常保管。2、铲车使用完毕要停放在指定区域内,放低托盘并
5、拉好手刹车。四、培训1、公司安保科组织铲车、卫生工外包方所有人员进行本作业指导书的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 3 小时,并安排考试。2、铲车、卫生工外包方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员 工安全意识。五、检查及违规处罚1、生产调度中心、安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生产调度中心铲车专管员全面负责铲车日常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安保科指定专人负责铲车安全管理及安全制度执行情况。3、对铲车的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1)、超速行驶, 对驾驶员罚款 50 元/次。(2)、行驶过程中,搭乘其他人员, 对驾驶员和搭乘人员各罚款30 元/ 次。(3)、驾驶员连续作业超过 12 小时,对驾驶员罚款 50 元/次。(4)、堆棚内作业未开启作业警示灯或车辆照明灯、警示灯,对驾驶员罚款 50 元/次。(5)、破碎进料作业或临时作业未放置警示墩,对责任人罚款 50元/ 次;警示墩摆放不规范或数量不足,对责 任人罚款 30 元/ 次。(6)、其它违规情况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4、生产调度中心、安保科加强对铲车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其他人员如发现铲车违反本规定的,按同等额度处罚生产调度中心、安保科铲车专管员。二 0 一 0 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