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锅炉交接班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司炉工日常交接班。2、 内容2.1、 接班的司炉工在接班 5 分钟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2.2、 交班司炉工交班前应做好如下工作2.2.1 锅炉压力正常,电接点压力表、锅包压力表、分气缸压力表显示压力表一致,误差不超过 0.05MP。2.22、水位正常;对玻璃水位计和双色水位计进行冲洗,确保水位计显示正确。2.2.3、锅炉的燃烧情况稳定;煤仓满煤,2 个运煤车须装满燃煤备用。2.2.4、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正常,设备润滑部位润滑油脂充足。2.2.5、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仪表、阀门)安全灵
2、敏可靠。2.2.6、两软水箱要处理满软水,且保证处理软水合格,每班接班后和交班前要有两次软水检验记录,软水硬度 0.03mmol/L,锅水总碱度 6-26mmol/L,锅水 cl350mmol/L 以 化验室检验数据为依据。22.2.7、交接班记录内容完善,记录内容应包括锅炉运行情况、煤耗、水处理加盐量、锅炉水质检验情况。2.2.8、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每周日对除尘室、锅炉房周围卫生进行打扫;每月 1 日、15 日对除尘器,及锅炉风门、烟道进行清灰处理(特殊情况汇报后时间可以顺延) 。 2.2.9、每周一对锅炉安全阀进行排汽实验,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并在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载。2.2.10、对配备的常用工具要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内记录清楚名称及数量。2.3、拒绝接班的条件2.3.1、交班司炉工未完成交班工作项目或项目内容不达标。2.3.2、接班司炉工对交班项目内容有异议。3、本制度执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机动车间2011/12/7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