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安全奖罚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严惩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认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1、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罚款 50 元,不系帽带罚款30 元,登高作业超过 2 米,脚下无安全立足点的,不系安全带罚款200 元,不按项目规定布置安全平网的处罚班组每处 300 元,班组不按项目规定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者每处罚 200 元。2、 现场人员不经项目部安全员允许,私拆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外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者,每处罚款200 元,因此发生
2、安全事故者,每处罚款 5000 元,并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3、 没有塔吊司机上岗证,违规私自操作塔吊者罚款 1000 元,再次违规操作罚款 2000 元。4、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要持证上岗,不经项目部领导批准,违章作业者每次罚款 50 元,下次加倍处罚。5、 外脚手架上不经项目部经理、安全员批准,私自放模板、方木、钢筋、钢管、PVC 管材等物品者,每处罚款 100 元。6、 施工现场每次使用不完的材料、工具等要及时回收,做到活完场清。否则,每处罚 50 元。7、 混凝土振动棒操作者、电焊工操作者,作业时要戴绝缘手套,否则,每次罚 50 元。电工严禁带电作业,否则,每次罚 100 元。
3、8、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光身露背每次罚 50 元。9、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罚 50 元。10、 严禁在在建工程内随地大小便,否则,小便每次罚款 50 元,大便每次罚款 200 元。11、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严禁点火,动火必须经动火审批,有动火令。否则,私自动火每处罚款 100 元,引起火灾者,罚款 500 元,并承担火灾事故损失。12、 在施工现场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现场设备、设施者,罚款500 元,破坏项目部生活设施者,罚款 500 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13、 在建楼层内,不经项目部领导允许随意向下扔东西,每次罚款 100 元。14、 坐龙门架吊盘上下楼者,每次罚款
4、500 元。开吊盘司机每次罚款 1000 元。15、 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需要时由项目电工处理,严禁用电炉、煤火炉、电弧灯取暖使用者首次没收物品,拆除电线,再次每处罚款 50 元。16、 生活区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打扫,经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每处罚款100 元。17、 对安全员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每次罚款 200 元。再次不整改者罚款 500 元,并报项目部处理。18、 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严禁住人。否则,限期搬走,拒不搬走者每天罚款 50 元。19、 发现重大隐患,将要危及人员生命的,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再立即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见义勇为者,敢于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者纪律者作斗争者,对现场安全有重大贡献者,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给予 3005000 元的嘉奖。20、 职工宿舍半月一次卫生评比,对前两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 100 元,第二名奖励 50 元,最后一名罚款 50 元。以上罚款直接从每次拨款中扣除,罚款以现场录像照片为准,并予以公布。以上奖励由授奖人员到项目部领取,并予以公布。XXXXXXXXXXXXXXXX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