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 (西公资办20091号)文件有关条款交纳投标保证金。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二、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为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为38186073626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迦支行,不得采用现金,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三、交纳方式:杭州本地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杭州地区范围内的企业,一律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复印件;杭州地区以外企业一律提供银行电汇凭证原件、复印件。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24小时前并以交易中心财务确认到账后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
2、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收据。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 元人民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不接受网上银行的交纳)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认其未中标结果起的后 7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收据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退还。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的 7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和有关收据到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退还。七、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0
3、6141120131025045 工程名称: 2013 年西湖区截污纳管改善工程金月巷补充部分工程 招 标 人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 (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 年 月 日3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l、工程说明 2、合格的投标人(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组成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7、投标报价8、踏勘现场9、投标有效期10、投标保证金11、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投标截止日期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四)开标、评标16、开标 17、投标文件的评审 18、中标人确定(五)合同19、合同签订20、其他三、合同格式( 略) 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4五、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 2013 年西湖区截污纳管改善工程金月巷补充部分工程2 1.1 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3 1.1 建筑面积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承包5 1.1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合格6 1.3
5、 工期要求 计划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7 2.1 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三 级 资 质 及 以 上建造师(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8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9 8.4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 图纸中的疑问应 整理成书面形式(不署名)于开标 3 天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经西湖区建设局小型建 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开标 2 天前将招标答疑上传至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联系人: 李丰平 联系电话:15858165517 10 10. 2 投标保证金
6、的交纳方式 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交纳(附前)11 11.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 肆 份副本(电子光盘一份,光盘上面必须 写出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12 16.1 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 的地点、时间地址: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竞舟路 228 号三楼西侧)时间: 20 13 年 11 月 1 日 9 时 10 分13 17.4 评审办法 按西湖区 50 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要求评审14 7.5 最高限价 27.5129 万元 15 工程预算价 29.9053 万元5备注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预算价的 78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作为废标处
7、理。二、投标须知(一) 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工程基本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下称“前附表 ”)第 1 项第 5 项所述。1.2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1.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 6 项所述。1.4 本工程采用区财政或集体资金(含部分财政或集体资金),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5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杭州市区级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 7 项所述。2.2 本工程采用前附
8、表第 8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组成3.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 约束作用;3.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前附表6(2)投标须知(3)合同格式(4)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5)图纸及其它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4.1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
9、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 标有可能被拒绝。4.2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上传至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告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4.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杭州市建 设工程交易网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为准;招标公告信息与招标文件内容矛盾时,原则上以招标文件为准。4.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
10、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明确。(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5.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7应以中文为准。5.2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5.3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6.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6.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
11、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7、投标报价7.1 本工程由招标人按施工图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提供工程量。7.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 接费、利 润、税金、风险费等等。7.3 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 须按设计图实施,招 标人将视作该项费 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7.4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7.5 除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
12、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以外,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 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7.6 投标文件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与用数字表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7.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8不获批准。7.8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 人在任何情况下无 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踏勘现场8.1 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
13、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 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踏勘 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 结论 概不负责。8.3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8.4 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有疑问的,投标人的答疑按照前附表第 9 项所述。9、投标有效期9.1 本工程的投标
14、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9.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 此要求投标人须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 标 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0 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投标保证金10.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9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 10.2(4)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0.
1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照前附表第 10 项。(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 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
16、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 “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 处,以正本为准。11.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签字、盖章及内容均 应 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1.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 在投标文件密
17、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 人名称和地址;10(2)注明下列 识别标志:a招标编号;b工程名称;c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2.2 除了按本须知第 11.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以便投 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12.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2.1 款、第 12.2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2.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
18、人印章。13、投标截止日期1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13.2 招标人可能按本须知第 9.2 款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13.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监督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发包方式。13.4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
19、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4.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2 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或“撤回” 字样。14.3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4.4 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15.1 造 价 人 员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必 须 按 杭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发 的 2006411 号 文 件 执 行 。15.2 本单位无全国建
20、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书,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附造价咨询机构的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双方签订有效的合同或者协议(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副本)。15.3 各个造价咨询机构不得越级承接咨询业务,一个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为其编制 标书, 该工程的造价咨询 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15.4 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标底编制与审核单位不得对外承接编制投标书业务。(四)开标、评标16、开标16.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
21、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企业 IC 卡、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 IC 卡,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携带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IC 卡,招标人可以拒绝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没有事先到杭州市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造成投 标人不能投标,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1216.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16.3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
22、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 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6.5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6.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的;(3) 投标人代表未携 带本人身份证、交易证、开标委托书的;(4) 开标前未到 场刷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效 IC 卡签到的;(5) 开标委托 书内容不完整、涂改,委托书无效的;17、投标文件的评审17.1
23、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 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17.2 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3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17.4 确定评审区间 本工程采用的评审办法: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1、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在工程预算价的 78%到 92%之间确定一个折扣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 单位公章,于开 标前密封送达开标现场并在开标现场当场公布(该折扣点招标人应有义务并采取措施在开标前保密);132、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2 名投标人, 负
24、责查验费率箱的情况,并在费率箱中各自随机抽取1 个折扣点(费率箱中共计 29 个折扣点,对应的折扣范围从 78%至 92%,每间隔 0.5%设置一个折扣点,招标人先前公布的折扣点不计入在内);3、将上述两个步骤获得的 3 个折扣点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折扣率,并将预算价与平均折扣率相乘计算出基准价;4、当投标单位少于等于 5 家时,所有投 标单位均进入评审区间;当投标单位多于 5 家时,取报价与基准价最接近的(绝对值)5 家进入评审区间,进行后续评审。5、按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价差(绝对值)大小来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价与基准价的价差(绝对值)最接近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价差(绝对值)相同的报价时则
25、以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投标人抽签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并按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价差(绝对值)大小来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17.5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 而予以废标: (1) 不满足招 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具体包括:a、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b、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c 、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d、建造 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 证);e、建造师
26、 安全考核证书(B 证)过期或未登记;f 、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g、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2) 投标人未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3) 未提供有效期内的企 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 未提供本工程所需 资质的造价师或造价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的;(5) 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杭许可: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证或外地进杭施工企业14管理手册的;(6) 未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开标日本月或上月),原件放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经理己退休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7) 被有关行政 监管
27、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如复印件模糊不清或复印件中无有效期及有效期过期的、未按招标 文件要求提供所需格式或与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不一致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园林绿化项目的资格审查环节对园林绿化企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社保 证明不做要求,不适用第 17.5 款中相关各条内容。17.6 初步评审 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未随投 标文件
28、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 投标书商 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及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 投标文件未按 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 不能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工期、质量标准、保修期等要求的;(5) 报价突破 规定限价的;17.7 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15(1) 项目管理班子配 备不能满足要求的;(2) 关键施工技 术方案不可行的;(3) 主要施工材料不能 满足施工需要的;(4) 采用的验 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
29、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7.8 商务标评审(1) 投标单位 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 施费等措施费 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 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 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规费(含危 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招标文件中依法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取的费用,作废标处理;“施工现场在 线监测系统”、民工
30、宿舍“空调设施” 等未按招标人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文件要求报价的,作 废标处理;(2) 改变招标 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3) 未按招标 文件即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招标人推荐品牌的;17.9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7.10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 名的除外。18、中标人确定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标函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在西湖16区建设局小型建设
31、工程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按名次向招标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并提出评标报告。原则上,招标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 标单位经核准,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五 )合 同19、合同签订19.1 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同时按中标价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19.2 合同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19.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19.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还
32、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 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其他20.1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 转 包) 给 他人,并交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的 5%计取),一旦发现有转让(转包)现象,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20.2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三、合同格式(略)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 年 12 月 24 日建建1999313 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7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
33、标书及其附件(含询标纪要) ;(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含答疑中与此有关部分) ;(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按国家及省市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及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34、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交付给承包人叁套施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范围。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凡涉及到需要追加合同条款、工期延长和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联系单,事先必须经发包人工程师批准确认,监理工程师方可下达指令,事后追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批准确认必须签字盖章俱全。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工程现场主管 职权: 全权负责现场协调、管理 5.6不实行监理的,
35、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18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基本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由施工方自行解决,费用列入报价。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解决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如有在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由发包人确定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
36、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发生时三方协商确定,按通用条款办理。办理竣工合格证(竣工验收后一个月) 。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及人员、机械的配备情况表,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必须经发包人有关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每月25日前提供经总监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有关工程师签字认可的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及当月
37、完成的工程量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办施工暂住人口证手续及计划生育,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铺设;承担所有安全保卫责任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一切责任以及所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参照通用条款9.1(3)款有关规定。(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应无偿提供给发包人及监理现场办公室。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9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监理、排污、夜间施工等手续,发包人协助,承包人承担费用。(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未交
38、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处理,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则应无条件修复,现场已探明或明示的构筑物(含房屋基础)等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9.1第(8)款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负责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绿化和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并承担费用;工程完工交付10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与生活垃圾,达到发包人及当地社区满意的使用状态
39、;如承包人不履行,发包人可自行清除,但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三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主动处理好与周边的各种关系,如在施工过程中与村(居)民发生纠纷,自行与当地社区进行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叁天提交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批。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批复。 102根据道路长度不同,分为若干个施工段,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发包人统一进度安排计划,施工开工按发包人工程师指令执行。 13.工期延误13.1三方约定工期顺延
40、的其他情况:除遇不可抗力情况及国家法规规定可顺延条件外,不得延误工期。若因上述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发生后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工期不需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20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规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进行验收 17.1三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有关规定执行。 17.2质量保证:工程竣工后经质监部门核验,不能达到承诺的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扣
41、除其履约保证金中的质量保证费用(按履约保证金的30%计),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任。17.3工程质量与验收: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1、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同时签订“安全
42、生产协议书” 。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承包人必须编制经总监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及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的 “施工现场安全计划” ,制定安全计划过程中,承包人必须熟悉与施工现场安全有关的所有规章制度,必须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 “安全计划书”中必须包括与当地医院建立联系的内容,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可得到他们及时的帮助。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并且派专人检查,负责安全计划的执行。承包人在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挂出警戒告示。在工程师认为对工人、来访者、公众会构成危险的施工区段,工程师将指导承包人挂出有中文说明的警戒标志,并保持到结束,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但这些安全防范措施
43、的建立并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对施工安全的责任。对设立安全标记或其它安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计入安21全措施费。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杭州市建委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条例,必须严格避免对电气安全不利的环境、潮湿、水、油等。电气设备在接通电源之前,除作常规绝缘测试外,还必须检查是否有工具等异物存在。设备的安全必须保证在常规的操作过程不会危及人员的安全,特别是热管道、电气接头和减压阀等方面。所有移动设备需派专人照看。承包人应在每个施工现场设置一个条件合格的急救室,配备一个常驻的有经验的急救值班人员。一旦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时,承
44、包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在同时向发包人报告,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承包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并承担一切费用。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和未提到的内容都不构成承包人推卸本条款规定的责任的理由,也不能作为没有向工程师指出不符合常规安全要求的操作或未采纳工程师提出的有助设备安全建设的理由。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方式确定,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必要的技术措施费;b、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在施工期间不论何种情况均不作调整;c 在工程施工中应能预计的费用;d、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
45、价为一次性包干单价。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物价变动;定额、标准及规范调整;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综合考虑,工程结算不作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a、工程量清单漏项和工程量偏差;b、经设计及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品种、规格的变更;c、本次招标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增加;d、不可抗力因素:一周内非承包人造成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及连续停电15小时以上导致停工时,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工期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e、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内容,承包方所列措施费用不得进
46、行调整。f、承包人如对工程量清单有异义,在接到中标22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核对。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的书面核对要求,则工程量清单的少算或漏项部分在工程结算中将不予调整。工程量清单的核对纪要,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并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后,并入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如有多算部分也在工程结算中按实调整。G、工程决算审计时其核减率超过10%的,除核减额全额上交区财政专户外,由编制决算的单位再承担10%的上缴资金,上交区财政专户 见西政办2003年112号文 。如系清单编制人的差错,则由清单编制人自行承担增加的咨询费用。(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47、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对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增减,以及工作联系单涉及的工程费用调整,在竣工决算审计后按规定支付或扣除。24.工程预付款甲方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承包人实际造价的10 %(实际造价=合同价-暂定预留金-甲供材料价款) ,但应满足:1、三方已签订工程合同;2、承包方已交履约保证金;3、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4、发包人支付首次工程款(进度款)时全额扣回。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按工程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完成的工程量及
48、费用(预算)报表。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三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量完成至 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30%工程款;工程竣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凭初验消项单、竣工决算送审资料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凭审计告知函付至审计价的 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凭交接单支付至审计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于一年后质量回访合格后无息付清。 此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承包人(丙方),付款同时承包人(丙方)应开具等额工程款发票。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三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23(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合同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按合同通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