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巡检、维护、保养的设备名称一、 消防水泵房;二、消火栓及消防水带及闸门管线;三、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四、烟感、声光报警系统、应急照明设备;五、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六、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设备的安全防火检查。具体规定如下:一、消防水泵是否处于自动运行档,手动起动是否能正常起动,压力容器压力是否正常,水箱是否漏水,闸门是否打开,定期自检,每日巡查,并做好设备运转的详细记录;二、消火栓是否漏水,管路是否有漏水爆裂现象,闸门是否灵活,水带是否损坏,每月巡查,记录详细情况;三、灭火器是否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上,数量是否符合原数量,灭火器是否超期,压力是否正常,有无磕碰、掉漆、锈蚀,有无丢失、损坏,并做好记录,及时维护、补充、更新,每月巡查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四、烟感、声光报警系统有无漏报、损坏、丢失,应急照明设备有无损坏,及时维修更换,以保证其灵敏度、可靠度,每月定期自检,并做好记录;五、消防器材,消防安全警告标志有无损坏,丢失,及时修护,补充,记录;六、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有无安全火灾隐患,如有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上报有关领导;七、当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各类消防安全、治安事故及隐患,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如遇突发事故或重大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领导报警、汇报,积极采取自救措施,以便尽快地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