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 1080m3高炉煤气锅炉蒸汽发电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 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 0 一三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 1 -1.工程说明 .- 1 -2.资金来源 .- 2 -3.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 4 -4.招标文件 .- 4 -5.投标文件 .- 6 -6.开标 .- 10 -7.评标 .- 11 -8.合同的授予 .- 14 -9.履约担保 .- 15 -1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 15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6 -第三章 技术规范 .- 17 -1执行标准 .- 17 -2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2、 .- 17 -3工程标准 .- 17 -4材料采购 .- 17 -第四章 投标报价规定 .-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 19 -5.1 封面 .- 19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20 -5.3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21 -5.4 投标函 .- 22 -5.5 投标函附录 .- 23 -5.6 投标报价资料 .- 2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 29 -6.1 封面 .- 29 -6.2 施工组织设计 .- 30 -6.3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 38 -7.1 封面 .- 38 -7.2
3、 资格审查申请书 .- 39 -7.3 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 41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 49 -附件 2:安装合同范本 - 49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规 定1工程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 1080m3 高炉煤气锅炉蒸汽发电工程项目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炼铁厂 1080m3 高炉煤气锅炉蒸汽发电工程项目承包方式:(1)安装施工承包 (2)包工不包料(含辅材)(3)费用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要求质量评定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50 天(日历天)招标范围:(详见招标范围表)2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火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
4、上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或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0 日历天内保持有效5 投标保证金数额: 无6开标会时间:2013 年 11 月 29 日 上午 12:00 时地点: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7 楼会议室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北路 305 号滨江广场 2 栋 27 楼)联系人:杨义权 电话:025-68907887-2742 9 发放标书时间: 201
5、3 年 12 月 27 日 上午 9:00-下午 17:00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3 年 12 月 29 日 上午 12:00 时第一章 投标须知1.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 1080m3 高炉煤气锅炉蒸汽发电工程项目1.2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华盛炼铁厂区域1.3 工程特点技术改造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 1080m3 高炉煤气锅炉蒸汽发电工程项目,全套汽轮机发电系、汽轮发电机组系统、变配电及接入系统、热控仪表系统、循环水系统、照明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保温工程。1.4 招标人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5 承包
6、方式1.5.1 安装工程承包;1.5.2 包工不包料(包辅材);1.5.3 费用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1.6 要求质量1.6.1 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1.6.2 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进行评定;1.6.3 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1.6.4 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等级;1.7 要求工期总工期 50 天(日历天)1.8 投标报价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人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的方式投标,合同签订以综合单价计价基础核算的固定总价。1.9 招标范围1.9.1 招标范围机电
7、设备安装工程(详见施工设备表、材料表及相关资料):主机设备:(1) 一 台 25 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设备:(1) 电气控制系统、发配电系统;(2) 仪表、通信、照明、DCS 系统;(3) 蒸汽电站和钢厂线连接部分;(4) 机、炉热力系统;(5) 循环水系统、给排水系统;(6) 汽机润滑油系统;(7) 烟风管道系统;(8) 除氧器系统;(9) 油漆、防腐工程。(10)保温工程(包工不包料)1.9.2 主要工程范围界限界定1、25 MW 汽轮机、3MW 发电机本体及辅助设备安装,给水除氧系统管道及设备,油系统、及其他必要的凝结水、抽真空、疏放水、胶球清洗、对空排气等辅助系统安装;循环水系统水
8、泵、管道的安装、循环水过滤装置系统的安装,化学水水箱的制作安装及其水源到主厂房的原水管道及除盐水管道系统等(本项目水泥厂区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空气、原水、污水管道);2、水、汽接口:蒸汽、凝结水、除盐水由锅炉岛新建管道至 5800m3 高炉鼓风机站,工业水补水点在现有脱湿鼓风水循环附近由乙方负责接入。其它能源介质管道由乙方负责就近接入3、电气系统安装:全部的蒸汽电站电气系统安装不限于发电机继电保护、励磁、馈线控制屏、高、低压柜等所有设备的动力及控制;锅炉车间、汽机罩壳内照明及其他设备照明;就地控制箱(柜)、电缆桥架安装、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含防火涂料及防火堵料)、安装等(含支架的制作、安装与防
9、腐)、设备及防雷接地、冷却塔及化学水的电气安装、所有烟风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的安装、布线与调试、所有电气盘柜的底架制作安装、内部接线及调试,直流系统盘柜内的蓄电池安装与接线、还应该包括主厂房行车在蒸汽电站汽机装期间的安全维护及其临时用电电缆的施工敷设,循环水泵房电动葫芦配电箱及滑线安装。4、热工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所有就地压力表、变送器、执行机构及仪表管、流量孔板、温度测量装置、仪表盘、工业电视、所有信号线敷设(含防火涂料及防火堵料)及 DCS 系统的设备、组态与调试(DCS 系统冷态组装与调试由生产厂家负责)、所有通讯光缆的敷设及熔接接口等;5、烟风管道非标制作及安装(包括膨胀节、烟风道支
10、架、爬梯、安全护栏的安装及烟风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操作平台及爬梯的制作、安装);除氧器水箱的梯栏、平台支架制作、安装、还包括现场制作的疏水箱、射水箱、事故油箱、发电机的冷却风道、管道滤网、全部的电气、热工仪表的防雨罩、联轴器的防护罩壳、变压器的安全隔离网。6、所有设备及管道的防护、防腐及油漆,所有设备由于运输安装造成的脱漆的补修;二次刷漆。7、蒸汽发电系统各设备之间的所有汽水管道、支架(含土建图纸所设计的支架部分)及阀门和平台的制作及安装;冷却塔设备出口的联接及材料;包括汽水管道支架、烟风管道支架。8、所有地下直埋电缆、管道(如补充水管道、循环水管道、工业水管道、疏水排污管道)的防腐安装及土方开挖
11、、回填夯实工作。9、循环水管道的防腐、安装及土方开挖与回填及土建预留防水套管的封堵、密封工作;10、主厂房内、外电气接地线安装及土方开挖与回填;11、设备基础(汽轮发电机及辅机等)垫铁加工与配置;12、所有设备的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及整组联合启动调试必须具有调试资质。如果承包方不履行调试工作或组织调试工作不到位,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所产生的调试费用,发包方可无条件从安装工程总价中直接扣除;非承包方原因,发包方要求调试由其它单位进行的,在本合同总价中扣除伍拾万元人民币;13、给排水安装:厂区生活水、工业水接入管道到蒸汽电站区域的生活、工业水管道安装;14、本工程图纸和双方约定的范围内,本
12、“附件一、安装工程主材汇总”规定外的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等;15、管道或设备安装需要在原建筑物上开口工作(如窑头篦冷机的开口、落灰管的穿楼板、风管穿楼板等),因蒸汽电站安装造成的对水泥线或建筑物的改造以及改造破坏后的最终修复。16、安装工程报检、报验手续、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全阀及压力表等特种设备报检、本工程计量仪表校验电气试验及验收以及当地政府要求安装单位所做的一切工作;17、本项目所有的设备和材料(包括化水、循环水系统设备、保温材料以及外围系统等设备和材料)到达现场,承包方无条件卸货至指定地点且不影响运输车辆的周转。除化水、循环水系统设备及保温材料外,到场材料、设备的倒运费用含在
13、合同总价中,不再另外计取。18、如果业主方收取现场安全保证金,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业主方的管理规定。19、施工单位进场进场前需进行沙钢安全规定的培训,进场后必须遵守沙钢厂区内的一切厂区规定。20、以上所有工程内容,如分包单位拒绝施工或未进行施工的,由其他单位完成的部分所产生的单项结算费用,发包单位可无条件按该单项结算费用从安装工程分包总价中直接扣除。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工程款。3.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火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14、;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或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3.2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如有诉讼或仲裁败诉的记录,则可能使该投标人失去投标资格;3.3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3.3.1 虚假资料;3.3.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3.4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文件4.1 招标文件的内容4.1.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投标报价规定
15、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附件 参考图纸资料4.1.2 按本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条款中招标人发出的补充文件;4.1.3 其他有关解答投标人疑问的书面答疑材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2 对招标文件的
16、说明4.2.1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日期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主要议程为:4.2.1.1 解释招标文件,介绍工程概况和投标计价办法;4.2.1.2 踏勘施工现场: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合同所需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4.2.1.3 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各投标人。4.2.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抓紧时间消化招标文件内容并按时参加投标预备会。若投标预备会后仍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分发给各投标人。4.2.3 投标人若
17、自行对招标文件所做推论、解释使其投标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 招标文件的修改4.3.1 投标截止日 3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4.3.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补充通知的内容,补充通知将根据不同情况,明确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5.1.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5.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2 投标文
18、件的组成5.2.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三部分组成。5.2.1.1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5.2.1.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2.1.1.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2.1.1.3 投标函;5.2.1.1.4 投标函附录;5.2.1.1.5 投标报价资料(1) 封面;(2) 投标总价;(3) 工程报价汇总表;(4) 投标人自购材料清单及单价报价表;(5) 各子项报价;(6) 零星计日工费用报价表。5.2.1.2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5.2.1.2.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 各单体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9、;(3) 劳动力安排,含劳动力计划表;(4)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 确保工期技术组织措施,含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网络图;(8) 临时用地表;(9)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5.2.1.2.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 项目专职安全员简历表;(5) 其他辅助说明资料。5.2.1.2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5.2.1.2.1 资格审查申请5.2.1.2.2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2( 近三年工
20、程营业额数据表(3(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4( 财务状况表(5( 近三年的类似工程经验(6(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7(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情况(8(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9( 现场组织机构情况(10( 其他资料5.3 投标文件格式5.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4 投标计价5.4.1 本工程的投标计价采用:综合单价为基础的固定总价。5.4.2 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5.4.3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的范
21、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5.4.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设备表、材料表)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5.4.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 1.2 款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5.4.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
22、准。5.5 投标货币5.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5.6 投标有效期5.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5.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5.7 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5.7 投标保证金5.7.1 投标人应
23、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7.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5.7.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按本须知第10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 3 日内予以无息退还。5.7.4 投标人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5.7.4.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7.6 款规定修正投标价;5.7.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5.7.4.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5.7.4.4 投标人
24、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5.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5.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的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5.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8.3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及技术标)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5.8.4
2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和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5.9 投标文件的递交5.9.1 投标文件及其包封的密封与标志5.9.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呈递,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单独密封。 5.9.1.2 包封应密封完好,内、外包封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和邮编,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9.1.3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5.9.2
26、 投标文件的提交5.9.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 8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5.10 投标截止期 5.10.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5.1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4.3 款规定以书面补充纪要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5.1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5.11 迟交的投标文件5.1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5.10.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27、给投标人。5.1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1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5.8、5.9.1 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12.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5.1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 .开标6.1 开标规定6.1.1 在
28、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6.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6.1.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原始证件资料,以便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的真实身份(招标人校验原件,留用复印件):(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施工许可证,特种设备施工许可证。(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4) 资信评审需要的相关资料原件;6.1.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编制在投标文件的第三部分。6.1.4 违反本须知第 6.1.1 款规定的投标
29、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6.1.5 违反本须知第 6.1.2、6.1.3 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6.2 开标程序6.2.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6.2.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2.3 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无误,由有关工作人员先开投标报价,再开投标文件;6.2.3.1 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6.2.3.2 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6
30、.2.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6.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6.3.1 开标时,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6.3.1.1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查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资格更新资料的,或提交的更新资料不符合资格后审评审标准的;6.3.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3.1.3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5.9.1 款规定密封和标志的;6.3.1.4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5.8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由委
31、托代理人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6.3.1.5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按规定加盖编制人执业专用章的;6.3.1.6 投标文件关键性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或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而将影响评标的;6.3.1.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或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大写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6.3.1.8 经检查,有效投标文件达到 3 个以上(含 3 个)时,招标人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标或商务标的评审和比较,否则应视作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重新组织
32、招标。7.评标7.1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7.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活动。7.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7.2 评标过程的保密7.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7.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2.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工作人员索问评
33、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除了总报价以外的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应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须知第 7.6 款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正不在此列。7.3.2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4、7.4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7.4.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6.3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7.4.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7.4.3 一般将投标总报价、投标工期、质量安全目标承诺、质量安全工期奖罚条件及违约责任、履约担保承诺、保修担保承诺、招
35、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其它主要商务条款及有评审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要求、施工方案可行性等主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7.4.4 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7.5 投标报价形式的确认7.5.1 报价以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的总价。7.6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7.6.1 评标委员会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算术性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6.1.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7.6
36、.1.2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7.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和方法调整和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评标。7.7 投标偏差7.7.1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7.7.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1)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 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 投标工期比国家定额工期提前
37、30%以上时,技术标中无相应的赶工技术措施或提出的赶工技术措施经评标委员会认证是不可行的;(4)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7.3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影响。7.7.4 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属于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本须知第 7.4.4 款规定,应作废标处理。7.7.5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予以书面补正。7.8 投标成本价的界定7
38、.8.1 当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的 70%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就投标项目的企业成本作出充分、必须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7.8.2 当投标报价在平均报价的 70%95%(含 70%、95%)之间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能确保投标项目的企业成本和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据此由评标委员会界定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对被界定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7.9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7.9.1 评标委员会仅
39、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当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9.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单价、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10 评标办法和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4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业绩与信誉用评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8.合同的授予8.1 合同授予标准8.1.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7.9.2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8.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8.2.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8.3 中标通知书8.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人,8.3.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8.3.3 中标通知书为
41、合同的组成部分。9.履约担保9.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至少合同总价 10%金额人民币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应采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继续有效。银行保函的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9.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9.1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投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42、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0.2 合同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了有效的履约担保后才正式生效。10.3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 10.1 条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投标,投标担 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二:安装合同范本第三章 技术规范1执行标准中标人必须遵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规程施工;招标人或其委派的监理工程
43、师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本工程采用的参照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上规范不足部分执行地方或行业的相应规范和标准。以上涉及的主要规范和标准,投标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填报。2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中标人应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当地建设工程档案主管部门要求套数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严格按江苏省有关部门的要求编制。3工程标准本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工程质量须接受监理部门监督和招标人的全面管理。4材料采购本工程全部材料均应有质保书、合格证、检
44、验报告,并接受招标人的质量监督。第四章 投标报价规定1. 本项目按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2. 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用的设备表、材料表,工程量清单所提供各子目的工程量是是设计施工图的工程量。3各子项、分项要求投标人根据本标书的技术文件、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招标文件附件所述清单子目综合的工作内容(包括主项和次项工作内容)和固定综合单价所综合的费用内容、以及报价方对现场实际情况的 勘察和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自主确定。除非合同协议中另有规定,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4. 投标报价所综合的费用内容除包含:(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管理费;(5)利润;(6)
45、措施项目费;(7)规费;(8)报建、报验及其他项目费用;项目所需受省级或地方行业部门现场监检费用;(9)建设期的工料机差价;(10)税金;(11)在完成标区范围的工作时与其他承包商(包括土建施工单位)的工作交叉及协调配合费用;(12)现场施工所需的设备存放及非标制作场地平整、硬化费用;(13)施工用水电费用及垃圾清理外运费用;(14)不超过八小时发包方原因引起的临时停电停水;(15)环境保护费;(16)工程相关保险;(17)按合同协议每项次3000元的有效签证;(18)承包商对本工程的优惠和让利;(19)大型机械进出场费;(20)本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装卸费用(包干使用) ;(21) 易损易丢防
46、潮设备仓库及看管费用; (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3)分部调试费用及整组联合启动调试; (24)特殊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试验报验报检费用;(25)72+24小时机组整套联合试运转费用。5. 投标报价以元计。综合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合价及总价不含小数(四舍五入取整)。6. 报价中出现空白或为零或漏项时,认为是报价方的优惠。7. 所有优惠让利只能反映在子目综合单价中,不接受单独的总价降价函。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1 封面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 1080m3高炉煤气锅炉蒸汽发电工程项目安 装 工 程 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47、部分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5.3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48、并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以及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4 投标函三、投标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 (招标工程名称)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固定总价的结算方式,人民币(大写): 整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评定达到 标准。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总价 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