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天禧集团工资管理制度(试行办法)一、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集团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其它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其他收入。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天禧集团所有员工。二、工资结构第四条 工资由以下五项构成:(一)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级别、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确定的固定工资。(二)工龄工资:根据在集团旗下公司工作年限确定的津贴。(三)职称(学历)工资:根据职称及学历发放的津 贴。(四)生活补贴:对员工日常生活的综合补贴。(五)销售提成:根据山西天禧集团销售提成方案确定的提成
2、奖励。三、岗位工资第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凡属集团员工,执行“定岗、定员、定职、定薪”制度,根据公司级别、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确定岗位工资标准。(一)公司级别:1、划分标准:公 司 级 别 划 分 标 准一级公司 正式员工 50 人以上,年产值 3000 万元以上二级公司 正式员工 50 人以下,年产值 3000 万元以下2、按照公司级别划分,2012 年度天禧集团旗下公司级别划分为: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级 别长治县富鑫供热有限公司 一级华安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县分公司 一级山西天禧集团总部各部门 二级(待遇)山西仁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长治市安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二)岗位设置:根
3、据集团“定岗“原则,2012 年度山西天禧集团设置岗位如下:1、管理层:(1)高级管理层:集团董事长、集团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2)中级管理层:集团各下属公司经理及副经理、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副职。(3)初级管理层:集团总部各部门、下属公司其他管理人员。2、技术岗:(1)集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建造师、土建工程师、水暖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2)各子公司: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定额员、器材员、试验员、机械员、现场用电管理员、测量员等。3、基层岗(1)行政类:行政科员、办公文秘、档案管理员等相关岗位。(2)生产类:建筑工、
4、维修工、车间操作工、水暖工、电气工等相关岗位。(3)财务类:会计、出纳等相关岗位。(4)销售类:销售接待员、市场调查员等相关岗位。(5)后勤类:司机、厨师、餐厅服务员、保卫员、保洁员等相关岗位。(三)工作任务:根据山西天禧集团 2012 年度在职人员工作任务规定执行。(四)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等级、岗位及工作任务,确定岗位工资如下:1、集团总部岗位工资:(1)管理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岗位工资由集团董事会研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2750 元,各部门副职:2520 元。(2)技术岗:集团总部技术岗的岗位工资由集团董事会研究确定。(3)基层岗:参照一级公司基层岗岗位工资标准。2、集团下属公司
5、岗位工资:(1)一级公司管理层:经理: 2900 元,副经理: 2650 元子公司科室负责人:2150 元,科室副职: 1800 元(2)二级公司管理层:岗位工资比一级公司同岗位工资相应下浮5%。(3)技术岗:集团下属公司技术岗的岗位工资根据各工种及行业行情确定。(4)基层岗:行政类:行政科员、办公文员、档案管理员:1000 元。生产类:建筑工、维修工、车间操作工、水暖工、电气工:根据各工种及行业行情确定。财务类:会计:1800 元,出纳:1700 元。销售类:房产接待员、市场调查员:1000 元。后勤类:司机、厨师:1160 元;帮厨、餐厅服务员、保卫员、保洁员:1000 元。第六条 满勤(
6、26 天)发放足额岗位工资,未满勤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四、工龄工资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在集团旗下公司工作年 GBS限所发放的工资,工龄 13 年,8 元/年;工龄 46 年,10 元/年;工龄 6 年以上,12 元/年。第八条 工龄的认定,从员工开始发放工资之日起计算,半年以上的,以一年计算。五、职称(学历)工资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职称(学历)工资是根据员工获得国家承认的职称(学历)每月所发的工资。具体标准如下:(一)职称:初级职称 30 元/月,中级职称 50 元/月,高级职称 100 元/月。(二)学历:大专学历 30 元/月,本科学历 50 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0
7、0 元/月。第十条 学历工资所指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职称(学历)工资的认定,要求员工提供职称(学历)相关证件的原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并复印存档;第十一条 职称(学历)工资,必须为正式聘用的员工方可享受。六、生活补贴第十二条 生 活 补 贴 是 对 员 工 日 常 生 活 的 综 合 补 贴 , 包括伙食补贴、通讯费、女工补助等。第十三条 伙食补贴标准为 5 元/天,按员工当月出勤天数计算。第十四条 通讯补贴标根据岗位层次及工作性质,发放标准如下:(一)中级管理层:120 元/月,初级管理层:80 元/月;(二)技术岗:根据对外业务量的大小确定,最高不高于 12
8、0 元/月。(三)基层岗:不设通讯补贴,对外业务量大的;(四)特殊岗位:季节性对外业务量大的岗位,由集团董事会研究确定。第十五条 女工补助是对女性员工所发放的特殊补助,标准为每人 5元/月。七、销售提成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销售提成,是针对房产销售员销售业绩的绩效工资奖励;销售提成数额的确定,以山西天禧集团销售提成方案为准。八、工资发放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每月 5 日前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制作当月工资表,并于 10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九、其他规定第十八条 新员工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岗位工资下浮 20%。第十九条 离职员工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人力资源部审核离职员工离职手续,为离
9、职员工制作工资结算表,结算工资。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参照山西天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的规定:(一)本制度所指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五险缴纳比例中公司应分担的份额,为岗位工资的 30%。(二)在其他单位缴纳五险的,在本公司不享受此待遇。第二十二条 加班工资的规定:WT(一)员工根据公司的安排或工作的需要,每月超出满勤天数(26天)以外工作视为加班,加班天数的认定以人力资源部的考勤记录 Gm为准。(二)一般不允许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需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三)加班工资享受员工日工资待遇,当月不计入工资发放。(四)员工出现加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下月补休;若因特殊情况累积到年终未补休完,按照加班累计天数发放加班工资。(五)国家法定节日参照国家放假通知安排放假,放假期间加班工资标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未完善部分,以补充条款形式确定。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山西天禧集团201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