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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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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暂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2018 年 9 月 28 日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依法征收土地,完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2、规定,结合本市区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市区为汕尾市城区包括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范围,适用于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第三条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公开透明、妥善安置的原则,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展。第四条 市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工作,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城区人民政府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具体实施。分工是: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公告;核定地类、面积和补偿标准;指导具体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城区人民政府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

3、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全过程工作。市直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第五条 征收市区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 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 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直接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标准如下:表 1 汕尾市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五类地区标准土地类别元/平方米 元/亩耕地(含蔬菜地) 75.60 50400园地 58.15 38767林地(含山地) 28.60 19067养

4、殖水面 78.45 52300未利用地 23.20 15467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含盐田地)75.60 504001.本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计算。2.城区新港街道、香洲街道、凤山街道、东涌镇、马宫街道、红草镇、捷胜镇、红海湾开发区田墘街道、东洲街道、遮浪街道统一按五类地区标准执行。3.在同一区域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原则上相同,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差异。同一征地项目的征地范围跨越不同区域,原则上按对应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

5、601297308第六条 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的土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应当根据原使用单位的投入情况,按不高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同类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给予适当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办法执行。使用未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含海滩涂)、未利用地等不予补偿。第七条 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有青苗的,应当予以补偿,并直接付给所有者。1.青苗补偿包括一般青苗补偿和长生青苗补偿。2.一般青苗是指对被征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短期农作物,按一造产值补偿。其中水稻、番薯、花生、玉米等短期作物,最高补偿标准为 5000 元/亩;甘蔗、蔬菜、莲藕、芋头、瓜

6、果类等短期作物,最高补偿标准为 6000 元/亩。3.长生青苗是指对被征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生长周期较长的经济作物以及水产养殖品,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包括苗木、花卉、果树(荔枝、龙眼、黄皮、杨桃、香蕉等)等。(1)每亩最高补偿株数按以下规范标准行距及种植密度确定:香蕉规范标准株行距22.5 米,每亩补偿株数按 133 株计;番石榴、桃、李、梅等果树,规范标准株行距3.53.5 米,每亩补偿株数按 60 株计;龙眼、荔枝、芒果、黄皮、杨桃等果树,规范标准株行距 4.54.5 米,每亩补偿株数按 40 株计。(2)属规模所种的果树,按每亩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超过每亩最高补偿株数的

7、部分不予补偿;属线形种植的果树,按每株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其中种植行距低于规范标准行距的,按标准行距计算株数;属零星的果树,按每株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对果林园地有不合理间(套)种的,按“补主不补次、补一不补二”的原则执行。(3)长生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表 2)执行:表 2 汕尾市区长生青苗补偿标准青苗作物名称档次或现状单株补偿单位单株标准标准种植密度(株/亩)最高补偿(元/亩)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1 档:苗期、种 3 个月以内、高度 60 公分以下元/株 18 133 25002 档:未挂果、种 3-7个月以内

8、、高度 60-100 公分以内元/株 33 133 45003 档:已挂果、种 7-10个月以内、高度 100-150公分以内元/株 41 133 5500香蕉4 档:已挂果、种 10 个月以上、高度 150 公分以上元/株 48 133 65001 档:种植在 1 年以内、高度 0.8 米以下元/株 56 60 34002 档:种植时间在 1 年至 3 年以下,高度 0.8 至1.5 米以内元/株 100 60 60003 档:种植时间在 3 年至 10 年以内、高度 1.5 至2 米以内元/株 150 60 9000番石榴、桃、李、梅等果树4 档:种植时间在 10 年以上、高度 2 米以上

9、元/株 200 60 12000龙眼、 1 档:未挂果、种植时 元/株 100 40 4000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间 1 年以内、树冠直径在0.6 米以下2 档:种植时间 1 年至3 年、树冠直径在 0.6 至 1米以内元/株 150 40 60003 档:已挂果、种植时间 3 至 6 年、树冠直径在1 米至 2 米以内元/株 225 40 90004 档:种植时间 6 至 10年、树冠直径在 2 至 3 米以内元/株 300 40 120005 档:种植时间 10 至15 年、树冠直径在 3 至 4米以内元/株

10、 375 40 150006 档:种植时间 15 至30 年、树冠直径在 4 至 5米以内元/株 475 40 19000荔枝、芒果、黄皮、杨桃等果树7 档:种植时间 30 年以上、树冠直径在 5 米以上的特大棵果树元/株 575 40 23000成熟林和近熟林 6000林木中熟林 5000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幼龄林 4000零星林 元/株1520 5000竹丛 元/丛 150 4000(4)苗圃、花木、观赏类植物(含绿化树)等由权利人自行处理,移植等费用每亩最高补偿 5000 元。(5)经核定为名贵林木或特殊林

11、木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及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4.水产品按养殖水产品搬迁损失补偿标准予以补偿(表 3):表 3 汕尾市区养殖水产品搬迁损失补偿标准补偿项目 养殖产品补偿标准(元/亩)属四大家鱼及一般淡水鱼类草鱼(鲩鱼)、鲢鱼、鳙鱼(大头鱼)、鲫鱼类、鲈鱼类、鲮鱼、鲤鱼、各种罗非鱼、塘虱、南方大头鲶、淡水白鲳及其他市场价格与前述相同或相近的鱼类7000属虾、蟹、优质品种鱼类及海鲜类虾类、蟹类、龙虱、广东鲂(鳊鱼、大眼鸡)、桂花鱼、黄骨鱼、生鱼、甲鱼(水鱼)、蛙类等优质品种鱼类;鳗鱼、鲍鱼等海鲜类;其他市场价格与前述相同或相近的鱼类10000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

12、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属珍稀养殖类、观赏鱼类娃娃鱼、鳄鱼、锦鲤、热带鱼等观赏鱼主养(不含混养)等10000(1)水产品搬迁损失补偿包括推塘费、干塘费及迁移费;(2)养殖物不分主养或混养,按“补主不补次、补一不补二”的原则,不重复计算补偿费用;(3)养殖设施补偿:养殖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生产设施按实际建设情况逐项登记造册,按地上附着物补偿;生产工具原则上只补偿搬迁费用;(4)以上未列明的经确认为高位养殖池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补偿。第八条 地上附着物,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补偿,并直接付给所有者。属于有完善合法有效证件的,按评估市场价补

13、偿;属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按下列(表 4、表 5)标准给予补偿,对在汕府201573 号文即 2015 年 9 月 24 日发布后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表 4 汕尾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房屋)补偿标准名 称 现 状 单 位补偿标准备注框架结构楼房元/平方米1500砖混结构楼房元/平方米1300钢筋混凝土桩基础混合结构房屋元/平方米1250水电齐全、首层。二楼及以上的下调400。房屋上盖部分独立基础 框架结构楼房 元/平方 1300 水电齐全、首层。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米砖混结构楼房元/平方米1150混合

14、结构房屋元/平方米1100二楼及以上的下调250。框架结构楼房元/平方米1400砖混结构楼房元/平方米1050条形基础混合结构房屋元/平方米1000水电齐全、首层。二楼及以上的下调 200砖木结构瓦房元/平方米500 简易结构房屋元/平方米450 简易结构棚房元/平方米250 铁皮结构房屋元/平方米220 木半棚结构房屋 元/平方 200 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米住宅装修(按 8 年折旧)元/平方米50200可按档次分类房屋外阳台水泥结构元/平方米400 房屋外走廊水泥结构元/平方米400 备注1、以上补偿标准包含

15、房屋建筑的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飘檐、女儿墙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等费用,不包含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价值;2、房屋以四层为基准,每减少一层增加 20 元/平方米;每增加一层减少20 元/平方米。表 5 汕尾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除房屋)补偿标准名 称 现 状 单 位补偿标准备 注沙土砖、批档元/平方米100 含基础围墙规格石角、批档元/平方米200 含基础护坡 石角、水泥 元/平方 150 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米挡土墙 石角、水泥元/立方米200 晒谷町 水泥面

16、元/平方米80 化粪池 水泥元/平方米80独立厕所化粪池一般水井 元/口 1500 砖砌、批档水池 立方米 200 蓄水池砼水池 立方米 250 有主坟墓 元/穴 5500 无主坟墓 元/穴 600 坟墓迁移骨坛(金斗) 元/个 200 固定电话迁移费 元/号 150 有线电视迁移费 元/户 150 宽带迁移费 元/户 150 空调迁移费 元/台 300 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热水器迁移费 元/台 100 太阳能迁移费 元/台 600 户外独立水表 元/个 250 户外独立电表 元/个 450 1.征地涉及公用电力

17、线(杆、塔)、通信设施、水利设施、输油管道、地下供水管(网)、电缆光缆等管线拆迁的,管线拆迁工作由本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协调,管线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户变压器迁移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偿。电话、宽带等按移机费标准补偿(表 5)。2.地上附着物应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人在补偿登记表中确认的名称、种类、结构、规格、数量等现状为依据,并附相应的图纸、照片。3.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被征收土地的范围内的坟墓,征地实施单位或辖区人民政府应登报或张贴通告,坟主应当在期限内办理迁坟事宜,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过期无人办理迁坟事宜的,按无主坟处理。第九条 对涉

18、及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已取得国土、房管部门的证件以及人民政府颁发产权证书的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按国务院 590 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执行,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补偿。对有条件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进行房屋补偿安置的,由实施部门在房屋征收公告中明确房屋产权调换的具体实施方案。第十条 宅基地的补偿(1)属于村集体依照城市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批准且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按评估价补偿;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2)属于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但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的,且在汕

19、府布字198801 号文即 1988 年 9 月 1 日发布之前取得的,按本区域级别基准地价给予补偿;(3)经核实有权属证明,且在汕府布字198801 号文即 1988 年 9 月 1 日发布之前取得的,按本区域级别基准地价的 80%给予补偿;(4)对在汕府布字198801 号文即 1988 年 9 月 1 日发布之后至汕府201573 号文即 2015 年 9 月 24 日发布前取得的土地,按照本文第五条即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市区建设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安排留用地。留用地按实际

20、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含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 10%至 15%安排,具体根据城乡规划和留用地安置的位置、用途、净用地比例、容积率、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程度等情况确定;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第十二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041 号)和关于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2883 号)执行。第十三条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拟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

21、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文件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第十四条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金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也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征地拆迁补偿费按规定支付后,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

22、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人应当按约定期限交付土地;如征地拆迁补偿费未按规定及时支付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把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补偿办法等向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开,确保被补偿人应得的补偿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截留、挪用和代扣各种收费。各级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确保各项征地款项的合法、合理使用。第十六条 对征地中权属有争议的土地,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调处争议,双方确认权属后,将征地拆迁补偿款付给权属单位或个人。各争议方不得以争议为由阻挠征地。第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及时办理有关征地手续,未足额将征地各项补偿款发放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导致建设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凡违反土地法律、法规,阻挠或妨碍土地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本辖区的相关补偿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汕府办200850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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