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7162052 上传时间:2019-05-07 格式:DOC 页数:171 大小:8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首次报告 1 目 录序言 1第一部分 中国执行公约情况的报告 3一、第一条 自决权 3二、第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经社文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5三、第三条 男女平等 10四、第六条 工作权 14五、第七条 享有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 30六、第八条 工会权 41七、第九条 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49八、第十条 对家庭的保护 55九、第十一条 享有适当生活水准的权利 61十、第十二条 健康权 78十一、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受教育权 109十二、第十五条 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技进步的权利 122附表 146附图 164 1 序 言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贯

2、重视人权问题,以促进和保护人民的各项人权与基本自由为己任。中国政府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民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并取得了巨大成就。2、中国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加入公约。2001年3月27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批准书。2001年6月27日,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3、根据公约第16条、第17条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相关规定,中国应于2003年6月27日前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向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提交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首次报告。遵循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关

3、于缔约国提交首次履约报告的一般性准则和一般性意见,中国撰写了执行公约情况的首次报告。4、本报告着重从国家立法、司法实践情况,包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介绍了中国执行公约的总体情况,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国执行公约方面有关情况及进展。第二部分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公约有关情况,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撰写。第三部分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公约有 2 关情况,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撰写。5、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政府各相关部门均参与了本报告的撰写,并提供了大量材料。中国有关非政府组织、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也为本报告撰写作出了贡献。 3 第一部分 中国执行公约情况的报告第 一 条一、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

4、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二、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于互利原则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三、本公约缔约各国,包括那些负责管理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的国家,应在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条件下,促进自决权的实现,并尊重这种权利。6、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1840年以后,中国逐渐由一个封建大国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主权沦丧,人民的人权失去起码的保障。中国人民为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自决进行了前仆后继

5、的英勇奋斗。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在经历了长期艰难曲折的斗争后,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实现了完全的国家独立,真正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终致力于建立和健全人民民 4 主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基础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国家机构的职能,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奠定了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

6、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中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在争取独立和解放的长期艰苦斗争中所作出的必然选择。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后 , 在 全 国 范 围 开 展 了 土 地 改 革 和 其他 各 项 民 主 改 革 , 使 全 国 3亿 多 无 地 或 少 地 的 农 民 无 偿 获 得 了 7亿亩 土 地 和 大 量 生 产 资 料 , 大 大 改 善 了 广 大 农 民 的 经 济 地 位 和 生 活状 况 。 中 国 并 对 农 业 、 手 工 业 和 工 商 业 实 行 了 改 造 , 对 国 营 工 矿企 业

7、 的 生 产 和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民 主 改 革 , 建 立 工 厂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职工 代 表 大 会 , 实 现 企 业 管 理 的 民 主 化 , 调 整 旧 的 工 资 制 度 , 提 高了 职 工 福 利 。 中 国 人 民 从 此 成 为 生 产 资 料 的 主 人 和 社 会 财 富 的 享有 者 。 5 第 二 条一、每一缔约国家承担尽最大能力个别采取步骤或经由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经济和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采取步骤,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二、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

8、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 、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分。三、发展中国家,在适当顾到人权及它们的民族经济的情况下,得决定它们对非本国国民的享受本公约中所承认的经济权利,给予什么程度的保证。9、中国多年来致力于通过立法保护和促进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进而使相关权益的保护法制化。中国从本国国情出发,参照世界各国立法和有关国际文件,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民法通则、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煤炭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养老

9、保险制度的规 6 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文物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在内的一系列保障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体系,为促进和保护公民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10、中国法律和政策的精神与内容与公约是一致的。仅就宪法而言,在第42条至第48条对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科学研究及文化活动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合法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继承权及男女平等权等作了全面规定。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还通过宪法修正案

10、,其中包括保护公民经社文权利方面的内容,如增加“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等。11、在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中国主要依靠自身努力,并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愿通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等方式,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共同提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迈出坚实步伐,成效显著。2002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多亿美元,对外开放的地域迅速扩大,形成了由沿海到内地,进而扩大至全方位、多层次与世界各地发展经贸往来。中国 7 融入经济全球一体化和地区一体化的进

11、程不断加快,发展对外合作正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带动了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共同发展。12、中国加强借鉴和学习国际规则和通行做法。中国目前已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解决各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端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等国际公约,与13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15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教育文化交流和合作关系,签订了95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145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议,加入了75个国际学术组织。截至2002年底,中国已累计向

12、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遣了约58万留学人员,同时累计接受了170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近54万人。中国开展经济、技术、教育、科学等领域的对外合作,为进一步提高公民享受经社文权利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13、中国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公约虽然已对中国生效,但不意味着全部条款已全面实现。某些权利的享受还不能达到公约要求。中国也面临着进一步减少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等任务,面对人口增多、资源短缺等各种困难和压力。但有了50多年的发展基础,特别是有了改革开放20多年的成功经验,中国政府和人民完全能够解决发展道路上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享受各项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水平。 8 14、在保障公

13、民权益的同时,中国一贯坚持非歧视原则。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该项规定保障了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在此基础上,中国还通过制定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对非歧视原则在相关领域的实践作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执行。此外,中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特殊群体的权益加以保护。15、为全面贯彻非歧视原则,中国注意保障在华外国人的权益,以充分实现公约第二条的规定与要求。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

14、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该项规定为保障在华外国人的权益提供了根本法律保障。中国其它有关外国人在华地位的法律法规均以此为依据。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分为两类:(1)有关外国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如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他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此外,民法通则、著 9 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法律都具体规定了对外国人在华各项权利的保护原则和措施。(2)

15、规定外国人民事诉讼权利的立法。如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了在诉讼程序上给外国人以国民待遇,并采取互惠对等的原则。16、除国内立法外,中国还同有关国家缔结了一系列含有规定外国国民在本国境内待遇的双边条约和国际公约,如贸易、投资保护以及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10 第 三 条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男子和妇女在本公约所载一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有平等的权利。17、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中国把推动和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致力于妇女的发展和进步。18、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目前,中国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劳动法、

16、教育法、母婴保健法、继承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完备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1992年颁布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对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人身保障及在家庭和社会中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19、建立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1990年中国成立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利;监督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和完

17、善,已由最初的19个成员 11 单位增加到目前的29个(包括24个政府部门和5个非政府组织)。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80%以上的地(市)、县均设立了跨部门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由同级政府负责人直接领导。同时还建立了各成员单位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信息交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促进性别意识纳入政策、计划、方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制定保障和促进妇女发展的政府规划。1995年,中国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目标,结合中国妇女现状,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妇女发展的政府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2001年,中国政府又颁布实施了中国妇

18、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该纲要确定了六个优先发展领域: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和妇女与环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2005年)中,中国政府明确规定要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及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具体措施,结合本部门或当地状况,相继制定了分部门或分地区的妇女发展纲要,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1、通过不懈努力,中国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在参政、就业、教育、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200

19、3年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 12 代表为604人,占总数的2024%。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女委员373人,占总数的167%。分别比第八届人大和政协提高了078和202个百分点。目前,有3位女性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2位女性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有1位女副总理,1位女国务委员。国务院组成部门中有正、副女部长15人,2000年全国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62%。目前妇女就业人数占全国就业总数的46%;妇女就业领域从传统领域向新兴产业拓展。1995年以来,妇女在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邮电通讯、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卫生体育、社会

20、福利等领域工作的人数和比例不断上升。同时期女性在个体和私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增长了约60%。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普遍得到落实。截至2001年,全国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为9901%;小学女生在校人数为59368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733%;普通中学女生在校人数为364333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649%;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女生在校人数为54684万,占在校生的5611%;普通高等学校女生在校人数为3023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204%。截至2000年底,中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从1991年的29年减少到107年。2000年全国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86%,孕产妇死

21、亡率由1995年的619/10万下降到53/10 万,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729%,比1995年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2001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36岁,高于男性38岁。各级政府多次组织专项打击行 13 动,侦破了大量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利、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违法犯罪行为,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和稳定的家庭关系,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中国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缔约国,参加了历次世界妇女大会以及联合国关于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国际性会议。特别是在1995年,中国成功承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22、中国政府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坚持贯彻

22、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强调公民不分性别平等参与国家事务,参与社会生活,鼓励男女携手合作,实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和传统观念影响,完全实现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克服障碍、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歧视,依然是中国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4 第 六 条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技术的和职业的指导和训练,以及在保障个

23、人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的条件下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充分的生产就业的计划、政策和技术。23、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中国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中国政府始终将促进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将增加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通过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24、中国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内需以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过产业政策调整,重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就业容量比较大的服务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同时鼓励外国投资,积极发展集体、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

24、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25、中国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 15 就业”的就业方针,鼓励劳动者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就业岗位,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中国政府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进行了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试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开始发挥作用,促进了劳动力供求信息的交流,帮助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近年来,中国政府开始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工资形成和劳动力流动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26、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并完善了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为

25、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人提供指导、咨询与介绍服务,对初次求职者进行就业前训练,对失业人员进行转业训练,并提供失业保险,为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岗位。政府鼓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发展,推动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服务网络。27、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突出。中国政府结合城镇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努力探索城乡统筹就业的新途径:一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充分利用农村资源优势,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外向型农业、效益农业、劳动密集型农业和非农产业,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扩大农村水利、农村道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发展农村基础教育

26、和职业技能培 16 训。二是引导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中国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实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基本政策,努力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降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个人成本。通过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劳动力就业能力。指导劳动力短缺的发达地区与劳动力富余的欠发达地区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区域间劳务协作关系,降低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28、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企业大量富余人员下岗的情况。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多为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和职业技能单一的人员,实现再就业比较困难。为

27、解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中国政府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免费培训、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简化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措施,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把社区就业作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主要方向,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小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鼓励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同时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各项援助措施,使下岗职工能在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对关闭破产企业,通过提前退休、利用有效资产重组等方式,多渠道妥善安置职工。针对城市贫困无业人员、大龄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政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

28、制度,通过出资扶植社区公益 17 性就业组织,开展环境保洁、社区保安、社区服务等项目,安置特困人员就业,以及组织开展免费就业服务,取得较好效果。29、经过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国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到2001年底,全国从业人员为73025万人,劳动力参与率(劳动力中就业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比例)为77%;城镇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28%,乡村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7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1978年以来,城乡从业人员共增加32873万人,其中城镇增加14426万人。2001年,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就业结构比重分别为50%、22 3%和277%。与过去相

29、比,第一产业就业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增加,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速度高于第二产业。国有和集体单位的从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从1978年的998%下降到2001年的373%,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从业人员明显增加。在农村,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非农产业的发展,非农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迅速增加。到2001年底,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3086万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劳动力达8000多万人。1998年至2001年底,中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有2550多万人,其中168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30、为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中国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各

30、类教育事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到2001年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8 青年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全国有普通高等学校1396所,在校学生903万人;成人高等学校607所,在校生559万人;普通中等学校93968所,在校生9415万人。国家还通过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职业培训形式,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对新生劳动力、在职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针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全面实行一至三年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调整和重

31、组,建立综合性培训基地和职业培训集团;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建立了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体系。目前中国城镇80%以上的新就业人员达到高中水平以上或者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已有近4000万人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1、中国在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进入中心后,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向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从1998年开始,政府实施第一期“三年千万”(三年内累计培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

32、1000万人)再就业培训计划,通过动员社会培训力量,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有效措施,推动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 19 培训。1998年至2000年的三年间,全国各地共组织了1300多万名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接受培训半年后的就业率达到60%。从2001年起,政府开始实施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目前已在30个城市实施了“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志于开办小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帮助他们进行工商登记、获得小额贷款,通过发展小企业以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32、妇女就业在中国得到特别关注。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

33、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就业机会、就业条件,包括培训、晋级、保健和安全及解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性别歧视。政府特别注重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造成的妇女发展程度的差异,将女性下岗人员作为再就业的重点帮助对象,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如组织下岗女工开展职业培训,劳动部门免费为下岗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政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网络,使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技术单一的下岗女工也能找到适合的就业机会。据统计,2000年在社区实现再就业的,70%是妇女。33、国家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34、保障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享受的特殊照顾。2001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工会法,在保 20 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基础上,增加了处罚侵犯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规定。该法第22条规定,如出现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利益的情况,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依法通过请求当地法院依法做出处理。34、全国设立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174个,劳动保障监察员4万多人,对执行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监督。监察机构强化日常监察,重点开展工时、休假制度、四期保护、同工同酬的检

35、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并规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充分考虑女职工特点,明确包含女工各项权益的条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核,保证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到2002年底,全国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7000多万人。35、中国重视并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在城镇,残疾人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现就业:一是社会各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按职工人数一定比例吸收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全国通过按比例就业安置的残疾人共有111万人。二

36、是兴办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三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 21 个体就业,目前就业人数已达1448万人。城镇残疾人就业总人数达到352万人,残疾人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正逐步得到改善。在农村,残疾人根据自身特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等生产劳动,就业人数达到15795万人。全国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012个,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残疾人的就业率已由1987年的50%提高到目前的80%以上。残疾人通过劳动就业,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并为社会创造了财富。36、为充分实现工作权、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充分的生产就业,2

37、001年,中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旨在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充分就业。纲要指出,今后五到十年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五”期间(20012005年),中国国民经济将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科技、教

38、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22 37、“十五”期间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速度预期为年均7%左右,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万亿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400元;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达到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际竞争力增强,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51%和36% ,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4% 、23%和33% ;国民经济

39、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地区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科技、教育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 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分别达到60%左右和 15%左右。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2005年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人以内;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8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城乡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

40、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资源节约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居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比较完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 23 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到23平方米;全国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40%;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村医疗服务设施继续改善,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增加,覆盖面扩大,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好转。38、中国将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消除贫困。中国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持全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到2005年全国耕地面积不低于12

41、800万公顷。通过实施“种子工程” 1、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调整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内容和布局等措施,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保护粮食主产区生产粮食的积极性,鼓励与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重点做好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尽快使剩余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多方面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加强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42、对少数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要创造条件,易地开发。对返贫地区和人口继续给予支持。A “种子工程”是“九五”以来中国组织实施的农业重点工程。目的是建立现代种子产业体系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经营集团化、管理规范化、繁育推广一体化、大田用种商品化。 24 39、中国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工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数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可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外,鼓励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分工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和监督体制,使

43、国有资产出资人尽快到位,探索授权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强化对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外部监督。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对国有小企业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积极疏通和逐步规范企业特别是上市亏损公司退出市场的通道。继续执行现行的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政策。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推动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和股权交易,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

44、出重点,有进有退,努力提高中国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关税,有步骤地开放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投资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 25 企业必须由国家控股外,取消对其他企业的股比限制;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涉外法律法规,提高涉外经济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40、中国将继续发展服务业,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一是发展面向生活消费的服务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

45、;加大旅游市场促销和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配置和充实社区服务设施,壮大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零售业和餐饮业;积极发展面向生活消费的金融、保险服务;开发健康有益大众化的娱乐、健身项目,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二是发展主要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支持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改进服务;规范发展会计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

46、应用咨询和数据库服务业。41、中国将加速发展信息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一是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实施一批信息化重大工程,推进政务、金融、外贸、广播电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加快电子认证体系、现代支付系统和信用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产品交易、 26 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应用;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加强条码和代码等信息标准化基础工作;加快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普及;制定国家信息系统标准。二是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高速宽带信息网,重点建设宽带接入网,适时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基础国情、公共信息资源、宏观经济数据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