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 页承 包 协 议 甲方:韩安永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红花岗重美旱桥工程项目钢筋制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将红花岗重美旱桥工程的全部钢筋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按设计图纸和业主方要求,严格按规范操作完成此项工作,甲方只负责将本工程所用钢筋运送到施工现场 100 米内处,水电搭头接在现场 100 米内处。乙方负责钢筋制作、安装、焊接、搭接等与此相关的机具设备和所需附件等。乙方必须为甲方负责,不得浪费钢筋材料,如浪费过大,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浪费钢筋金额再支付余下金额给乙方。2、承包单价按甲方购买实际所用钢筋总重量计算,单价为 元/吨。包括所有钢筋制作、安
2、装、焊接、搭接等与此相关的机具设备和所需附件等。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学校人员的人生安全,自带安全帽、安全绳必须保证用电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返工问题等,一切经济损失的赔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都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从进场之日起,保证在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到期乙方不能完成,赔付甲方延期损失费伍万元正(50000.00 元)第 2 页 共 2 页5、乙方在完成所有钢筋安装工作后,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在1 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全部工程款。如甲方到期未能支付清全部工程款,甲方赔付违约金伍万元正(50000.00 元)给乙方。6、以上协议内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付守约方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 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201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