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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司考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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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法制史单选(2014 年) 16.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 B. 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 C. 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 D. 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纵囚“罪,是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选项 B 说法错误。“见知不举“罪,是指对明知有犯罪,但不揭发、检举。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定,“有敢偶语诗、书

2、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选项 C 说法正确。“失刑“罪,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不直“罪)。 选项 D 说法正确。“不直“罪,是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 17.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 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

3、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选项 A 错误。唐律类推原则的适用前提是法律无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有明文规定时要直接适用法律。 选项 B、C 错误。

4、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可能会重于同类案件也可能轻于同类案件。 18.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 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 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 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

5、请执行死刑(选项 A 错误);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选项 B 错误,该选项说法体现了唐代的保辜制度);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选项 C 正确);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选项 D 错误)。 19.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 1911 年 11 月 3 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 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 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 扩大了总理的权

6、力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 (2013 年) 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法制。 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

7、确。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治国方针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代中期以后,这一思想才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 选项 C 错误。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选项 D 错误。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

8、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清末修律。俞廉三的奏章,“(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体现了其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我国国情。故其属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 20 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 12 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

9、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名例律”的发展变化。 选项 A 说法正确。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 选项 B 说法正确。晋律共 20 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选项 C 说法错误。北齐律共 12 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但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

10、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 1 年,撰律疏30 卷,与永徽律合编,后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 12 篇,共 30 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选项 D 说法正确。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名例律置首。 19.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

11、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 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 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历史上的法制变革。 选项 A 说法正确。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在变法过程中,商鞅尽力贯彻重性原则,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加重,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 选项 B 说法正确。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

12、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选项 C 说法错误。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 选项 D 说法正确。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 (2012 年)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

13、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答案】:D 【考点】宋朝的婚姻家庭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宋朝的婚姻家庭制度。选项 A、B、C 说法正确正确。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如果夫亡

14、,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选项 D 说法不属于错误,。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其和“命继”均属于“户绝”情形下确立继承人的方法,是宋代的继承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婚姻方面没有关系,不属于变通规定。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

15、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答案:【答案】C 【考点】刑讯的条件与证据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刑讯的条件与证据。本题中,张泳在听到“惧而不哀”的哭声后发现了犯罪的线索,而且从吏妻的“能事”入手,查明了其杀害前夫的犯罪事实。 选项 A 错误。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如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 选项 B 错误。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诉”,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据此可知,“听讼”和“断狱”并非断案方法。

16、选项 C 正确。唐律规定,对于证据确凿,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本题正是证据确凿而定罪的例证。 选项 D 错误。九卿会审属于明代的会审制度,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回身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返工不服的案件。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答案:【答案】A 【考点】中国古代法

17、律及其历史地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法律及其历史地位。 选项 B 错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律在法典体例(将刑名和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法律形式和法律内容(如“重罪十条”等)上均有重大发展变化,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选项 C 错误。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在具体编纂上,其以传统刑律为主,同时 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 选项 D 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后为大清会典所仿效。 19.18 至 20 世纪,英美

18、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 A.1791 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 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 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 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 答案:【答案】B 【考点】英美法德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英美法德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 选项 A 错误。1791 宪法

19、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每年缴纳直接税未能达三天工资以上)”。据此,流浪汉,因为身无分文,其不可能参加纳税,故不能成为议会代表。其情形不成立。 选项 B 正确。两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的国际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相适应,法律制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其中就包括了卷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基本确立了普遍、秘密、平等、公正的选举制度。故据此,选项 B 的情形是成立的。 选项 C 错误。1933 年希特勒出任总理,在同年 2 月通过“国会纵火案”解散了德国共产党。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并颁布禁止组织新党法等法律,取缔了所有非纳粹党派,建立了纳粹独裁政权。所以据此,此情形是不成立的。选项 D

20、错误。1975 年男女平等权利修正案获得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但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四分之三以上州通过成为废案。所以其情形不成立。 (2011 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2011 年卷一单选第 16 题)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 A、B、C 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

21、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 D 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 年卷一单选第 17 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 A 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

22、,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 B 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 C 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 D 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

23、述: “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 )(2011 年卷一单选第 18 题)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

24、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 4 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答案】B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 A 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

25、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 B 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 C 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故杀”,不能成立“谋杀”。 选项 D 错误。刘某为逃匿而故意杀人,并无事先预谋,应认定为“故杀”。【提示】六杀: 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谓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

26、:“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故杀:明清都继承了唐律对故杀的定义,并进一步阐释,将谋杀与故杀相区别。 谋杀:明代继承了唐律的做法,将谋杀认定为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到了清代,我国传统社会谋杀的概念已经定型。即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而故杀是没有预谋、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有无事先预谋是区分谋杀和故杀的根本标准。 19.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 19 题) 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

27、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 1787 年 8 月 26 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答案】D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 【解析】选项 A 说法正确。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项 B 说法正确。汉代确立的“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选项 C 说法正确。清

28、末新政时期,参照西方法律制度,改革了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制度,这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选项 D 说法错误。法国国民会议于 1787 年 8 月 26 日通过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独立宣言是一份于 1776 年 7 月 4 日由托玛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它 13 个殖民地代表签署的最初声明美国从英国独立的文件。 法制史多选(2014 年) 56.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

29、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 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 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 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处罚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以“礼“、“刑“结合为结构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政治法律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

30、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选项 B 错误。秦朝推行严刑峻法,并不推崇“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律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选项 C 正确。唐朝承袭和发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律的结合。 选项 D 正确。宋代以降,在处理德、刑关系上始有突破,宋代理学家朱熹首先对“明刑弼教“作出新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认为礼律二者对治国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57.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 1385 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 138

31、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 236 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 B. 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 “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点之一 D. 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至洪武二十年间,手订四篇大诰,具有与大明律同等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选项 A 正确。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

32、处罚。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 选项 B 正确。大诰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 选项 C 正确。“重典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 选项 D 错误。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但未被明示废除。 58. 在罗马法的复兴和传播过程中,法学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罗马法复兴和传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在于西欧当时的法律极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B. 为

33、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在对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结合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社会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 C. 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学家阶层,将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为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D. 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罗马法复兴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选项 B 错误。在罗马法复兴的过程中,先后形成了“评论法学派“和“注

34、释法学派“,并非“社会法学派“。 选项 C 正确。经过罗马法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选项 D 错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普通法系的核心是英国法,是在较为纯粹的日耳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13 年) 56.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疏:“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

35、、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 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 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 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的这句话意思就是如果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因其与该同乡的子孙结下仇怨,须移居外乡。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非常鲜明地体现了唐律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考虑到天理人情,考虑到受害人家属的情感需要。这种做法既考虑到法律规范的要求,

36、又考虑到实际社会生活,自然体现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在确立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下,颇具中国特色,也从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 57.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B.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 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

37、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客观上,春秋决狱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58.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38、 ) 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B.直到 1875 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 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 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制度。 选项 A 正确。在罗马法中,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选项 B 正确。直到 1875 年司法改革前,普通

39、法与衡平法的并立一直是英国法的显著特征。 选项 C 错误。就大陆法系而言,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在法国,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判例作用有所提高。 选项 D 正确。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2012 年) 56.秦汉时期的刑罚主要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徒刑?( ) A.候 B.隶臣妾 C.弃市 D.鬼薪、白粲 【答案】ABD 【考点】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秦汉时期的徒刑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和候五

40、种。选项 C“弃市”属于死刑,即杀之于市,与众弃之。 57.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伤乙被判笞刑,甲不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B.应在霜降后 10 日举行 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 D.应在小满后 10 日至立秋前 1 日举行 【答案】CD 【考点】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中,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

41、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侯案件进行的复审。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58. 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 A. B. C. D. 【答案】ABC 【

42、考点】国外宪法 【解析】本题考核各国宪法的有关人权的规定。错误,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故项说法不成立。正确,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故项说法成立。错误,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仅范围狭窄,而且随时可加以限制,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故项说法不成立。正确,1919 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故项说法成立。 (2011

43、年) 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2011 年卷一多选第 56 题)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 A 正确。“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 B 正确。“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 C 正确

44、。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 D 正确。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一多选第 57 题)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

45、、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 A 正确。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 B 正确。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

46、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 C 正确。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 D 正确。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

47、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一多选第 58 题)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

48、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 A 正确。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 B 正确。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 C 错误。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 D 错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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