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 于 2014 年 下 半 年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资 格 审 查 和 学 位 课 考 试的 通 知我 校 2014 年 下 半 年 度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资 格 审 查 和 学 位 课 考 试 即 将 进 行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 办 理 对 象拟 以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身 份 申 请 我 校 硕 士 学 位 的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人 员 : 已 获 学 士 学 位 三年 以 上 或 硕 、 博 士 学 位 ; 科 研 成 果 已 发 表 或 已 有 采 稿 通 知 等 。二 、 办 理 时
2、 间1、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登 录 系 统 : 10 月 20 日 11 月 21 日2、 网 上 考 试 报 名 : 11 月 1 日 11 月 12 日3、 资 格 审 查 、 准 考 证 盖 章 、 现 场 指 纹 图 像 采 集 和 缴 费 :11 月 1920 日 8: 3011: 00 ; 14: 0016: 00( 不 限 京 内 外 申 请 人 员 )11 月 21 日 8: 3012: 00( 仅 限 京 外 申 请 人 员 )4、 申 请 人 下 载 准 考 证 : 11 月 15 日 18 日5、 学 位 课 考 试 : 11 月 22 日 ( 具 体 时
3、间 见 第 五 项 )三 、 办 理 程 序1、 申 请 人 在 全 国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管 理 工 作 信 息 平 台( http:/ 上完 成 “填 写 基 本 信 息 ”、 “上 传 电 子 照 片 ”和 “提 交 学 位 申 请 ”三 个 步 骤 , 并 确 认 在提 交 “学 位 申 请 ”步 骤 之 后 点 击 “提 交 申 请 ”, 以 看 到 三 个 绿 色 字 体 “已 提 交 ”算 完成 。 其 中 , “是 否 按 一 级 学 科 授 予 ”应 填 “否 ”; “学 院 ”应 填 办 学 学 院 , 即 报 名 参加 课 程 学 习 学 院
4、 , 非 申 请 专 业 所 属 学 院 。因 条 件 及 时 间 所 限 , 学 校 资 格 审 核 现 场 不 提 供 设 备 和 人 员 协 助 申 请 人 完 成 以 上 步骤 , 申 请 人 须 在 到 校 前 自 行 完 成 或 请 办 班 单 位 协 助 , 否 则 不 仅 自 己 无 法 进 行 现 场 图 像 和指 纹 采 集 , 还 将 严 重 影 响 他 人 办 理 。2、 申 请 考 试 人 员 登 陆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校 内 学 位 课 考 试 管 理系 统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 网 址 为 : http:/
5、网报 时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卡 编 号 统 一 按 “1411”填 写 。 学 位 课 考 试 分 为 学 位 公 共 课 ( 含马 列 主 义 理 论 、 外 语 ; 公 共 外 语 与 专 业 外 语 为 同 一 门 课 ) 与 学 位 专 业 课 , 共 计 6 门 。报 考 学 员 可 根 据 情 况 自 行 选 择 考 试 门 数 。3、 申 请 考 试 人 员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录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校 内学 位 课 考 试 管 理 系 统 ”自 行 下 载 准 考 证 , 并 在 准 考 证 上 相 应 位 置 粘
6、贴 二 寸 彩 照 。 考 场安 排 见 准 考 证 。4、 申 请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到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学 位 办 )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并提 交 相 关 材 料 :( 1)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资 格 审 查 及 答 辩 资 格 确 认 表 ( 以 下 简 称 确认 表 , 在 办 学 单 位 或 学 位 办 领 取 ) , 表 内 粘 贴 1 寸 或 2 寸 彩 色 照 片 , 科 研 成 果 目 录栏 内 填 写 成 果 名 称 、 出 版 时 间 及 论 文 字 数 , 并 用 铅 笔 在 封 面 右
7、上 角 标 明 办 学 学 院 名 称 。( 2) 在 职 人 员 申 请 学 位 单 位 鉴 定 表 ( 在 办 学 单 位 或 学 位 办 领 取 , 异 地 申 请人 可 自 行 下 载 :http:/ , 表 内 各 栏 按 提 示 填 写 齐 全 , 不 得 过 于 简 单 , 单 位 须 盖 章 , 负 责 人须 签 字 并 填 写 日 期 。 该 表 夹 放 在 确 认 表 首 页 。( 3) 学 历 、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2 份 。 ( 原 件 验 后 即 退 , 复 印 件 一 份 粘 贴 在 确 认 表 内 相 应 位 置 , 横 竖 均 可 ; 另
8、一 份 留 存 学 位 办 备 查 。 )( 4) 申 请 人 本 人 科 研 成 果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一 份 , 其 中 书 籍 类 复 印 封 面 、 扉 页 、 版 权页 、 目 录 及 正 文 首 页 ; 杂 志 类 复 印 封 面 、 目 录 及 文 章 全 文 。 其 他 成 果 复 印 方 式 比 照 上 述方 法 。 原 件 验 后 即 退 , 复 印 件 夹 放 在 确 认 表 内 相 应 位 置 。5、 申 请 人 到 校 财 务 处 缴 费 。( 1) 资 格 审 查 通 过 人 员 执 确 认 表 到 校 财 务 处 缴 纳 资 格 审 查 费 200 元 。(
9、 2) 申 请 考 试 人 员 执 自 行 下 载 的 准 考 证 , 按 考 试 门 数 到 校 财 务 处 缴 纳 考 试 费 , 每门 课 300 元 。 6、 申 请 考 试 人 员 执 财 务 处 盖 章 的 准 考 证 到 学 位 办 盖 章 确 认 。7、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 但 未 采 集 过 图 像 和 指 纹 信 息 的 申 请 人 执 已 缴 费 的 确 认 表 到 学 位 办 进 行 采 集 , 并 在 采 集 后 打 印 生 成 的 两 份 表 上 签 字 , 其 中 一 份 粘 贴 到 确 认表 背 面 , 另 一 份 留 存 学 位 办 。8、 学 位 课
10、 考 试 成 绩 查 询考 试 人 员 于 2015 年 1 月 初 登 陆 “全 国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管 理 工 作 信 息平 台 ”( http:/ 查 询 考 试 成 绩 。对 考 试 成 绩 有 异 议 的 , 于 2015 年 1 月 底 以 前 发 送 考 试 成 绩 复 查 申 请 至 该 E-mail 地 址 已 受 到 防 止 垃 圾 邮 件 机 器 人 的 保 护 , 您 必 须 启 用 浏 览器 的 Java Script 才 能 看 到 。 该 E-mail 地 址 已 受 到 防 止 垃 圾 邮 件 机 器 人 的 保 护 , 您必 须
11、 启 用 浏 览 器 的 Java Script 才 能 看 到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学 位 办 将 于 2015 年 3 月15 日 前 予 以 回 复 。9、 校 内 学 位 课 补 考 与 考 试 同 时 进 行 , 学 校 不 单 独 组 织 补 考 。四 、 办 理 地 点 及 咨 询 电 话1、 资 格 审 查 、 准 考 证 盖 章 : 学 院 路 校 区 教 学 楼 4252、 图 像 采 集 : 学 院 路 校 区 教 学 楼 4143、 缴 费 : 校 财 务 处 ( 综 合 科 研 楼 A-102)4、 考 场 : 学 院 路 校 区 ( 具 体 考 场 见
12、准 考 证 )5、 资 格 审 查 咨 询 电 话 : 58908390; 信 息 采 集 及 课 程 考 试 咨 询 电 话 : 58908427五 、 学 位 课 考 试 科 目 及 时 间 安 排1、 学 位 公 共 课 :外 语 ( 含 第 一 外 语 和 专 业 外 语 ) ( 18: 0020: 00)马 列 主 义 理 论 ( 20: 0022: 00)2、 学 位 专 业 课 :宪 法 学 与 行 政 法 学 专 业 :行 政 法 学 ( 8: 0010: 00)行 政 诉 讼 法 学 ( 10: 0012: 00)中 国 宪 法 ( 13: 0015: 00)比 较 宪 法
13、( 15: 0017: 00)民 商 法 学 专 业 :民 法 总 论 ( 8: 0010: 00)民 法 物 权 ( 10: 0012: 00)民 法 债 权 ( 含 合 同 法 ) ( 13: 0015: 00)商 法 公 司 法 与 证 券 法 ( 15: 0017: 00)经 济 法 学 专 业 :经 济 法 理 论 ( 8: 0010: 00)企 业 与 公 司 法 学 ( 10: 0012: 00)金 融 法 学 ( 13: 0015: 00)竞 争 法 学 ( 15: 0017: 00)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学 专 业 :自 然 资 源 法 学 ( 10: 0012:
14、00)环 境 法 学 ( 8: 0010: 00)外 国 环 境 法 ( 13: 0015: 00)国 际 环 境 法 ( 15: 0017: 00)国 际 法 学 专 业 :国 际 公 法 专 题 ( 8: 0010: 00)国 际 私 法 专 题 ( 10: 0012: 00)国 际 经 济 法 专 题 ( 13: 0015: 00)WTO 法 律 制 度 ( 15: 0017: 00)刑 法 学 专 业 :刑 法 学 总 论 ( 8: 0010: 00)刑 法 学 分 论 ( 10: 0012: 00)外 国 刑 法 学 ( 13: 0015: 00)犯 罪 学 ( 15: 0017:
15、00)诉 讼 法 学 专 业 ( 民 事 诉 讼 法 学 、 仲 裁 法 学 、 民 事 执 行 法 学 、 刑 事 诉 讼 法 学 方 向 ) :民 事 诉 讼 法 学 ( 8: 0010: 00)刑 事 诉 讼 法 学 ( 10: 0012: 00)仲 裁 法 学 ( 13: 0015: 00)证 据 法 学 ( 15: 0017: 00)政 治 学 专 业 :政 治 学 理 论 前 沿 问 题 ( 8: 0010: 00)西 方 政 治 文 化 传 统 与 政 治 现 代 化 ( 10: 0012: 00)中 国 政 治 文 化 传 统 与 政 治 现 代 化 ( 13: 0015: 0
16、0)当 代 中 国 政 府 与 政 治 ( 15: 0017: 00)企 业 管 理 专 业管 理 经 济 学 ( 8: 0010: 00)管 理 会 计 学 ( 10: 0012: 00)企 业 战 略 管 理 ( 13: 0015: 00)营 销 管 理 ( 15: 0017: 00)行 政 管 理 专 业公 共 行 政 专 题 研 究 ( 8: 0010: 00)公 共 政 策 分 析 专 题 研 究 ( 10: 0012: 00)公 共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专 题 研 究 ( 13: 0015: 00)行 政 学 方 法 论 专 题 研 究 ( 15: 0017: 00)心 理 学
17、 专 业心 理 学 研 究 方 法 ( 8: 0010: 00)心 理 学 理 论 与 流 派 ( 10: 0012: 00)人 格 与 社 会 心 理 学 ( 13: 0015: 00)心 理 统 计 与 测 量 ( 15: 0017: 00)六 、 注 意 事 项1、 根 据 规 定 , 申 请 人 自 通 过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资 格 审 查 ( 以 下 简 称 申 硕 资 审 ) 至 获得 硕 士 学 位 的 时 间 应 不 短 于 两 年 ; 自 申 硕 资 审 至 全 部 课 程 考 试 通 过 的 时 间 应 不 长 于5 年 ( 其 中 2011 年 11 月 以 前 通
18、 过 申 硕 资 审 的 不 长 于 4 年 ) ; 并 于 通 过 最 后 一 门 课 程考 试 后 1 年 半 内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 以 上 时 间 要 求 须 同 时 具 备 , 请 申 请 人 妥 善 安 排 资格 审 查 、 学 位 课 考 试 和 国 家 统 考 及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时 间 , 以 免 出 现 资 格 审 查 或 课 程 成 绩 有效 期 逾 期 等 情 况 , 影 响 学 位 申 请 与 授 予 。2、 确 认 表 为 申 请 人 来 我 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并 获 资 格 审 查 通 过 的 唯 一 依 据 , 也 是通 过 全
19、 部 考 试 申 请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的 重 要 材 料 , 申 请 人 须 妥 善 保 存 并 在 申 请 学 位 论 文 答 辩时 向 学 校 提 交 。3、 申 请 人 在 整 个 学 位 申 请 过 程 中 图 像 及 指 纹 采 集 只 需 一 次 。4、 学 位 课 考 试 不 单 独 指 定 教 材 , 考 试 人 员 可 依 据 学 院 在 课 程 教 学 时 使 用 的 教 材 进行 备 考 ; 考 试 题 型 为 简 答 、 论 述 及 案 例 分 析 ; 满 分 100 分 , 70 分 为 合 格 。5、 学 位 课 考 试 凭 身 份 证 和 准 考 证 入
20、场 ; 除 公 共 课 即 马 列 主 义 理 论 和 外 国 语 为 开 卷外 , 其 他 专 业 课 均 为 闭 卷 。 闭 卷 考 试 严 禁 携 带 和 使 用 书 籍 资 料 等 , 违 者 考 试 以 零 分 计 ,雷 同 卷 亦 以 零 分 计 。6、 申 请 人 须 先 参 加 校 内 学 位 课 考 试 ( 通 过 与 否 不 限 ) , 再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7、 自 2013 年 起 , 我 校 学 位 课 考 试 全 部 在 校 内 进 行 , 每 上 、 下 半 年 各 安 排 一 次 。上 半 年 考 试 时 间 为 5 月 中 下 旬 , 下 半 年 考 试 时 间 为 11 月 中 下 旬 , 具 体 时 间 考 试 前 一个 月 另 行 通 知 , 考 试 方 式 为 闭 卷 。特 此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