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制度(试行)第一条 本办公室主要用于学生会与团总支各部门召开会议和制作宣传海报;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借用时必须向组织部部长申请提前 12 个工作日登记(方便调节使用办公室的时间)经过组织部部长的批准方可使用办公室;部门使用办公室时要填写文法之家使用登记表。原则上除文法系学生会与团总支各部门外,办公室一律不外借,如 有 特 殊 情 况 , 可 联 系 辅 导 员 , 经 辅 导 员 同 意 , 方 可借 出 , 如 有 损 坏 丢 失 须 照 价 赔 偿 。第二条 组织部负责本室的管理,宣传部单独负责本室宣传物品的管理。若有需要借用本室内物品,若是宣传物品,则向宣传部部长
2、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若是本室内的其他物品,则向组织部部长申请并经其批准。借物品时要填写物品登记清单。第三条 每周安排秘书部与宣传部的一名干事下午在办公室内进行值班,以防有老师或学生有问题需要向学生会直接反映,就能在办公室内找到人咨询或反映。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具体时间根据值部门干事的课程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互相换班,但要保证值班人数。如课程突有改变,要及时通知组织部部长,由部长及时做出调整。第四条 在本室召开会议,严禁大声争执和喧哗,更不许谩骂打斗。第五条 在本室画海报等,务请节约纸张、颜料、胶水等宣传物品。如发现不足要及时上报宣传部长,并通知生活部部长购买。第六条 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严禁在室内乱扔杂物,严禁在墙上,门窗和各种设施上乱涂乱画。第七条 请爱护室内设施,挪动桌柜等静物后请归回原位。第八条 请珍惜他人劳动成果,不得损坏室内海报等作品。第九条 每周进行一次对办公室的清理工作,由组织部,生活部,志愿者部负责。其他非这些部门的学生或集体用完本室后请即使打扫干净,离开前关好门窗。大扫除时间初定为每周五下午。第十条 如发现室内有物品损坏,请及时上报生活部购买和更换。第十一条 如有被盗情况出现,若确认是个人疏忽引起,由其负责,损坏室内物品,照价赔偿。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或个人,由部长负主要责任。第十三条 钥匙管理;配备:书记处、主席团、组织部、秘书部、两个宣传部六个部门每人一把钥匙。相关部门需要借用办公室,获批准后原则上男生找秘书部副部长夏西文同学、女生找组织部正部长李敏玲同学拿钥匙;为了提高工作效益,相关部门也可以找其他有钥匙的同学拿。第十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派出一名副秘书长进行不定期监督办公室使用情况。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组织部、秘书部制定,自公示之日起实行。本制度由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二 00 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