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胶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胶政办发2018 108 号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胶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10 月 16 日 2 胶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 .51.1 基本情况 51.2 编制目的 61.3 编制依据 61.4 适应范围 61.5 工作原则 7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72.1 市防指 72.2 市防指办公室 82.3 主要成员 单位职责 92.4 城市防台风组 织机构 152.5
2、其他防台风组织机构 162.6 专家组 163.应急保障 .163.1 应急队伍保障 163.2 物资保障 163.3 通讯与信息保障 173.4 经费保障 173.5 技术保障 17 3 3.6 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183.7 转移避险要求 183.8 转移地点、路线 .183.9 转移准备 183.10 技术、宣传、培训与演练 .194.监测预警 .194.1 监测预测 194.2 预警 205.应急响应 .305.1 事件分级 305.2 先期处理 305.3 分级响应 315.4 指挥与协调 315.5 现场处置 325.6 应急处置措施 355.7 扩大响应 365.8 社会动员 36
3、5.9 应急响应终止 366.后期处置 .366.1 善后工作 366.2 恢复与重建 366.3 总结与评估 39 4 7.附则 .397.1 名词解释 39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39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397.4 预案解释 407.5 预案实施时间 40 5 1.总则1.1 基本情况胶州市地处胶东半岛西南部,胶州湾西北畔,地形较为复杂,基本特征是南高北低、西高东低,按其地貌特征大体可分为南部山丘区、北部平原涝洼区和东南部滨海盐碱区。属北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区,空气湿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季风变化明显,具有春迟、夏凉、秋爽、冬长的气候特征。全市多年平均(19562017 年系
4、列)降水量为 673.2mm。降水量的年内分配不匀,主要集中在汛期 69 月,其降水量约占全年的 73%,尤其集中于 78 月,其降水量约占全年的 51%。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水资源特点的影响,极易发生水旱灾害。胶州市入境水量多由河道流入,山岭入境极少,共有大小河流 27 条,分别属于大沽河、南胶莱河、洋河三大水系,河网密度为 0.30km/km2。河流大多发源于邻市,雨季客水汇流快,干流断面小,除大沽河、南胶莱河外,其它河流源短流急,汛期河水暴涨暴落,枯季干涸断流。胶州市流域面积 200km2 以上的河流有大沽河、南胶莱河、胶河、桃源河、洋河、墨水河 6 条河流;流域面积 50200km
5、2 的河流有碧水河、利民河、周阳河、跃进河、十米河、云溪河、店子河 7 条河流。中型库区主要有山洲水库、青年水库2座中型水库和东部滞洪区。有48座小型水库,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 6 42座。胶 州 地 处 沿 海 受 台 风 影 响 频 繁 ,历 史 上 多 次 受 到 台 风 影响 造 成 巨 大 损 失 :1985年 9号 台 风 ,胶 州 大 面 积 受 灾 ,造 成 严重 损 失 ;1997年 11号 台 风 “芸 妮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4209万 元 ;2001年 8月 1日 6时 至 2日 6时 ,由 于 “桃 芝 ”风 暴 的 影 响 ,全 市经 济
6、损 失 总 数 达 2.98亿 元 。大 沽 河 、洋 河 等 沿 海 诸 河 ,源 短流 急 ,受 强 降 雨 影 响 ,多 次 对 沿 岸 工 农 业 、交 通 等 国 民 经 济造 成 较 大 危 害 。1.2 编制目的为提高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
7、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结合胶州市实际编 制 本预 案。1.4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胶州市辖区内发生的台风预防和应急处置。 7 1.5 工作原则1.5.1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防、避、抢相结合。1.5.2 以人 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5.3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1.5.4 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1.5.5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1.5.6 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防台风工作的组织
8、、指挥和协调。1.5.7 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及时抢救。1.5.8 台风各类信息实行共享。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防指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指挥机构,其办事机构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 办” ),设在市水利局。市防指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市政府分管市临空办、建设和水利的副市长、市开发区管委常务副主任、市大沽河管委主任、市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 8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
9、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震局、市公路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开发区管委、市大沽河管委、市临空办、市人武部、市气象局、市水文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胶州市分公司、国网胶州市供电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中石化青岛胶州石油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西车务段胶州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商业总公司、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驻胶 92886 部队、预备役高炮师第三团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
10、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形势;组织防台风检查、督导隐患整改;适时发布(终止)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决定新闻发布的内容,协调、调动应急资源;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指定现场指挥员等。2.2 市防指办公室市防指办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省防总的决定、指令,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分析研判台风发展形势,督导各地及有关部门落实防台风措施;及时向市防指领导提出防台风 9 工作部署建议,按规定向青岛市防指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负责防台风相关
11、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2.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2.3.1 总体职责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本系统的职责分工,逐级落实防台风责任制,组织防台风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省防总、青岛市防指以及市委、市政府防台风重大部署,执行市防指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市防台风工作。2.3.2 成员单位总体职责(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台风工作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2)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台风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履行
12、职责及遵守防台风纪律情况。(3)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事件处置部门单位、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台风的新闻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4)市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的抗洪抢险工作。 10 (5)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防台风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防台风工程的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或核准(自筹资金);负责保障受灾群众的粮油供应。(6)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7)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工作,通知各类学校预防洪涝灾害,加固危房,确保师生安全。(8)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
13、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台风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畅行无阻。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依法查处。(9)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灾情评估、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争取救灾经费;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洪水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10)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市防台风和救灾经费,安排并监督使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防台风和
14、救灾经费上给予支持。(11)市建设局:负责市区水库、河道、拦河闸、穿堤涵闸、涵洞等工程的日常检查、管理、维修和调度等工作,负责指导建设 11 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1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水体、大气等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应急善后处理。(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运力做好防台风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防台风抢
15、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线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15)市农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台风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以及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16)市林业局:负责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防台风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17)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台风调度,及时向市防指提报防洪工程工情、险情;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管理;指导、督促区市政府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2 (18)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调度好浅
16、海、滩涂、养殖船只和捕捞船只的避风、防浪工作。(19)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20)市商务局:负责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协调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本系统各单位自身的抢险救灾工作。(21)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2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牌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
17、行政管理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工作。(23)市地震局:负责防洪工程周围地震的监测、预测,及时向市防指以及水库、堤坝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有关震情,提供防台风所需的地震监测资料,指导防震工作。(24)市公路局:负责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干线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水毁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市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洪涝灾情和各地防 13 台风动态,以及灾害性天气预报。(26)市开发区管委:负责产业新区规划范围内的防台风抢险工作,疏通产业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河道及排水沟,确保洪水下泄畅通。(27)市大沽河管委:负
18、责少海新城规划范围内的防台风抢险工作;疏通少海规划范围内的排水沟,清除跃进河、云溪河河道入湖口处的阻水围堰及施工围挡,确保排水畅通,确保企业不进水,海水不倒灌,不出现洪涝灾害。(28)市临空办:负责市临空办规划范围内的防台风抢险工作,疏通市临空办规划范围内的河道及排水沟,确保洪水下泄畅通。(29)市人武部:组织全市防台风救灾常备队和预备队,做好全市紧急状态下的抢险救灾工作。(30)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31)市水文局:负责做好洪
19、水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指提供相关水文站点的水位、流量数据。(3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胶州市分公司:负责灾情、气象预报和重要防台风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和送达。(33)国网胶州市供电公司:负责对各级防台风指挥机构、中型水库、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启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指导,提 14 出维修意见,由产权单位整改到位;指导产权单位保证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指导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保证防台风用电。(3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负责对防台风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台风通讯畅通;对水
20、情、气象电报等重要的防台风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传递;无线调度专用车必须服从防台风指挥应急需要。(35)中石化青岛胶州石油分公司:负责防台风救灾用油的供应工作。(3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负责受灾地区财产损失的调查工作,并尽快做好所保险财产的理赔工作;积极扶持参与保险标的的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为保户提供防台风技术性服务;适当增补防台风安全器材,落实有关防灾措施。(37)济南铁路局青岛西车务段胶州站:负责协调胶州段铁路系统防洪工作;组织检查胶州段铁路防洪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组织运力运送防台风抗洪人员和防疫人员、物资
21、及设备。(38)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市商业总公司: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做好本系统自身的抢险救灾工作。 15 (39)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胶东国际机场建设区域内的防洪安全工作;编制机场在建工程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备足防台风抢险物料和抢险队伍,及时组织抢险;及时清除碧水河改造段跨河交通桥和管廊工程阻水施工围堰和脚手架等,堵复堤防破口,确保机场区的防洪安全。(40)驻胶 92886 部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结合市防指赋予的具体任务,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41)预备役高炮师第三团:按照军队参加抢
22、险救灾条例,结合市防指赋予的具体任务,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2.4 城市防台风组织机构胶州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指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局,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指办的业务指导。负责协调、调度、指导、监督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局。2.5 其他防台风组织机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防汛机构是本辖区防台风的组织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挥本辖区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镇(街道办事处)或功能区。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有防台风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临时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做好本行 16 业或
23、自身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2.6 专家组市防台风专家组由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全市台风的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3 应急保障3.1 应急队伍保障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部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3.2 物资保障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 的原则。市政府与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
24、,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3.3 通讯与信息保障市防指与市城市防指办、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的通信联络通过防汛指挥平台网达成。各级防指与其防指成员单位的通信联络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达成。各级防指与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通信联络通过在用有线或无线通 17 信达成。公共信息的发布,可通过现有的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损坏的通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通信保障实施情况。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提供防台风信息的播发、刊登。3.4 经费保障
25、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等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3.5 技术保障各级防指机构应加快完善台风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台风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能力。3.6 人员转移安置保障市政府、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要结合当地防台风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公园绿地、露
26、天广场、体育场、操场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18 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3.7 转移避险要求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口、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市政府与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 先人员 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 原则。采取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周密组织实施。3.8 转移地点、路线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明确。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
27、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人员联络方式、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3.9 转移准备有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发放到人,广而告知,并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3.10 技术、宣传、培训与演练市防指办督导市城市防指办、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按照“以防 为主,属地管理为主 ”的原则,开展防台风工作检查,查找风险,排查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各类防台风责任制;及时编制修订各类预案;抓好防台风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19 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市政府与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
28、网络、短信等多种媒体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市政府与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市、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兵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4 监测预警4.1 监测预测市、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组织各有关
29、部门建立健全预警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评估与分级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气象局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实时掌握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发布台风预警预报信息。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根据上级海浪、风暴潮的监测结果,及时 20 发布海浪、风暴潮预警预报信息。市水文局负责雨量、水情等监测和洪水预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市建设局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4.2 预警4.2.1 预警据台风影响程度,预警等级由低
30、到高划分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四个级别,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2.2 预警范围全市行政区域或部分行政区域。4.2.3 预警内容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计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4.2.4 预警发布途径内容市防指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发布市级防台风预警。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在本系统内传发相应防台风预警信息。新闻单位应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按有关要求及 21 时播报相关信息。4.2.5 防台风级预警(蓝色)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台风级预警(蓝色):(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
31、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或者阵风 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防台风级预警(蓝色)应采取的行动:(1)市防指办主任宣布启动级预警响应命令,并主持会商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台风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2)市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预警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台风任务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有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
32、要求及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市气象局、水文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渔业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码头、桥梁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 22 市水利局进一步核实重点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3)市城市防指办、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值守,有关信息每隔
33、 6 小时逐级上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4.2.6 防台风级预警(黄色)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台风级预警(黄色):(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8 级以上或者阵风 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防台风级预警(黄色)应采取的行动:(1)市防指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或其他副指挥宣布启动级预警响应命令,并主持会商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台风物资的
34、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包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责任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 23 发布防台风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2)市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台风任务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有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市气象局、水文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渔业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
35、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码头、桥梁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防台风应急队伍收拢集合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4)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防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防守巡查力度,预报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做好危险
36、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信息每隔 4 小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24 4.2.7 防台风级预警(橙色)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防台风级预警(橙色):(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0 级以上或者阵风 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防台风级预警(橙色)应采取的行动:(1)市防指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宣布启动级预警响应命令,并主持会商会议,适时向
37、各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高速公路路口、下穿道口等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包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单位责任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2)市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台风任务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安 25 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有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
38、要求及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市气象局、水文局加强台风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指办认真履行城市防台风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
39、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码头、桥梁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风避浪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局组织落实抢险救灾医疗队。供电、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各有关部门、单位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实时发布权威信息。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及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 26 息,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
40、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及公安消防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人员就位,投入局部受灾地区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3)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防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防守巡查力度,预报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信息每隔 3 小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4)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预案加强工程实时调度,加密工程巡查频次,严密监控运行状态,配合当地防指全方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发现险情及时预
41、警、及时处置。4.2.8 防台风级预警(红色)(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2 级以上或者阵风达 14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防台风级预警(红色)应采取的行动: 27 (1)市防指指挥或者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宣布启动级预警响应命令,并主持会商会议,研究部署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视情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应急组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包重点水利工
42、程防汛责任单位责任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市城市防指办、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防汛机构做好防御工作,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2)市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有行业防台风任务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有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市气象局、水文局加
43、强台风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协助地方政府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 28 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就位。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码头、桥梁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风避浪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局组织抢险救灾医疗队开赴一线开展工作。供电及电信运营企
44、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及公安消防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3)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防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加大查险、排险、除险力度,全力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
45、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信息每隔 2 小时报市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4)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预案加强工程实时调度,加密工程巡查频次,严密监控运行状态,配合当地防指全方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29 4.2.9 预警发布程序预警以市防指文件形式发布。市防指办根据台风影响情况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并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按下列权限签发:(1)级预警(蓝色):市防指办主任签发。(2)级预警(黄色):市防指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或其他副指挥签发。(3)级预警(橙色):市防指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签发。(4)级预警(红色
46、):市防指指挥或者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签发。4.2.10 预警等级调整预警级别应逐级变更(升级和降级),也可越级变更。由市防指办提出变更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4.2.11 预警解除(1)主动解除:当防台风实际情况低于原防台风预警启动条件时,由市防指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2)自行解除:当启动与防台风预警级别相对应或更高级别的防台风应急响应,原防台风预警自行解除。5. 应急响应 30 5.1 事件分级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台风灾害突发事件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I 级)四个台风灾
47、害突发事件级别。5.2 先期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防汛机构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台风灾害事件级别的升级,由市防指启动相关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进行处置。5.3 分级响应(1)一般(级)台风灾害突发事件:由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防汛机构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必要时根据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的请求或实际情况,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市级部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配合处置。(2)较大(级)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市防指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或其他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调动镇(街道办事处)和功能区,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3)重大(级)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市防指指挥或分管水利工作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