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庆节期间火工品管理办法根据公安局召开关于国庆节民爆物品管理的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火工品安全工作,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储存、运输、使用,安监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国庆 60 周年大庆期间,火工品的安全管理,特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办法:一、 组织机构:火工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火工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 火工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二、 具体办法:1、 各储存、使用单位必须加强监测监控的管理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的运行状态。2、每个火工品库必须加强安保力量,并配备自卫器具。3、矿、物供中心每旬由火工品领导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 按
2、规定兑现罚款。4、每旬火工品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5、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 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 “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6、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7、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2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8、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 十不准放炮” 制度。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 、 “三
3、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10、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 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11、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 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1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 车上有“危险”标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13、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 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消防器材齐全。14、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 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15、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一发罚 100 元,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16、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3以上办法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集团公司在国庆期间的火工品管理以及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