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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维护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707390 上传时间:2018-04-19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3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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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NJZC-2009R02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维护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九年二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对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维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滋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1、项目编号:NJZC-2009R022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维护3、项目内容: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维护,详见第三章需求说明。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拷贝(免费) 。5、现场答疑时间/地点:2009年2月24日上午9:00 南京市紫竹林3号南京市公

2、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8楼项目咨询联系人:唐凯 ; 联系电话: 025-83357511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采取本票、汇票形式(现金不予接受)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送达采购中心。7、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09 年 3 月 10日上午 8: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 年 3 月 10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六楼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关注。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邮政编码:210008

3、电 话: 025-83279805传 真: 025-83279806联 系 人:胡雁招标文件接收人:桑永浩开 户 行:建行城中支行银行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南京市暨区级机关或其所属相关单位。2.2“招标货物和服务” 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2.3“投标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3.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4、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

5、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4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 前,按照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中心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回答。5.2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 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

6、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 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本次采购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

7、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投标报价8.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 、 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

8、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8.2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8.3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8.4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

9、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保证金;(5)* 投标人资格声明;(6)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系列等)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 信用评估报告;(9)* 商务条款偏离表;(10)本次招标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0、,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1.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项目集成(实施)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1.3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

11、以替代,但应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要求缴纳。12.3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 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12.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

12、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1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5.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6、投标截止时间16、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6.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6.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

14、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8、联合投标18.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19、诚实信用19.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9.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四、开标、评标与定标20、开标20.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

15、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16、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活动终止。采购中心视情当场变更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已经参加公开招标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1.评标21.1评标组织(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

17、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方法(1)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2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1.4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8、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22、定标22.1评标委员会将排名第一

19、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2.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4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

20、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6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活动终止。采购中心视情当场变更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已经参加公开招标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签订合同23、签订合同23.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

21、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六、质疑和投诉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但需对

22、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中心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4.3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财政局投诉。第三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1.1系统维护的要求1、在系统维护工程的服务中,供方将提供的一年的维护服务,包括:a、系统运行维护b、7*24热线支持c、专人定期巡检d、现场/远程技术支持e、各种技术咨询f、硬件设备损坏的更换、维修g、系统软件的升级2、在系统维护工程的服务中,供方将提供的基本报告包括:a、设备的运行状态报告;b、历史故障记录与相关解决方案;c、操作报告(硬件配置变化等)d、设备故障的详细报表报告e、设备的统计报表报告f、设备巡检服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服务器巡检,可预防故障的发生,并可及时解决故障。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确认业务接入标识,确保设备整洁、标识正确、机架内布线合理。本地化响应时间电话反应时间 问题提交前时间 恢复系统目标 解决问题目标一般故障 10分钟 立即提交 1小时 1小时严重故障 10分钟 立即提交 2小时 2小时严重硬件故障 15分钟 立即提交 12小时 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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