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 房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甲方): 上海富利文金笔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 上海美毅文具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厂房,订立此合同.一. 厂房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1. 厂房位置: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杨王经济园区杨海路 328 号.2. 建筑面积: 1879.9 平方米 .3.甲方保证乙方用电量最高可达 150KV. 乙方如生产需要增扩 1500 平方内,甲方须按本合同条款在本厂区内出租给乙方。二. 租赁用途1. 乙方承诺,该厂房被租赁期间仅作为生产,加工使用.2. 在租赁期间内未征
2、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使用用途.三. 租赁期限1.该厂房的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自 2010 年 05 月 15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根据乙方所租赁的厂房面积及本地区的厂房租赁市场价格,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商定乙方租赁甲方的厂房的租金分别为:(1)一楼面积:平方,每平方米每天 元.折合月租金元,小计年租金为元.(2)二楼面积:平方,每平方米每天元.折合月租金元,小计年租金为元.(1)+
3、(2)共合计月租金为,年租金为元2.支付方式:承租方需付三个月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厂房租金每一个月支付一次计元,限当月 15 号之前付清,先付后用.五.其它费用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气,电话,网络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2.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政府各项收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3.乙方员工在甲方食堂用餐每人每餐收取元人民币搭伙费付给甲方。六.厂房修缮责任1.在出租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厂房的使用安全,楼层承载力 500KG/1 平方,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厂房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2.除厂房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
4、果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乙方需拆除所拥有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的原有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七.变更和解除此合同的条件1.在租赁期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厂房的.(2).因不可抗力因素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不得继续履行合同 .(3).在租赁期内,该厂房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 ,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力
5、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付责任的其它情况.2.变更或解除此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三个月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此合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除国家相关法律及此合同规定可免责的条件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八.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厂房并解除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赔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厂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或损坏厂房 ,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拖欠租金的,乙方逾期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的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每逾
6、期一天,按上述费用的 0.5%支付给甲方 .(4).因乙方原因,根据法律.法规允许收回该厂房的其它情况 .(5).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6).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厂房.如乙方逾期归还 ,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 2 倍的违约金.2.在租赁期内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赔偿.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发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其补充规定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 章 签 章2010 年 月 日 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