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混凝土有限公司考勤办法为了完善劳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劳动力,做到劳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时间:每天工作的时间按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1)行政、财务、维修、地磅、杂工等人员的上班时间: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冬天上午 8:30 至下午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2)司机、泵手、试验室、搅拌楼等人员根据每天的生产情况,按照泵车人员早于其它人员(早多少时间视施工点离公司远近而定)的原则由生产主管来具体安排。如没有具体安排的,应参照行政等人员来上下班。二、生产主管到各类人员,在安排生产和工作时应遵循合
2、理、紧凑、相互协调、提高效率、杜绝劳动力浪费的原则,做到出勤要出力、上班要做事,自觉安排自己的工作或学技术、保养好自己所掌管的车辆、设备、仪器。三、上、下班实行考勤机考勤的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以考勤的记录为准。一般情况下,每天的考勤应有两次上班和两次下班的记录,如考勤机上没有记录的,视为缺勤;考勤机上没有两次上班和两次下班记录的,视为只出勤半天(在外工作不能回公司的除外) 。四、要劳逸结合,各人所做的工作尽量安排在八小时以内完成,尽量减少加班。如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八小时以内无法完成的,经报告上一级管理层同意,可以加班。加班时间从晚上 7 点钟算起,每小时加班费为 5 元/小时。加班之后
3、,第二天如果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原则上应补休(补不完加班时间的可计发加班费) ;如果由于生产需要,第二无法补休的,可以补给其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办法:本月工资26 天8 小时加班小时) 。五、员工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例外) ,超过一天的应向主管人员请事假,各部门主管人员应做好本部门人员的休息安排,以免影响工作。员工请事假应于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主管应作出工作调整安排(请事假其间不发工资和补贴) 。如果工作确实无法调整的,主管可以不予同意请假,员工应以工作为先,改日再请假。如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勤的,视为旷工,如当月有奖金的,应停发。如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三次的,予以辞退。六、员工上班后,应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和服从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如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有关法规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如不服从部门主管安排工作的,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如属于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作缺勤处理。以上办法从 年 月 日起实行,望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履行。年 月 日